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一、职业教育政策的涵义二、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历史走向三、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选择———若干重要文件的规定政策的涵义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政策是政党或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目标和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和。党和政府用以规范、引导有关机构、团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或指南。其表现形式有法律、规章、行政命令、政府首脑的书面或口头声明和指示,以及行动计划与策略等。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政策是一种公共政策。所谓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是指政府选择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是指政府决定做或不做的事情。职业教育政策,是政党、政府等负有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组织、机构、团体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的职业教育目标和任务而协调职业教育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我国职业教育政策,是党和国家为了贯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而制定的指导原则和行为规范,也是统一和引导职业教育从业人员意志和行为的准则。职业教育政策纵向上的分类总政策:党和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方针、立场、目标。特点:权威性、抽象性、稳定性。基本政策:党和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原则、依据、行为规范。特点: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具体政策:党和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的计划、措施以及处理具体问题所采取的方法、程序,是针对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某个特定问题制订的具体方案。特点:灵活性、中介性、试行性。职业教育政策横向上的分类目标政策:指职业教育培养质量标准的政策,倾向于教育的理论,如职业教育政策质量政策。条件政策:指保证职业教育途径充分发挥各项功能作用的政策,倾向于教育的实践,如职业教育经费政策、职业教育教师政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政策等。途径政策:指实现职业教育质量标准的政策,既有倾向于教育理论的一面,又有倾向于教育实践的一面,如职业教育体制政策、职业教育课程政策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呈现形态职业教育法规(宪法、法律、地方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职业教育行政文件(命令、决定、意见、通知、指示、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工作计划等)职业教育上级领导集体以及领导集体组成人员的声明(讲话、批语、批示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历史走向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改革开放初期跨世纪发展时期构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时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注重技术教育建国至文革前的职业教育政策1950年6月,周恩来出席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时指出:“为了适应需要,可以创办中等技术学校。”1950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中等学校“在今后若干年,应该着重向中等技术学校发展,以培养大批建设干部。”1951年6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提出“从国家建设的需要出发,整顿与发展中等技术学校,以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法,培养具有一般文化、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的生产技术,体格健康,全心全意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初中级技术人才。”中等教育的整顿和发展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1952年3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整顿和发展做等技术教育的指示》1952年8月教育部发布《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1954年11月高教部经政务院批准发布《中等专业学校章程》代之)1952年10月教育部发布《中等专业学校组织编制试行标准》1953年7月政务院发布《关于中等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专业的原则的通知》1953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分配的指示》1954年9月政务院发布《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中等专业学校的创办和发展按照专业化、单一化原则设校分科。工业、交通、农业、林业、医药、贸易、银行、艺术等性质学校之间适当分工,“务求学用一致”学制基本一致。招收初中毕业生的2-4年(后改为2.5-4年),招收高小毕业生的4-6年。落实中级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目标。实施严格规范的教学管理。学生毕业后统一分配工作。1949-1957年,全国中专在校生由22.9增值77.8万人。8年间高校与中专毕业生为26.9和84.2万人。1960-1965年,学校和学生分别为4261所、871所和137.7万人、39.2万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创办和发展1953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召开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应根据生产需要培养技术工人《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出“工人技术学校是培养熟练工人的主要方式”此后,工人技术学校普遍兴起,学制3个月至2年1954年4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批转劳动部制定的《技工学校管理办法(草案)》1956年劳动部颁发《工人技术学校标准章程(草案)》和《技工学校编制标准定额暂行规定(草案)》1949-1956年,全国技工学校由3所增至212所,学生数量由2700人增至11万余人;1960年学校为2179所,学生为51.2万人;1965年学校和学生为400所、18.3万人技工学校的创办和发展1958年3月,江苏省海安县率先创办农业中学,实行半耕半读。同年同月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在江苏省农业中学座谈会上号召:“教育事业要来一个全面大跃进,农业中学是大跃进的一项。”1958年4月《人民日报》社论:动员群众的力量创办农业中学,使不能进普通中学的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这是一个好办法,它不但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大跃进,而且也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当年,全国23个省兴办6万多所,几乎每个乡镇1所。1960年调整到2万所,1963年后又迅猛发展,1965年达到5.4万所。农业中学的出现1958年1月,毛泽东提出:一切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凡是可能的,一律试办工厂或农场,进行生产……学生实行半工半读1958年5月,刘少奇提出:要试办半工半读学校,试行新的劳动制度和教育制度。1958年5月,天津市第一所半工半读学校在国棉一厂创办。随后全国相继大量出现。体制:六二、七一、四四——工人、小学生、中学生。1963年7月,中宣部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和技术教育,大中城市主要发展职业学校。到1965年,全国达到61626所,学生443.34万人。城市半工半读学校的出现1966年6月后,停课闹革命→革命大串联→复课闹革命→斗批改→上山下乡中专资源遭受严重摧残,农业中学技工学校停办1969年后,尚存的大部分中专、技工学校学校改建七二一大学式的学校。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社来社去、厂来厂去1971年后中专、技校校舍、招生逐步恢复。到1976年分别为1461所、1267所,比1965年增68%和3.1倍。但学生数量,比起1965年,中专减少0.6万人,技校为1.8倍;很多学校资源薄弱,秩序混乱。普通中学开展“教育革命”——开门办学;与生产相结合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职业教育改革中等教育结构1978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邓小平出席会议提出“扩大农业中学、各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比例”,吹响了中国教育改革的进军号角。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改革开放初期的职业教育到199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比例分别为57.68%和56.77%,达到了新时期的最高点重要法规和行政文件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历史上第一次把职业教育专门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阐述,明确要求“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目标为:力争在五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对职业教育的定位、发展路径及相关政策进一步系统化,提出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明确要求各单位招工应优先录用职教毕业生的倾斜政策,并且确定了职业学校教育三级分流的方针。1980年,我国第一所职业大学“南京金陵职业大学”挂牌招生。1983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外经贸部提交关于短期职业大学的报告。1991年1月,经国家教委和解放军总后勤部批准,由邢台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学校联合,在军需学校基础上创办了“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1997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该校更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特点:1.大中城市利用,地方财力物力自办;2.学生交费;3.走读;4.学制1-3年;5.毕业生不包分配,择优录用。试办高职1985年国家教委批准西安航空工业学校、国家地震局地震学校、上海电机学校试办“技术专科学校”,实行四年或五年制。四年的培养技术员和中级专业人员,五年的培养高级技术员。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都航空工业学校、广州民航学校、九江船舶工业学校、浙江交通学校、包头机械学校、无锡机械学校、北京煤炭学校、郑州铁路机械学校、株州冶金学校、上海邮电学校(两年后又增大连海运学校等八所中专)试办五年制高职班。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颁布后,五年制高职班改由高等职业学校举办。一些中、高等职业学校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举办“2+2”、“2+3”高职班。中高职套办1994年国家教委成立高职协调小组,逐步形成“三改一补”的思路,1996年获李岚清肯定,并在1996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和设施,主要通过对现有高等学校改革、改组、改制来实施。职业大学、部分独立设置的成人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要按社会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改革教学内容和办学方式,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通过现有大专层次高校的改革、改组、改制仍不能满足当地对高等职业人才需要时,可以经过评估,把个别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改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现在高等职业学校的名称比较混乱,经过评估审批应逐步规范为“职业技术学院”。——引自李岚清在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三改一补这时期职业教育政策的不足把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主要赋予各级公办学校对发展职业教育必需的外部制度的建构考虑不足行业参与机制缺失多头办学,多方管理,缺乏统一协调国家能力标准、统一职业资格制度与学历职业教育之间的匹配不完善低标准办学跨世纪发展时期的职业教育政策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方向:“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还提出: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规模下放高职高专管理权给省级政府,通过“三改一补”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实行弹性的学习制度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举办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跨世纪发展时期的职业教育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并轨与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步,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3年制、5年制、3+2制)后果:生源减少办学秩序混乱内涵建设滞后滑坡:从1997-2001年,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大大下降,从62.15∶37.85降至41.58∶58.42跨世纪发展时期的职业教育政策2002年7月28-30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朱镕基总理、李岚清副总理、吴邦国副总理作重要讲话,国务委员王忠禹同志主持会议,教育部部长陈至立等有关部门领导讲话。备忘:教育部经国务院同意于2002年10月12日在天津召开了全国高中发展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作了题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开创高中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新局面》的讲话。构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时期重振(2002年后)200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