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XX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方案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范我市妇幼卫生“三网”信息监测管理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实施,及时、准确收集妇幼卫生三网监测信息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科学、准确的信息数据,根据《广西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和《2011年贵港市妇幼卫生信息和重大公卫项目监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2011年XX市妇幼卫生信息和重大公卫项目监测实施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成立XX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XX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XXX市卫生局副局长副组长:XXX市卫生局基妇股负责人XXX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成员: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市直医疗保健机构分管妇幼卫生领导。下设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XXX成员:XXXXXXXXXXXX(二)明确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妇幼保健信息、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2下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的组织协调领导。监测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市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的建设及具体日常管理工作、培训和督查。二、监测系统管理(一)监测系统构成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行政部门↓市妇幼保健院↓市直医疗保健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医、村保健员、个体医2、职责范围监测系统组织在市卫生局监测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实行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和监测分级管理制度,履行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的管理、上报等工作。市妇幼保健院:3负责全市的监测管理和指导,制定全市监测实施方案,市乡级的报告制度、人员培训等,负责收集全市的监测资料、核查、统计、上报,分析反馈全市监测资料,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并提出干预措施,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年度质控漏报调查工作,接受上级监督、指导的培训,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督查。乡镇卫生院及妇幼人员职责:负责本乡镇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认真执行妇幼卫生卫生信息监测制度,负责本乡、村级原始资料的收集、核查、上报工作,负责本乡镇村级监测人员的培训,接受上级监测部门的监督、指导、培训,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督查。市级医院及妇幼人员职责:负责对本院的监测资料的收集、核查和上报,参加市级的培训,配合督查。三、报告制度1、法定报告单位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责任报告人是开设有产科、儿科及妇幼保健服务的单位法人、妇幼相关的执业医师以及妇幼保健院管理人员。2、实行属地管理制度,逐级上报。市乡级可以使用电脑存档、上报,并做好记录备查。3、报告程序:村→乡镇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4、报告时间:监测医院于每月的30日前向市妇幼保健院报送当月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月报表统计时限: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每一季度的季度未的30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季报表(统计时限从上季度末26日至本季度末25日止),每年的9月30日前上报国统年报(又叫3+1年报,统计时限从2010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25日的所有妇幼卫生数据。12月30日前上报本年度的自然年报表(统计时限从2010年9月26日至2011年12月25日)。市妇幼保健院于每月2日前上报贵港市妇幼保4健院。乡镇级每年的10月8日前上报当年“3+1”的“三网”监测质控漏报调查报表,市妇幼保健院于10月15日前完成漏报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凡发现孕产妇死亡的、应在发生死亡后24小时内向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报告,7天内完成死亡调查表或病历摘要并上报,发现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的,应在每月的30日前填写好相应的调查卡并上报。违者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四、监测内容妇幼卫生信息监测是指国家、自治区及贵港市法定的常规妇幼保健信息统计报表和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表的生命指标监测。报表有:月报表:1、广西妇幼卫生月报表:(表一)广西5岁以下儿童生命指标月报表;(表二)广西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月报表及续表(有孕产妇死亡的同时上报孕产妇死亡统计表);(表三)广西5岁以下儿童保健情况月报表;(表四)广西接产机构分娩情况月报表;(表五)婚前保健情况月报表及续表;(表六)广西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月报表;(表七)广西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月报表;(表八)广西产前筛查情况月报表;(表九)广西出生缺陷发生情况月报表;围产儿月报表。2.妇幼卫生项目月报:(1)降消项目信息月报表(表一、表二);广西“降消”项目县(市、区)孕产妇急救中心转运抢救危重孕产妇月报统计表。(2)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进度月报表(有神经管5缺陷儿的附报广西生育神经管缺陷儿产母孕前及孕中期服用叶酸情况调查表);(3)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项目月报表:(表一)地中海贫血筛查月报表;(表二)产前诊断机构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月报表;(表三)产前诊断机构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月报表;(表四)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项目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工作月报表;(表五)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项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月报表;(表六)广西地贫基因诊断补助费名册;(表七)广西地贫产前诊断补助费名册。3.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月报:(1)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2)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系列个案登记卡季报表:0-4岁儿童死亡监测报表、活产数与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医学证明季报表。年报表:(表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表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表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表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表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表六)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表七)广西妇幼保健院人员和工作情况年报表及续表;(表八)广西基层妇幼保健网年报表;(表九)广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年报表;(表十)广西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报表;(表十一)广西产前筛查情况年报表;(表十二)广西产前诊断情况年报表;(表十三)广西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年报表;(表十四)广西接产机构分娩情况年报表;(表十五)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6统计表。五、质量控制为保证妇幼卫生信息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医疗卫生单位及个人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在资料的填写、收集、处理分析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全面的质量控制,乡镇卫生院利用每季度村医、村保健员例会进行质量检查一次,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应结合本院每月质控检查进行督查,及时纠正漏报现象,市妇幼监测办每季组织全市质控一次,确保监测质量。监测质量要求:卡片填写合格完整率100%、项目填写错误率﹤1%、活产或出生漏报率﹤10%、死亡漏报率﹤15%、出生缺陷漏报率﹤1%。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相关单位应对监测资料重新核查后再上报。六、《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管理市婚检机构、医疗保健接产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及时更新软件使用程序,并根据各信息监测要求及软件设置功能完善各监测资料的录入,按时生成数据上报,下载汇总数据合并至本单位数据库,以达到监测信息资料资源共享目的,以利于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具体要求:1.按监测要求完整、完善、正确录入“三网”、婚检、叶酸等妇幼卫生项目监测资料。2.各监测单位必须在每月26日前录入本月各项监测资料信息,并生成上报数据报至贵港市总服务器,以利统计上报。3.每日按时上报并下载汇总导入常规妇幼卫生信息监测数据;达到监测资料信息资源共享,以利监测工作的共同实施。7七、奖惩制度我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按照相应监测工作量化标准进行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妇幼卫生工作检查考评内容。对在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工作中显著成绩的各监测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对拒报、谎报、隐瞒、伪造及涂改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XX市妇幼保健院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