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历史冲突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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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历史简介秦至元朝时期•公元前214年,秦朝派军攻占百越,置南海郡,将香港正式纳入秦国地图。•公元736年,香港属于循州,并设立屯门军镇,当中两千名士兵驻守屯门,主力保护海上贸易。自唐朝,香港沥源以及大奚山沙螺湾土壤都适合牙香树生长,种香及产香也逐渐发展起来。一直到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海禁迁界为止。•“香港”这个名称由来,其中一个说法源于香港盛产和出口香木,因此得名(运送香料的港口)。五代十国时期,香港由割据两广的南汉国管治。由于大步一带盛产珍珠,南汉刘氏遂于963年设立官办珠场,称为媚川都。公元971年,宋灭南汉,北宋政府于九龙湾一带设立官富场,并派盐官驻守。南宋末年,宋端宗和宋帝昺为躲避元朝军队,逃到香港,传说他们曾在土瓜湾一块大石头上休息,后人称该处为宋王台或者宋皇台。明清时期•1514年,葡萄牙派兵抵达并攻占屯门,立葡属香港,明军于1521年向葡萄牙开战,史称屯门海战,最后全胜。•清朝初年,香港属新安县管辖。清廷为防沿海居民接济南明遗臣郑成功,遂于1662年下迁界令,加上海禁,香港本区受严重影响。后来广东巡抚王来任、广东总督周有德请求复界,1669年朝廷允许弛禁,原有宗族陆续迁回,外来宗族亦应广东省政府鼓励乘势迁入。香港开埠初期•1841年1月,琦善与查理·义律在清廷与英国不知情下草拟《穿鼻草约》,于1月20日由查理·义律发出《致女皇陛下臣民通函》中,宣称和琦善之间“达成初步协议”,其中包含“把香港岛和海港割让给英国”,及后于香港岛赤柱登陆,获香港岛原居民陈群引路到香港岛北部,当英兵行经香港村时从陈群以客家话回答中得知“HeongKong”发音后记载于香港政府第二号宪报,后来简略为“HongKong”拼法成为全岛名称,沿用至今。•1842年,英军于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打败清军,翌年派砵甸乍签订《中英南京条约》,清廷将香港岛连同邻近鸭脷洲正式永久割让与英国。•1860年,清军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即英法联军之役)中再次战败,签下《中英北京条约》,把九龙半岛南部连同邻近昂船洲一同永久割让给英国。•1898年,英国通过与清廷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条约,租借九龙半岛北部、新界和邻近两百多个岛屿(九龙寨城除外)租期99年。这一系列割让和租借后得出的土地形成今天香港的全境。日占时期•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袭珍珠港后,同盟国向日本宣战,香港就被卷入太平洋战争中。香港保卫战开始,英军与华藉英兵,抵港支援的加拿大军队和不列颠印度军队,和日军发生多场激烈的战事。12月25日,由于驻港的军队太少和战略运用失当,令香港迅速被日本攻陷。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在驻港英联邦军队奋战十多天不果后最终宣布向日本投降。三年零八个月的香港日据时期开始。战后•1945年,日本投降,8月30日,英国宣布恢复行使香港主权。当时国共内战再次展开,中华民国无暇向英国政府拿取香港。•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双方就香港问题达成非正式协议:北京无意拿取香港主权,亦不干预中华民国的公民和军人在港活动,以此来换取英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代,新中国在朝鲜战争中和西方交恶,被西方国家禁运,使香港成为中国大陆转运物资(包括取得难以取得的东西和出口货物赚取外汇,外汇包括港币)、征集资金和收集情报的唯一地点。香港亦从转口港逐渐发展为工业城市,经济得以迅速发展。•1970年代初期,由于新界土地契约问题,使香港政府要考虑香港前途问题。英国政府曾多次要求中国当局延续新界租约。1980年代初,英国提出分拆香港主权和治权,主权归中国,英国仍保留管治权,均被中国拒绝。•1982年9月22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到北京提出这个方针,打算延续香港管治,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强烈反对,并表示绝不让步,他说可以让香港人享有“高度自治、港人治港”。1983年,被指放弃香港的驻华大使柯利达爵士代表英方继续谈判。中国对香港主权立场强硬。•1984年12月19日,中英双方分别以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为代表,在中国领导人邓小平、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和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等人见证下,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根据该《联合声明》规定,英国政府在1997年7月1日需将永久割让予英国的九龙与香港岛和租约到期的新界一并交给中国,香港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在上述协定中,北京会依照邓小平所提出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政策,确保香港继续奉行资本主义制度,不抵触基本法的法律予以保留,50年内原有的生活方式不变,并保证香港除外交及防务外于其它事务享有高度自治权。•1989年,受到六四事件影响,香港人对主权移交和中国政府更加失去信心,人心惶惶,香港的资产价格下跌,移民潮再次出现,香港政府遂推出香港机场核心计划以令公民稳定。1990年4月4日,中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由中国国家主席杨尚昆签署主席令,正式颁布《香港基本法》。•1996年,董建华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届行政长官。香港主权移交后•1997年7月1日,在英女皇代表查尔斯王储、首相布莱尔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等的见证下,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内英国国旗和香港旗伴随英国国歌徐徐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升起,现场并奏起《义勇军进行曲》,标志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从而也代表着英国正式结束其对香港长达156年的管治,香港主权移交也正式完成。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也于同日零时从深圳驶入香港境内,正式接替驻港英军进驻香港履行防务职责。董建华正式就任香港首届行政长官。•2003年春季,非典型性肺炎爆发。这次疫症中,香港有1,755人感染SARS,共有299人死亡,为死亡率最高的地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8亿港元,失业率上升至8.7%的历史新高。同年年中,香港政府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立法时,在极强反对声音中依然因为选举制度问题将近而通过,成为了香港市民对政府不满的导火线。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行一些对香港有利的政策,但是仍然无法阻止同年香港主权移交六周年当日逾50万人参与七一游行(占香港人口1/14);最后自由党根据民意转为反对,政府最终搁置立法建议。•2006年及2007年,因为中环及湾仔填海计划,旧中环天星码头和皇后码头被香港政府宣布临时拆卸,保育组织发起保留旧中环天星码头事件及保留皇后码头事件,包括举行论坛、静坐和绝食,事件后来演变成警民冲突。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决定香港可以于2017年普选产生行政长官、于2020年普选立法会。•香港经济于2008年下半年开始稳定,因为金融海啸席卷全球而失控地急转直下,结束了香港自2003年7月开始5年来的经济复苏,股市、楼市暴挫,裁员及结业的情况此起彼落。而香港政府又在此一段时期多番出现施政争议,例如副局长风波及处理滞留泰国的香港人事件等等,令到民怨日深,行政长官曾荫权民望大幅下滑。•2009年末至2010年初,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的拨款在立法会审议,期间引起争议,发生一系统的社会运动,包括反高铁运动、撑高铁运动及五区苦行,最终更爆发警民冲突。•2012年9月8日,政府计划开展“德育及国民教育科”,不过由于在政府资助出版的课程参考书《中国模式国情专题教学手册》中出现将中国共产党形容为“进步、无私与团结的执政集团”等称颂中国共产党的内容,以及《课程指引》中载有“国情范畴学习,重视‘情怀’、注重‘情感’、本于‘真情’”,被社会质疑课程是“洗脑”教育,从而引起一连串大规模反对设立国民教育科的运动,例如设置街站、联署、游行、集会及绝食等,要求港府撤回该科目。同年10月9日,特首梁振英宣布在其任期内搁置国民教育科的课程指引。•2010年,香港政府再次就政制改革咨询香港市民,期间5名地区直选立法会议员发起五区总辞,以他们辞职后举行的补选作为“公投”。政府发表《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最终由民主党提出的“改良方案”在建制派和民主党的支持下,在立法会以2/3票数通过,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增加至1,200名,而2012年立法会地区直选及功能组别(即超级区议员)则各增加设备5席。2011年,为了堵塞五区总辞的漏洞,香港政府提出递补机制,然而没有进行咨询,成为当年七一游行的一大诉求之一,其后香港政府宣布押后立法,并且进行咨询。•2013年发生的免费电视牌照争议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和批评,王维基的香港电视网络不获发牌激起市民反弹,有评论指一连串事件令政府的公信度急跌,引发管治危机。翌年2014年6月10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逾23,000字的一国两制白皮书。市民对白皮书普遍态度负面,担心“一国两制”名存实亡。•2014年9月26日,占领中环和雨伞革命展开。大量香港市民走上街头抗议,不满政改方案,并争取一个自由度更高的行政长官选举制度,示威者堵塞港岛九龙的主要干道。警方于9月27日出动防暴警察驱散示威群众,9月28日使用催泪弹等驱逐示威者,但却带来反效果,引发更多示威。占领中环行动历时79日至同年12月15日结束。而政改方案随后亦被否决。香港的现状与冲突香港的政治结构•根据《基本法》,除外交事务和防务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区实行以行政为主导,司法独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的政治体制。•行政长官:即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在本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既对特别行政区负责,也对中央政府负责。•行政会议:就重要决策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各成员以个人身份提出意见,但行政会议所有决议为集体决议。•行政体制: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施政和行政工作,由12个决策局和61个部门所执行。•立法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案;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疑等。•法律制度:以普通法为根基,扎根于法治和司法独立的基础上。在这个原则下,香港的司法机关保持独立,不受制于行政和立法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区域组织:香港共划分为18个区,各自设立区议会,就所属区域的政策推行事宜提供意见。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享有和行使的权力•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依照《基本法》的规定任命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主要官员。•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备案。•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内实施。香港的经济发展•整体上,香港经济呈W型发展,在收到金融危机和非典两次冲击后,经济复苏的速度相当快,其中不乏有中央政府的支援和全球市场的回暖等原因。香港的文化发展•香港回归后,在文化领域与大陆产生呢了文化共融的趋势。•教育改革:回归后不久香港就开始了全面的教育改革,范围广,内容多,显示出了港人治港的自主和自信。•传媒形式:随着一国两制的大方针的推行,香港媒体对于内地的报道日益增多,对于爱国文化和民族情怀的宣传也有所增加。重点也有政治转向民生。主要冲突类型•政制改革冲突:由于民众对于政治选举制度的不满而与政府产生的冲突,如“占领中环”运动。此类冲突所占比例最大,香港民众对于选举制度的不满由来已久,主要原因是双普选制度迟迟未能实现。•警民冲突:由于在民众示威游行的过程中,政府采用了驱逐示威群众的手段而起到了反效果,激起了民众更多不满。此类冲突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因为在示威游行的过程中,警察一方面要保证城市的安保,一方面希望民众克制暴力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过激现象,。不过近年来此现象有所减少。•独立与自治冲突:由于独立主义和自治主义在香港的复杂环境下与香港政府和中央政府产生的冲突。独立主义是主张香港成为一个类似新加坡的主权独立的华人城邦国家,而自治主义则是旨在提高香港公民本土自治的意识。但是在香港,这两种主义都经常与政府产生冲突,两者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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