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劳动合同书篇一:《劳动合同书》2016通用版《劳动合同书》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员工):户籍地址:居住(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2、以完成一定工作内容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3、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任何影响甲方工作的兼职,且不违反其他单位的竞业限制规定,否则甲方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1、乙方的工作部门为,岗位为。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及岗位职责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生产经营所涉区域。4、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时,乙方表示愿意,以下情况乙方无条件服从:(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急需,需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的,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根据工作需求,双方同意对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时间制度。(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2、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安排调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自愿、自行加班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的休息休假。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如可能接触高温、噪声、射线、粉尘等化学、物理和生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已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甲方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的劳动安全规定。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执行。3、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五、劳动报酬1、每月20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的税前工资采用下列第()方式确定,:(1)乙方实行固定月薪制,每月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工资为每月(含周六加班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额为元人民币。(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定额按乙方规定的计件标准执行,因乙方生产量按排不满时记件额低于元/月的,按元/月的标准发放。六、社会保险和福利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1、甲方依法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知晓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八、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规定(一)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2、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按规定解除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7、乙方不能胜任甲方提供的岗位工作的,并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9、甲方依法进行裁员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提前履行通知义务: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4、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5、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乙方提前30天要求辞职,提出解除合同的;7、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合同期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五)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履行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如经甲方认可完成交接,甲方可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时支付相关报酬。(六)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一周前书面向甲方表示是否要求续签劳动合同,不提交书面意见则视为乙方不要求续签。(七)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乙方拒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九、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1、因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因甲方违法用工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2、因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以及乙方在就职期间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未按规定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的,则放弃在公司的未领报酬。3、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的服务期限为5年,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而解除合同或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用按服务年限相应比例数额的违约金。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甲方的交易、管理、技术等信息以及按约应为第三保密的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就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因乙方违反甲方保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十、本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2、由于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甲方(盖章):乙方(姓名):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篇二:2016年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家庭住址: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第三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五、劳动报酬第七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元。第八条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八、劳动合同的变更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