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胜坨镇平安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胜坨镇法治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2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3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三、工作目标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力争到2010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50%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四、主要任务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4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5和水平。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工作要求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6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4、依法治理、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途径。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验收挂钩。7附件:胜坨镇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指导标准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二、村委会及其下属组织和所有需要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产生程序合法,工作规范并有记录和档案,嫩、能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及乡镇政府的工作指导。三、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等组织健全,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和三级治保网络健全,职责明确,工作落实。五、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制度完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无村民集体上访事件。六、村委会依法按时换届,严格程序,采用公开竟争、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无违背群众意愿的指定、委派、撤换或变相撤换村委会成员行为发生。罢免村委会成员依法按程序办理,群众满意度高。七、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8八、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有规范的集体收支审批程序,村级财务定期审计,群众对村财情况清楚、满意,群众满意率达到93%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九、有规范的民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法产生,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的内容,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实施效果好。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十、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耕地保护工作。十一、建有法制学校,村“法制学校”制度健全,有计划、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地建立村“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馆”等宣传阵地,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一”工程。村干部、党员、村民遵纪守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法制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普法入户率达到80%以上。十二、村有法制宣传组,村民小组有法制宣传员,户有法律明白人,无村民刑事犯罪案件发生。十三、建立学法、用法、守法档案,积极开展法治文明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9十四、村级治安秩序良好,社会稳定。村干部和村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能依法自觉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寻求处理涉法问题的途径。十五、村公共事业发展良好,村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娱乐活动,村民素质不断提高。十六、讲科学,反对迷信。将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健全,有应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十七、优抚安置、养老抚幼、扶贫助残工作得到落实。村民关系和谐,互相帮助,民族团结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