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EN12067—1:1999燃气燃烧器和燃气用具的燃气/空气比例控制器——第一部分:气动型Gas/airratiocontrolsforgasburnersandgasburningappliances—part1:pneumatictypes燃气燃烧器和燃气用具的燃气/空气比例控制器——第一部分:气动型本欧洲标准于1998年2月15日有CEN批准。CEN各成员必须遵守CEN/CENELEC的内部规则,该规则规定了给予本欧洲标准以国家标准地位而无需做任何修改的各项条件。标准上引用的数据表和与某些国家标准有关的参考文献可以向中心秘书处或任何CEN成员索取。本欧洲标准存在三种不同官方版本(英文、法文、德文),任何其它语言的译文,可由该国CEN成员负责翻译成本国语言,并通知中心秘书处。该版本与官方版本具有同等的地位。CEN成员是以下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前言本欧洲标准是由CEN/TC58燃气燃烧器和燃气用具的安全和控制装置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委员会秘书处由英国负责。本欧洲标准应给予国家标准的地位,最迟在1999年4月前各有关国家或者出版一份相同的文本或者承认本标准,对不相一致的国家标准,最迟在1999年4月前应予撤消。本欧洲标准是由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委托CEN制定并支持EU指令的基本要求。与EU指令的相互关系见附录ZA,其中包括了本标准全部的对应关系。本部分EN12067只包括气动型燃气/空气比例控制器,其它型式包括在其后面的各部分中。根据CEN/CENELEC内部规则,以下国家的国家标准化组织应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目录前言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结构要求5.性能要求6.测试方法7.说明和规定8.标志附录A(资料)ISO7-1:1994和ISO228-1:1994燃气接头螺纹的使用。附录B(资料)气密性测试——容积法附录C(资料)气密性测试——压差法附录D(资料)压差换算成泄漏量附录ZA(资料)本欧洲指令各条款与EU指令的基本要求或其它规定对照表。1.范围本欧洲标准EN12067的第一部分标准为进口压力≤500mbar,公称连接尺寸≤DN150,使用一种或几种第一族、第二族或第三族燃气的燃气用具的燃气/空气比例控制器规定了安全结构和性能要求。为评定这些基本要求,本标准也详述了测试步骤,并为安装和使用提供了必要的资料。本标准适用于能单独测试的燃气用具的燃气/空气比例控制器。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根据空气压力(或压差)输入信号控制燃气压力(或压差)输出功能的燃气/空气比例控制器。但也不排除根据燃气压力变化空气压力的燃气/空气比例控制器。本标准不包括机械连动阀和电气系统。注:本标准的某些部分可以适用于多功能控制器的比例控制的结构和性能要求。1.引用标准本欧洲标准引入带日期的和不带日期的其它标准的条款。在文本的适当地方引用了这些标准,内容如下所列。对带日期的标准只适用引入本标准时的修改和修订版本。对不带日期的标准适用于最新版本。EN161:1991燃气燃烧器和燃气用具自动切断阀EN60529:1991外壳保护等级(1P表示)EN60998-2-1: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低压电路连接装置——第2-1部分:对带螺钉夹子的单件实物连接装置的特殊要求。EN60998-2-2:1995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低压电路连接装置——对无螺钉夹子的单件实物连接装置的特殊要求。ISO7-1:1994适用于做气密性连接管螺纹——第一部分:尺寸、公差和名称。ISO228-1:1994适用于不做气密性连接管螺纹——第一部分:尺寸、公差和名称。ISO262:1973ISO通用公制螺纹、螺钉、螺栓和螺母可选尺寸。ISO274:1975圆形铜管——外形尺寸。ISO301:1981铸造用的锌合金坯料。ISO1817:1985硫化橡胶——液化效果的测定。ISO7005金属法兰2.定义就本标准而言,采用以下定义。3.1燃气/空气比例控制根据一个信号在燃气/空气比例控制器(以下简称比例控制器)出口,供给规定的压力或压差燃气的控制器。3.2标准条件15℃,1013mbar,干气3.3压力3.3.1进口压力在比例控制器进口的燃气压力。3.3.2出口压力在比例控制器出口的燃气压力。3.3.3信号压力为了提供规定的燃气出口压力或压差,应用于比例控制器的压力输入、压差输入或两者相结合。3.3.4燃气/空气比例应用于比例控制器的出口压力和信号压力之间互成直线关系的斜率。3.4流量3.4.1标准状态下,单位时间内流经比例控制器的空气体积,以m3/h表示。3.4.2最大流量作为进口和出口压力的一种功能。在标准状态下,由制造商所规定的最大流量,以m3/h空气表示。3.4.3最小流量作为进口和出口压力的一种功能。在标准状态下,由制造商所规定的最小流量,以m3/h空气表示。3.5信号盒比例控制器连接空气或燃气信号输入部分。3.6信号管(推力导管)把压力从装置的部件输送到信号盒所用的小孔管。3.7操作术语3.7.1气密性容纳燃气或空气部分相对于大气压的气密性。3.7.2安装位置制造商规定的安装比例控制器的位置。3.8响应时间根据在信号压力下一步变化,比例控制器在打开或关闭方向上,出口压力达到稳定的状态,所需的最大时间。3.9最高环境温度制造商规定的比例控制器可以工作的最高空气温度。3.10最低环境温度制造商规定的比例控制器可以工作的最低空气温度。3.111组控制器(见表3)用于燃气用具上和/或安装在不承受弯曲应力地方。这种弯曲应力是由于安装管道而引起的,可通过使用邻近的固定支架来解决。3.122组控制器(见表3)用于燃气用具任意部位,或在其内部或在其外部,无支架型的比例控制器。注:满足2组控制器要求的比例控制器也满足1组控制器要求。4.结构要求4.1概况注:对没有规定测试方法部分,通过检验或通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可认为满足了一般要求。4.1.1设计、制造和安装比例控制器时,应保证当根据制造商说明书安装和使用时能正确的运行。4.1.2比例控制器应避免锋利的锐边和尖角,以免发生故障、伤害或不正确的操作。所有部件内部和外部都应是清洁的。4.1.3用于组装零件或固定件的螺钉、销钉等孔,不得穿透气路。这些孔和气路之间的壁厚至少应有1mm。4.1.4连接气路至大气且不影响比例控制器功能的制造中必须开的孔,可用金属密封方式永久地密封。并可补充使用适宜的连接化合物。4.1.5在维修、调节或转换时可以被拆下的闭合部件,包括测量和测试点应根据5.2.1用机械方式达到气密性(例如金属与金属连接,O型圈),这不包括象密封液、密封膏和密封带这类连接化合物。但是永久性组装可以使用连接化合物,并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应保持有效。在维修、调节和转换时不一定要被拆下的闭合部件可用可显示出干扰迹象方式密封。(例如喷漆)。4.1.6要求拆下的部件,例如在维修时,应能用通用工具拆下和重新组装,其结构和标记在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组装时,不易装错。在维修时可以拆除的紧固螺钉应有符合ISO262:1973的公制螺纹。能形成螺纹并且会产生金属屑的自攻螺钉不能用来连接容纳燃气的部件或在维修时可以拆除的部件。能形成螺纹并且不产生金属屑的自攻螺钉可以被使用,但可以用符合ISO262:1973的公制螺钉所代替。4.1.7可移动部件如膜片、波纹管的功能,应不受其它部件损害。4.1.8采用熔点低于450℃连接材料时,不能用焊接和其它工艺来连接容纳燃气的部件,只能做附加密封用。4.1.9通气孔应保证当膜片被损坏时,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a)根据6.2.4测试时,在最大进口压力下,流经孔的空气流量应不超过70dm3/h。b)连接一根适宜的排气管,安装和操作说明中应规定使通气孔向安全的地方排气。如果最大进口压力﹤30mbar,通气孔的直径≤0.7mm,应认为满足了以上a)的要求。如果用一个泄漏量限制器,达到符合以上a)要求,则该限制器应能承受3倍的最大进口压力。如果泄漏量限制器是采用一个安全膜片,在发生故障时,它应不能取代工作膜片。通气孔应防止堵塞或应放置在不易被堵塞的位置。通气孔的安排应保证膜片不能被插入通气孔的带锐边器械损伤。4.1.10如果使用密封罩,应能用通用工具拆下和重装,并能被密封,例如用漆。在制造商规定的整个范围内,密封罩应不会妨碍调节。4.1.11辅助管孔和其它小孔的堵塞应不会导致出现不安全情况,并应采取适当的办法防止堵塞。4.1.12比例控制器装有进口过滤器时,过滤器的最大孔径应不超过1.5mm,并应防止1mm直径的销规通过。比例控制器没有装进口过滤器时,安装说明书中应至少包括有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过滤器使用的有关资料,并说明其安装位置。以防止异物渗入。4.2材料4.2.1概述材料质量、使用尺寸和组装各部件方法应保证其结构和性能是安全的。比例控制器根据制造商的说明安装和使用时,在合理的寿命期内,其性能应没有明显的改变。所有部件都应能承受比例控制器在维修时可能经受的机械、化学和热等各种条件的变化。4.2.2锌合金如果ZnAl4质量符合ISO301:1981要求,且各部件不能处于80℃以上温度中,只能使用锌合金。如果比例控制器的主要进口和出口螺纹连接是用锌合金做的,只允许使用符合ISO228-1:1982标准的外螺纹。4.2.3外壳直接或间接将容纳燃气部分与大气隔离的外壳的部件必须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或者在6.2.3测试时,在最大进口压力下,除了O型圈、垫片、密封片和膜片外的非金属部件在拆下或破裂时,能保证逸出空气不超过30dm3/h(标准状态),也可作为制作容纳燃气的零件。4.2.4耐腐蚀任何与燃气或周围大气接触的部件和弹簧,应由耐腐蚀材料制造或应做适当的保护,对弹簧和其它可移动部件的防腐蚀保护应不会由于任何移动而受到损害。4.2.5浸渍一个处理用生产线如浸渍是由适当的工艺来完成的,例如用真空压力或内部压力,并允许使用适宜的密封材料。4.3连接4.3.1连接尺寸相互连接尺寸见表14.3.2螺纹4.3.2.1做任何燃气连接时,采用必要的力是不难的。例如在扳手平台上,用通用工具进行连接。4.3.2.2如果进口和出口连接是管螺纹时,则应符合ISO7-1:1994或符合ISO228-1:1994,并从表1给的系列中做出选择。注:有关使用这些螺纹的其它资料见附录A。4.3.2.3如果管螺纹不符合ISO7-1:1994或ISO228-1:1994要求,应指定用管接头做连接时,管接头应做成与比例控制器匹配的,或随装置提供所需全部细节。4.3.3法兰如果用法兰连接,适宜与符合ISO7005PN6或PN16的法兰连接,或者供给适宜的异经接头,以保证连接到标准法兰或标准螺纹,或者按要求做成相匹配的配件。表1——连接尺寸公称尺寸DN符合ISO7-1:1994或ISO228-1:1994螺纹名称符合ISO7005法兰的公称尺寸压合连接管外径(范围mm)61/862~581/486~8103/81010~12151/21514~16203/42018~222512525~283211/43230~324011/24035~405025042~506521/265——80380——100——100——125——125——150——150——4.3.4压缩连接使用管外径符合ISO274:1975表2中规定的管子,宜采用压缩连接,在做连接前,不需要安装者变形管子,套箍应同所用的管子相适配。使用不对称的套箍不易装错。4.35信号管连接对燃气或空气压力信号管连接细节应由制造商规定。4.4可动部件的密封垫对经过比例控制器本体通至大气的可动部件的密封和对闭合元件的密封,只能用不易永久变形(例如不采用密封膏)的固体材料(例如有足够机械支撑物和机械稳定性的合成材料)。手动可调式密封垫不能用来密封可动部件。可调式密封垫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