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目录一、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二、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三、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管理四、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五、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启示一、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依法强制其国民为养老、医疗、住房、家庭保护等专项资金进行储蓄的完全基金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一个相对长期的演进过程。建立变迁变迁的条件1、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1955年以前的新加坡长期处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下,基本没有社会保障,只有小规模的社会慈善事业。英国为了维护和延续其殖民统治,1950年有两位立法议员提倡建立一个旨在涉及一般工人的中央公积金制度。1951年,《公积金法案》正式提交议会讨论。1953年12月通过了《公积金法令》。1955年7月,殖民地政府成立了专门管理中央公积金的中央公积金管理局。中央公积金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式建立。2、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社会保障制度自1955年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变迁过程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单一养老保障项目阶段。(1955年-1965年)第二阶段:保障项目扩张和完善阶段。(1965年至今)第一阶段新加坡在政治上有三个标志性事件:1959年5月30日,立法议会举行大选,新加坡自治邦政府成立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联邦成立,新加坡成为马来西亚联邦中的一个州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联邦,宣布成为独立的新加坡共和国在这段期间内,新加坡政府规定中央公积金的唯一用途是用作职工养老。在保障项目扩张和完善阶段,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有两个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在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独立后,1968年10月政府开始实行“居者有其屋”的公共建屋计划,允许会员动用公积金储蓄购买政府组屋。(标志着中央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逐步拓宽,保障项目已经由单一养老保障发展到了包括退休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家庭保障在内的综合保障体系。)1986年政府允许公积金会员将公积金储蓄投资于有风险的金融资产。这是中央公积金储蓄首次被允许投资于证券市场。(标志着中央公积金的投资工具逐步增多,投资组合更加灵活。)3、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型社会保障制度经历的建立、扩张和完善的变迁过程不是偶然的,它是新加坡不同时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经济因素新加坡自治邦政府成立前后,新加坡在经济方面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住房困难、失业严重、经济力量薄弱。因而中央公积金制度自1955年建立以来,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都是单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在保障项目方面没有任何拓展。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中央公积金制度在1968年实施了“居者有其屋”计划。为了缓解经济方面的失业压力,中央公积金制度实行完全基金制,以凸显“效率优先”和“机会均等”的原则,这有助于鼓励人们勤奋工作,为自己和家人承担起基本的义务,从根本上弱化人们对政府的依赖意识,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力的提升。政治因素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新加坡独立后,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高度集权的政治统治使利益集团的作用弱化或者丧失,政府在制定与福利相关的政策是受到的外部压力减少,使其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强制性制度变迁是中央公积金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强大的权威领袖权力李光耀是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缔造者,在新加坡拥有很高的威望和权力,他的领导意识对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变迁有着巨大的影响。“国家合作主义”的政治意识“国家合作主义”是指社会中各式各样的利益群体或个人按照一定的方式组成社会组织,并以国家为中心形成一种特定合作的关系模式,其实质是国家介入社会的程度和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在合作主义国家中,国家在一切公共领域中都扮演了合作者和领导者的角色,它从不放弃介入社会的任何一个方面。比如,“居者有其屋”的公共建屋计划设立之初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增加不同民族、宗教、语言国民对新加坡的认同感。文化因素从20世纪80年代起,新加坡不断提出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倡导儒家文化,并把其作为社会的道德标准。新加坡吸收儒家文化的精华,摒弃儒家思想的糟粕,大力倡导儒家文化的伦理思想。李光耀执政期间,他对儒家文化中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做了符合新加坡实际的现代意义上的阐释,并倡导其应当成为新加坡人民共同奉行的价值观。社会因素新加坡是个移民国家。(公共建屋计划加强了居民对新加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新加坡是个多民族国家。(政府规定了公共组屋区内各民族人口居住比例;公共组屋区内幼儿园学龄儿童的构成也要考虑到不同民族的比例)新加坡是个多宗教国家。(新加坡政府有关法令鼓励各宗教团体从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人口因素的变化。(人口总和生育率逐年下降,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二、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组成。社会保险制度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个人储蓄式中央公积金制度。社会福利制度通过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主要由住房补贴、生活补贴、教育补贴、医疗补贴、就业服务、儿童补贴、交通补贴等组成,以期帮助低收入家庭改善生活。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以家庭为中心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国家发挥引导作用,以期建立一个有凝聚力、有爱心、有人情味的温暖社会。1、中央公积金制度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是中央公积金(CentralProvidentFund,CPF)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在1955年建立时是为了对新加坡居民在退休时提供经济方面的安全保障。经过不断发展,中央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一个提供退休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家庭保障的综合的社会保障储蓄计划。中央公积金会员账户及其功能中央公积金会员在55岁之前拥有三个账户,即普通账户、特别账户和医疗储蓄账户。雇主和雇员按照规定缴纳的公积金全部储蓄在这三个账户中。普通账户在公积金会员60岁以前,普通账户公积金存款占整个公积金存款的绝大部分。随着公积金会员年龄的增加,这一比例在逐渐降低。当公积金会员年龄高于65岁时,普通账户则被取消。普通账户的公积金存款可以用于购置公共房屋、提前退休投资、保险、教育和转拨款项以供父母退休账户。普通账户每年最低的名义记账利率为2.5%。特别账户特别账户公积金存款占整个公积金存款的比例随着公积金会员年龄的增长而逐步提高。特别账户在公积金会员年满55岁时将被取消。特别账户的公积金存款主要是为了晚年应急之用,一般情况下不能动用,后来的改革也允许对其进行一些安全性较强的投资。特别账户每年最低的名义记账利率是4%。医疗储蓄账户医疗储蓄账户公积金存款占整个公积金存款的比例随着公积金会员年龄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医疗储蓄账户的公积金存款可以用于住院、选择性的门诊医疗服务、缴纳意外疾病保险费用等。在公积金会员死亡之前,该账户的存款不能被撤回。医疗账户每年的名义记账利率为4%。公积金账户雇员按自己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缴费,记入中央公积金局的雇员个人账户。雇主按雇员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之缴费。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积累额=雇员个人缴费+雇主缴费55岁以下的存户可以转移普通户头储蓄,将特别账户填补至4万新元,以获得更高的利息。55岁以后公积金会员个人账户由三个账户变为两个,即退休账户(由特别账户和普通账户中的存款转移得到)和医疗储蓄账户。公积金局每月将缴纳的公积金经过计算记入每个会员的个人账户中。公积金存款和赚取的利息都不必纳税,分别存入三个账户。账户设立账户转移账户记账在这种个人账户储存基金模式下,会员的公积金存款与他本人的劳动贡献及工作收入紧密相连,而所享受的保障待遇又与其个人账户上的存款直接挂钩。也就是说,会员的薪金越高,其公积金存款就越多,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水平越高,年老时的保障就越好。因此,会员为了获得更稳妥可靠的社会保障,享受到更优厚的社会保障待遇,只有加倍努力工作,争取更高的工资收入。而且随着公积金制度的完善趋向多元化,公积金可供使用的款项逐年增加,更激发会员们为积累更多的公积金储蓄而发奋工作。这就弱化了对政府的依赖意识,弘扬了自强自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优良精神。2、中央公积金保障项目老年保障老有所养家庭保障医疗保障病有所医住房保障住有所居教育保障学有所教老年保障制度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最初建立的时候,就是一项为新加坡受薪人员而设立的养老储蓄基金,是一项强制性的储蓄计划。在今天看来,它仍然是一种独特的、有效的老年保障制度,并得到了社会和国民的认可。其主要目的是为职员提供足够的储蓄,以便在退休或丧失工作能力时有所依靠。(1)养老储蓄计划新加坡规定:凡是在新加坡有薪金收入的每个雇员个人都必须缴纳公积金,同时雇主也要按国家规定为其雇员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再把这两方面的保险费以储蓄形式一并记入雇员个人的账户,并以雇员个人的名义存入中央公积金局,以供雇员退休后领取。每个劳动者都被强行纳入这一体制。1955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公积金的缴费率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情况灵活调整,而且55岁以下不同年龄的人缴费比例也不同。(2)最低存款计划最低存款计划从1995年7月起实施,是为应对新加坡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以确保新加坡人有足够的储蓄安度晚年,以便他们退休后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能使他们年老时仍能自给自足,而无需依赖社会救济而设置的。最低存款计划适应于年龄已达55岁的公积金会员。(55岁以后,公积金会员账户由三个账户变为两个,即退休账户和医疗储蓄账户)最低存款计划即指:会员55岁以后,其退休账户要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会员可在62岁退休以后定期领取这笔最低存款。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更好地保证其会员的退休生活,新加坡政府最低存款计划规定从2003年7月的8万新元,逐步增加至2013年的12万新元。最低存款不需要全是现金存款,如果会员有产业作为抵押,只需一半的最低存款是现金存款即可。现金存款的规定是为确保公积金会员退休时每个月都有现金收入。最低存款额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怎么办?最低存款填补计划如果年满55岁而个人退休账户内的最低存款额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个人可以通过四种方式来填补:一是会员在55岁后继续工作,可以用缴纳的公积金存款中的一半来填补最低存款计划;二是将普通账户中的存款转移到退休公积金账户,但转移后退休账户的存款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最低存款额;三是个人用自己的现金填补自己的最低存款;四是个人可以通过家属来填补个人的退休账户。可以取出多少存款?公积金会员达到55岁,有两种选择:(1)退休账户存款达到最低数额要求后,公积金会员可以从普通账户和特别账户中取出剩余存款。退休账户存款是为了满足老年人退休后20多年的生活需要。(2)如果会员财务上独立或者仍旧工作,可以推迟取款期限。这样会员普通账户中的剩余存款可以得到2.5%的年利率,特别账户的剩余存款可以得到4%的年利率。Tips:新加坡法定退休年龄62岁,2018年提高到65岁,最终提高到67岁。总结: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依靠其中央公积金制度来实现,是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不仅实现了老有所养的社会目的,而且避免了社会保障资金对国家财政的过分依赖,节省了大量的财政开支用于经济建设,为新加坡经济增长做出了强大贡献。医疗保障制度新加坡医疗保障制度的原则是“共同负担”,即每个新加坡人都要自己负担医疗费用,而政府的角色是提供适当的补贴,保证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基本医疗费。(1)医疗储蓄计划医疗储蓄计划是在1984年设立的,是一项全国性的强制储蓄计划,目的是帮助公积金会员储蓄和支付住院费用。医疗储蓄可以用来支付自己或者直系亲属的住院医疗费用,公积金会员可以用之支付在政府举办的医院、重组或获批准的私人医院的住院费、诊断费、手术费、医疗费、药品费,可以支付检查和康复服务、洗肾、放射治疗、艾滋病药物治疗等的费用。为杜绝由于账户上存款过多,造成会员不必要的提取和小病大治的道德风险,中央公积金局对医疗储蓄账户的总金额也作了限定。55岁以下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