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一、班前会制度二、班组长跟班工作制度三、采掘工作面班质量评估制度四、采掘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五、开、停工许可制度六、矿井停产检修管理工作程序七、区队每周学习日制度八、区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一)班组长例会制度(二)班组长选拔培养管理制度(三)班组长交流学习制度(四)班组长评先树优制度(五)班组长与矿长联系书制度(六)班组长考核激励制度九、区队班组管理制度(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四)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五)事故分析处理制度(六)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七)班组学习培训制度(八)岗位练兵及技能竞赛制度(九)交接班制度(十)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十一)安全举报制度(十二)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十三)安全绩效考核制度-2-十、区长班组长选聘制度十一、区队管理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十二、生产系统实行“互保联保”的管理规定十三、区队周安全日活动管理制度十四、区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十五、区务会制度-3-班前会制度一、当班全体成员要准时在会议室参加班前会,按“班前十分钟”程序进行。二、班前会由主管区长或当班副区长主持,本班次工人必须全部参加。三、主持人在班前会上传达上级的指示,布置本队具体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四、班长要从安全检查角度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五、班长.要从技术管理角度,安排布置本队技术要求,强调技术安全措施。六、对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不准点名记工,不准入井工作。七、主持人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做好班前会记录。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一、班组长做到每班第一个下井、最后一个升井。二、进入工作地点以后,监督上岗人员履行岗位规范内容。接班后班组长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本,了解上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处理。三、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四、本班工作时间内要巡视全部岗位,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五、本班结束后,填写班末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带班付队长签字确认,整改后方可交接班。六、本班末处理完的交给下一班继续处理。当班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下来进行整改,若整改不了,必须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掘工作面安全班评估制度采掘工作面安全班评估是运用定性、定量的方法,对采掘工作面安全隐患的辨识评估,包括生产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因素,即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一、《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估表》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评估得分等于各专项评估实际得分之和。评估项目中的小项按规定必须有的,按评分办法评分;可以没有的,不扣分。二、安全评估考核等级按工作面安全状态和管理效果分为:-4-(一)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化的工作面(A):安全评估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作面(B):安全评估得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三)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作面(C):安全评估得分为70分以上(含70分);(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作面(D):安全评估得分为70分以下;三、被评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作面或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作面的必备条件为:1.本班杜绝了工伤事故和三级以上的非人身事故。2.机电设备无失爆现象。3.无严重违章或多人次违章现象。4.无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5.各类安全生产系统健全完善。6.生产现场有符合矿规定的工长、区队管理人员跟班。7.A级工作面工程质量必须为优良品,B级工作面工程质量必须为合格品。四、考核等级为C级的工作面,应边生产边整顿;考核等级为D级的工作面,应长期停产整顿,并挂红牌,罚款处理。五、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估实行班评估,由安监员负责考核。安监员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每班考核两次。安监员进入工作面后首先进行第一次考核,对工作面各类不安全因素及工程质量依照安全评估表内容逐项考核,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打“×”号,并责成工作面区队跟班领导和班组长进行整改。合格项目打“√”号;安监员在交接班之前进行第二次考核,重点落实第一次检查处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新的不安全隐患,并根据两次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考核分数主要以第二次考核结果为准,分数填在第二次检查结果内,同时对当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如第一次查出的问题在第二次考核时没能按期解决,除给予“黄牌”警告外,并加倍扣分,对当班工区跟班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罚款;若得到整改后可得该小项的一半分数。考核结果由被考核单位的班组长及区队长进行签字认可。安监员弄虚作假或班组长、区队长无故不签字的,按有关处罚条例加倍处罚。煤矿采掘技术措施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5-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收尾、贯通、过断层、过旧巷、工作面调采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回采工作面、巷道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区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施工作业前还必须由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干部和参与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员工贯彻考试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3、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绝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采煤规程以采区一翼阶段,即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4、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益,内容语言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准确,字迹规整、清晰,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统一。5、作业规程编制依据:⑴、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⑵、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⑶、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⑷、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⑸、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应包括:⑴、采场范围内外及邻近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⑵、采场范围内地质、煤层赋存情况: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煤尘爆炸指数,冲击地压危险性等。⑶、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煤方式、装煤及运煤方式、支护型式的选择、进回风巷的布置方式等。⑷、顶板管理方法:工作面顶板管理图、表(包括采面支(柱)架、特殊支(柱)架结构、规格和支护间距,放顶步距,最小控顶和量大控顶距,上下缺口,上下出口支护结构、规格),初次放顶措施,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分层开采时人工假顶或再生顶板的工艺图,回柱方法、工艺及支护材料复用的规定,上下顺槽支(柱)架的回撤以及距工作面滞后距离的规定等。⑸、采煤工作面的风量核算、通风设施选择、监测仪器仪表甲烷断电仪的布置等,通风系统图。(6)、运煤、运材料的-6-设备选型及其系统图(包括阶段煤仓和采区煤仓的容量)。⑺、供电设施、电缆设备负荷计算、电气开关整定值核算及供电系统图。⑻、洒水、注水、灌(胶)浆、充填、压风等管路系统及图。⑼、通风、照明设施及其布置图。⑽、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图表。⑾、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⑿、安全技术措施。⒀、安全管理制度。⒁、避灾路线(文字及图)。7、掘进作业规程(或掘进工作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⑴、巷道布置方式及巷道用途、长度、服务年限。⑵、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已有的巷道情况,掘进范围内预测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⑶、巷道断面形状和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可缩尺寸)、支护形式及材料规格、支护参数、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的平面图和剖面图。⑷、掘进方式。机械化掘进:工艺流程与设备图;钻眼爆破法:爆破图表与工艺流程图。⑸、煤层瓦斯涌出量、发火期、煤尘爆炸性,通风量及局部通风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措施等。(6)、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号,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内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⑺、过老巷、老空区、石门见煤、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⑻、劳动组织和正确循环作业及主要经济指标。⑼、各工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⑽、安全管理制度。⑾、避灾路线(文字及图)。8、作业规程的安全措施与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关系:⑴、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明文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⑵、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⑶、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责任制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的内容,须同时贯彻相关条文的内容。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1、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应分别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的半个月前,由地质组提出,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2、回采、掘进作业规程须在开采(工)前一周内编制完成,进入审核、审批阶段;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可预测的采掘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变化,须在一周前编制完成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不可预测、临时性变化,必须立即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实施前完成审批贯彻。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按上述规定每滞后一天,对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技术人员处以50元罚款,并在调度协调会上通报批评;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滞后造成的采掘工期影响,由相关采掘单位负全部责任,同时对该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责任技术人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在调度协调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按矿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7-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审批1、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⑴、提交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首先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在工程开工五日前组织集体会审,集体会审由矿生产技术部组织,必须是矿总工程师主持(矿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人主持),集体会审时除各专业副总负责本专业部分内容审查外,采掘部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查,机电部分由机电科负责审查,运输部分由运输队负责审查,通风部分由通风队负责审查。参加集体会审的部门分别为:各副总、安全管理处、生产技术部、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队)、运输队、通风队及相关采掘区队。⑵、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要派本单位主管或技术主管参加,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各主管部门应建立“规程措施集体会审记录”(工程名称、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等)。⑶、参加集体会审的有关部门在接到主管部门通知后无故不派人参加者,对该部门处以100元罚款,由此带来的规程与现场不符,对该部门主管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矿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⑷、一切新编制的规程、措施或经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都必须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⑸、执行“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各职能部门由参加会审的人员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签字,并且由签字者对规程、措施中相关专业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安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