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淄教电字[2009年]8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2009-2011年发展规划》《淄博市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四月十三日附件: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区县)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学校)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全市课程改革、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2009-2011年发展规划》《淄博市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建立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制度。评价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诊断、改进的作用,以信息化环境建设为基础,以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创新发展人才为目的,加强引导,注重实效,创新发展,着力培育全市基础教育发展的信息化优势,为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二、评价原则发展性原则。评价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引导区县、学校明确发展方向,科学配置资源、强化应用、完善机制,培育教育发展的信息化特色和优势,通过教育信息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过程性原则。充分关注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引导学校不断反思发展现状,确立新的发展目标,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使评价过程成为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多元化原则。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机制、环境、应用、培训等),评价方法的多元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等)。三、评价的主要内容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分对区县和学校的评价两类,主要包括组织与管理、信息化环境建设、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等主要指标。四、评价的方式对区县和学校的评价,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通过学校自评、区县评价、市里随机抽查的评价方式,对区县、学校的评价结果进行验证、核实,同时将年度重点工作的组织推动情况,计入最终的年度评价结果。每学年末前,学校根据《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自查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上交到区县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县根据学校自评和对组织复评,写出本区县教育信息化综合评价报告,并与区县评价指标自评得分表,一并上报到市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对区县、学校进行教育信息化专项评价,时间届时确定或与市对区县政府的教育年度督导评估工作一并协调安排。对学校的评价,采取局属学校全部参与,区县学校分类分层抽查的方式进行。五、评价结果的运用每年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后,将汇总对各区县与局属学校的评价结果,形成年度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向全市公布。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根据历年对区县、学校的评价情况,对成绩突出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停滞不前、管理运行不畅的单位给与批评教育。各区县要按照本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对所辖区域的学校教育信息化做好评价和督促、指导工作。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区县)2、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学校)二○○九年四月十三日淄博市中小学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学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标准计分说明自评得分复评得分A1组织与管理30分B1机构建设10分学校领导班子对技术改变教育达成共识;有自觉主动、科学有序的行动,改善发展环境,营造发展氛围;重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技术应用普及与实践创新;积极争取政府、家长、社会对学校使用技术的多方支持;有分管的领导,且领导班子带头使用技术。成立教育技术中心;主任享受学校中层待遇;人员结构合理,有技术学科教师、多学科教学骨干、网络管理教师共同参与;教育技术中心职责明晰(设备管理与维护、技术学科教学、技术应用与实践创新、教育技术培训等);工作得到师生充分肯定。教育技术中心50个教学班以上的至少8人,24至49个教学班的4至6人,23个班以下的1至2人。其中专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网络管理教师:50个教学班以上至少5人,24至49个教学班的3至4人,23个班以下的1至2人。主要通过与领导班子、教师谈话,了解学校领导班子对信息化的领导能力、分管领导自身使用技术的情况、教育技术中心的服务水平。每项5分B2经费投入15分电教费列入年度预算,80%用于教育教学软件征订,20%用于鼓励教师应用技术和开发软件资源,账目明晰。信息技术教育费列入年度预算,专门用于信息技术设备运行维护、技术人员培训等,账目明晰。建立多元化信息化资金来源保障机制。电教费每生每学期小学8元、初中12元、高中16元;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每学期小学25元、初中30元、高中50元(淄教计字[2008]13号)。每项5分,没有足额订购教育软件的,B2项不得分。B3管理制度5分有学校信息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清晰、措施得力、步骤明确;有相应的激励机制,规章制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有检查,有记录,有评价。主要关注促进应用的激励、网络畅通保障、教育技术培训、软件资源建设与应用、设备购置使用维护等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无学校信息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扣3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标准计分说明自评得分复评得分A2信息化环境建设40分B4网络性能和管理10分建成校园网并接入区县(或市)教育信息中心;信息点(或无线)覆盖学校所有教学场所;确保全天候网络畅通;有校园网络安全措施,有效隔离不良信息,防范病毒,记录上网行为,按时备份数据;设备完好率保证在90%以上;防火、防盗等设施齐备。网络畅通无保障的B4项不得分。B5教师用机10分学科专任教师实现人手一台办公用计算机。按照学科专任教师人手一机的比例计分。B6计算机网络教室10分小学每15个班、中学每12个班建有一个计算机网络教室;网络教室计算机数量达到上课每生一机要求。按比例计分。B7班班通10分小学、初中至少每4个班有1个公用多媒体教室或1套移动多媒体设备,高中每个普通教室均需配备多媒体设备。多媒体设备包括:计算机、投影机(或47吋以上的大屏幕显示设备)、幕布(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交互电子白板)、实物展台。按照实现“班班通”的班级比例计分。一个以上年级配备交互电子白板的,在总分中另加5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标准计分说明自评得分复评得分A3信息技术学科教学40分B8开课情况10分信息技术学科师资配备满足教学需求;小学三年级以上开设信息技术课;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课时有保障;学生在计算机网络教室的学习时间不少于每周2课时。学生在计算机网络教室的学习时间包括所有学科课时数。B9教学成效30分学生有较好的信息素养,具有面向信息化的创新与变革、交流与协作探究、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与决策、网络公民的意识、概念理解与技术操作等方面的能力;组织开展面向学生的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主题活动,校园网上有学校所有学生的创新作品(或集中链接)展评,并有有效互动的过程记录;有一定比例学生在市、区县组织的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实践类活动中获奖;有信息技术校本拓展课程。查看学生作品和网上资料,依据情况得分。A4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50分B10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20分学校鼓励老师电子备课,教师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提高教学效益、促进教学创新的新模式。信息技术应用的学科覆盖率100%,电子教案率不低于60%,课时覆盖率不低于30%;教师能够收集、甄别、整合、应用与学科相关的教学资源以优化教学环境,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有效途径;教师能为学生提供各种运用技术进行实践的机会,并进行有效的示范、有针对性的指导;教师利用技术对教与学的过程进行评价;积极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展评活动。学校对电子备课无要求,教师没有条件或不能进行电子备课的扣1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标准计分说明自评得分复评得分B11课题研究10分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校本实践研究,有区(县)级以上教育技术课题,在诸如学科教学、教学评价、组织学习力(知识管理)、学生创新实践、家校互动、信息化管理等某些方面的应用实践研究富有成效;教师能结合学科教学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的研究,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学科素养、教学能力,促进自身专业发展。查看立项书、获奖(结题)证书、成果资料;查看网络教研主题、课题研究过程;与部分教师交流、座谈。每项10分。B12资源建设10分学校门户网站特色鲜明,信息更新维护及时,全天候对外开放;校本(课程)资源、学生(主题活动)作品、网络链接资源丰富、实用;教师、学生、家长之间互动交流的过程资源丰富;积极参与区域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学校电教费征订的软件资源应用富有成效;订有《中国电化教育》《中国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研究》《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等专业刊物;学校善于利用开源软件、网络共享资源。利用学校服务器或专业部门托管服务,或基于网络共享空间与技术服务的资源积累与应用均可。B13教育管理10分充分利用网络、按照相关要求,创造性地进行文件传输、校务公开、人事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财务与资产管理、图书管理、“校园一卡通”服务等应用,促进学校管理的信息化、民主化。上网查看相关应用情况。A5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B14教师教育技术能力15分达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要求,依托开放、动态、交互、协作的网络平台,有效利用数字化资源与网络协作工具,组织教学活动,提升课程领导力、组织学习力、教学创造力。校本培训、教研活动有数字化的计划、过程、交互、成果积累等;有一定比例的教师在省、市、区县组织的教育技术应用成果展评类活动中获奖。参与市、区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情况;校本研训主要考察:组织管理,研修主题,工具与手段,教学设计质量,教学反思(课堂录像、教育博客),教育专业发展的电子档案袋。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标准计分说明自评得分复评得分40分B15网络管理教师培训15分注重引进和培养网络技术管理教师队伍;网络管理教师每学年参加至少一次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专业培训;按照相关要求持证上岗;网络管理教师积极参与区县、校本研训。没有持证上岗的网络管理人员,B15项不得分。B16管理者教育技术能力10分学校管理者达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中对于管理者的教育技术能力要求,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具有对教育信息化的自觉意识、理性认识、规划设计实施、成效评价能力,积累了信息化校园建设、技术支持创办优质教育的发展经验,促进学校的创新发展;校领导积极参加市、区县组织的校园信息化领导力建设研修活动。学校管理者参加培训情况,应用技术的案例、发表论文、学习记录等情况。特色加分20分创新应用20分学校有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良好氛围,发展思路明确,勇于实践探索,形成鲜明的校园信息化特色;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教育技术课题研究、教育管理信息化、校本课程资源建设、家校沟通等方面有较好的实践,达到“信息化校园”创建标准,得到社会认可及师生的高度认可,在市、省、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经认定达到“信息化校园”创建标准计10分,在全国、省、市产生一定影响,计10分。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区县)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标准计分办法自评得分复评得分A1组织与管理30分B1组织机构10分成立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能够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区县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机构健全,职责明晰,人员结构合理,能够承担信息化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内容服务、培训服务。机构人员设置不合理,扣5分。B2建设规划10分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科学,符合区县实际,并能有效落实;以应用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区域推进,促进城乡学校信息化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