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06]19号)和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全面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实现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就我市三年林改工作作个简要回顾总结,并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讲几点意见。一、大胆探索,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5月全省林改启动后,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5年11月在全省率先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随后,及时把林改工作的重点转向成果巩固和深化配套,在许多领域取得创新突破。到目前为止,全市有1716个村完成改革任务,占有改革任务总村数的99.7%;完成集体林权登记2200.9万亩,占95.8%;发证面积1855.4万亩,发证率为84.7%。全市11个县(区)的林业服务中心均与永安林业要素市场对接联网,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网络基本建成。林权抵押贷款、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组建各类林农合作经济组织等各项配套改革正在有序展开。林改调动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激活了林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表现在:(一)促进了生产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变革,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一次重大调整,引发了林业、林农、林区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林业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一是调动了广大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开展林改以来的三年,植树造林面积108万亩,平均每年造林36万亩,比林改前的2003年春季造林17.5万亩翻了一番。许多地方出现争山争苗造林的新景象,采伐迹地、零星荒山等地的租赁价格节节攀升,从林改前的每亩1-2元升至现在的15-20元,有的甚至更高,山地价值日益显现。不仅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潮,各类木竹加工企业也纷纷投资造林,兴办工业原料林基地。最近三年,企业自办自建或与林农合作共建原料林基地25.4万亩,占植树造林总面积的23.5%,基本形成以林农为主体,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造林的新格局,实现森林资源培育由过去长期依靠行政推动转向林农主动、市场拉动的重大变化。二是带动了林区综合开发热潮的掀起。笋竹产业不断壮大,2006年全市实现竹业总产值40.9亿元,比增20%,比2003年林改前翻了一番,初步形成了以三和、健盛、孟宗为龙头的笋竹产业体系。生物医药加快崛起,累计建立红豆杉、雷公藤、厚朴、铁皮石槲等珍贵药材基地约15万亩,初步建成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药材种植三大基地,2006年全市医药工业总产值5.08亿元,比增112%。生态旅游不断升温,全市现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7处,面积达到32.2万亩,2006年全市接待游客达55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8.5亿元,分别比增30%和43%,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三是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加快发展。2006年全市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162亿元,比增24.7%。特别是规模以上林产工业发展迅猛,人造板产量首次突破百万大关,达到119.8万立方米、比增37.2%;指接板从小到大,达到17.6万立方米、比增63%,成为最大宗的出口创汇产品之一;木材和林产品深度加工持续推进,企业结构调整优化,新增规模以上林业企业78家,并有2个产品获国家级品牌、7个产品获省级品牌称号。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林产工业实现产值74.95亿元、可比增长34.41%,比2003年增长123.3%,实现三年翻一番,林产工业成为全市三大产业中增长最快的一个产业集群,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升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二)改善了林农生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山林产权明晰到户到人,使林农群众拥有了一份宝贵资产、一块用武之地、一片致富空间,极大地拓宽了林农的增收渠道,改善了林农生活。一是资源盘活了。林改后,各地先后成立了森林资源流转登记服务中心,使林农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可自愿、依法、有偿流转变现,缩短了森林资源培育周期,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最近三年,全市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面积达390.9万亩,盘活了森林资产19.5亿元。二是资金激活了。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林业投融资配套改革,尤其是小额贷款,既有效破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又吸引了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林业集聚,使林业经营开始从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目前,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金额17.47亿元,余额10.96亿元,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426.11万亩。其中农村信用社审批抵押贷款10.35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审批贷款5.01亿元。2006年3月全省林权流转市场建设与金融服务现场会在永安召开,总结推广我市林业融资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三是经营搞活了。林农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以亲情、友情、技术、资金等为纽带,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各类林农合作经济组织526个,有的搞造林营林、有的搞采伐作业、有的搞加工生产、有的搞市场营销,还有的搞多种经营,极大地促进了专业分工,搞活了林业经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585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来自林业第一产业(种植业)的收入比增51.2%,若加上林业第二、三产业的收入,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比增16.7%,比林改前的2003年增长了61.9%。在许多林业重点乡村,农户从林业发展中获得的收入超过其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林业成为农民增收最快的领域之一。(三)推动了乡风文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宣传发动到酝酿方案,从组织实施到生产经营,是一次比较完整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推动了乡村文明风尚的形成,带来了农村一系列新的变化。一是思想观念变化。林改之后,林业经营成果好坏与林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如何提高经营效益,成了林农关注的热点。“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的经营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学科技、争效益,讲发展、求致富成为农村的新时尚。2006年,林农主动到林业部门或通过林业服务热线咨询林业经营知识和实用技术达20多万人(次),科技三下乡活动受到前所未有的拥戴和欢迎。二是民俗民风变化。林改吸引大量的剩余劳力向山上转移,改变了农村“农忙忙不开,农闲闲得慌”的状况,一年四季都有活干、有事做,林农比较繁忙和充实。游手好闲的人明显少了,搞封建迷信的明显少了,聚赌参赌的明显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文明生活。如永安市的桂溪村由过去的“赌博村”变成现在的“文明村”。三是行为准则变化。突出表现在森林防火上,过去是“干部打火、群众观看”,现在变成了“一家受灾,众人相助”,护林防火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蔚然成风,盗砍滥伐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林改还有效解决了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密切了农村干群关系,使林区社会邻里之间和谐相处。(四)改变了村容村貌。林改不仅给林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通过盘活集体森林资产、收取林地使用费等渠道,村财收入不断增加。2005年全市村集体收取林地使用费、森林资源转让费等项收入达4157万元,平均每个村3.58万元。2006年,随着森林资源的升值和林地租赁的提高,村财收入将有不同程度地增加。村里有了钱,就能为村民办实事。一是改善乡村基础条件。许多乡村都用林改等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入乡村道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农村科普、文体、卫生设施也开始兴建。如尤溪县西滨镇坂兜村将林改的村级收益投资近20万元,建设了沼气池、蓄水池、骨灰堂等。据调查统计,2005年全市收取的林地使用费实际支出3859万元,其中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占83.1%。二是改善乡村公共服务。不少地方通过林改收益的二次分配,建立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学生助学等公益制度,解决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困有所帮”的社会难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如永安西洋岭头村从林改的村级收益中每年支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合作医疗、村级奖学、老人慰问和帮扶解困等制度。三是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近几年,一些乡村在林改过程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容村貌进行统一规划,从林改的收益的中投资部分资金用于绿化美化。同时,许多林农也主动投资投劳在村庄周围、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沟渠两侧种植速生和珍贵树种,既改善了乡村环境,又增加了经济收益。据统计,2006年全市有767个村,1.58万户参与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共种植283.7万株,折合面积2.84万亩。同时,农村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沼气等清洁能源开始普及,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少乡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五)促进了民主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把尊重群众意愿、维护林农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有效地促进了民主管理。一是提高了林农的民主法制意识。在改革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改革方式的确定、山林权属的转让、林地使用费的缴交和支配等方面,均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广大林农借助林改这一载体,接受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宣传教育,参与各个阶段的改革实践,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二是改进了乡村工作方式。乡村基层组织的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收费、催粮等转向指导、协调、服务林农和引导群众发展生产、发家致富上。同时,许多地方还组织村民共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民理财、听证、村务管理等制度,推动了村民自治,融洽了乡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三是转变了政府部门职能。林改催生了职能转变,许多部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指导帮助、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来。如林业部门建立了林业服务中心,农业部门深化农业155工作,搞好林业“96355”、农业“969155”热线服务,开展林改政策咨询以及各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财政部门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林改工作;金融部门主动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为林农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林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报道林改典型和好人好事;信访、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及时做好涉林信访调处,主动参加林改督导工作。所有这些,都为乡村民主管理作出了贡献。三年多的林改工作凝聚了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各有关部门的智慧和汗水,涌现出了一批默默耕耘、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先进代表,可以说林改工作是一个全民动员、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伟大实践,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实事。正如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永安时指出的“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坚持不懈地把林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更大的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繁杂,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改革的征程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一些地方出现松懈现象,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林权证发放到户率偏低,配套改革进展较慢。二是深化改革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造林质量有所下降、林权抵押贷款门槛较高、林业经营相对分散、采伐管理政策不相适应、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不够完善等。三是林改后,山林纠纷以及非规范转让山林等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显露,因处理难度大,林区群众时有上访,影响林区的安定稳定。四是实验区六个合作区建设进展不平衡,尤其是园区建设和台资项目还没有大的突破。五是林产工业尚处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规模小、档次低、布局散,而且存在区域壁垒、地方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难度很大。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切实加以解决。二、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根据省、市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