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学课程论文论文题专业人力资源管理班级1202姓名梁承用学号02任课教师周子英2015年06月07日中国劳动关系现状和发展趋势摘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越来越多,并引发了其他的社会问题,这直接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主要研究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问题、对策及发展趋势。关键词:劳动关系现状问题对策发展趋势一、我国劳动关系现状(一)劳动关系的含义一般而言,所谓劳动关系通常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从定义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因就业或雇用而产生的关系。从整体看,作为劳动力使用者的企业可以是不同的,其外在表现千差万别,但是表现在劳动关系上,他们都是用人单位,是劳动者的使用者;同理,劳动者也是不同的,但他们在劳动关系中,他们都是劳动力使用者的让渡者,是劳动者或雇员。忽略个体间的具体差异,劳动关系只能是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不可能是劳动者因集体劳动而产生的相互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二)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自1978年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行了深刻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的劳动关系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状况还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地位初步得到确立非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明确。国有企业在用人、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已成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劳动者拥有了较大的择业自主权,初步成为能够拥有并自主支配自身劳动力的独立主体。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2.劳动关系格局初步呈现多元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格局已经形成。与此相对应,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劳动关系相互交错,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3.劳动关系的建立初步实现契约化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企业用的制度方面,通过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来替代固定工制度,使劳动关系逐步由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向契约关系转变。4.劳动关系的运行初步实现市场化劳动就业逐渐从过去的统包统配转向就业市场化和失业公开化,劳动关系的变更与终止逐渐从过去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向市场调节方式,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主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决定,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源的基础调节作用开始得到发挥。5.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逐步清晰化企业与劳动者之间逐渐弄成主体明晰、利益多元的新型劳动关系,企业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局部利益的矛盾开始出现并且显形化,劳动争议逐渐增多。6.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劳动权、择业权的确立与实施,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的确定与实施,市场经济本身的动态多变属性导致劳动关系的动态多变性。二、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国有企业劳动关系问题更加突出:近几年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劳动关系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逐步显现。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明年各地将加大并轨进程,下岗职工劳动关系问题将突出;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涉及的劳动关系问题十分复杂,随着市场的作用进一步加大,还将有一批国有企业需要通过关闭破产退出市场,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国有企业改制和分流富余人员中出现的经济补偿标准不统一,劳动关系处理不规范等问题还需引导。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如何保持劳动关系相对稳定成为难点。(二)严峻的就业和再就业形势等,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就业压力大,劳动力供大于求,导致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竞争压力,也使得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问题上降低标准,甚至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劳动关系的矛盾。同时,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也带来了劳动关系的复杂化。非全日制等灵活多样的用工方式,弹性就业、派遣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社区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新形式,探索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的新方式。(三)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作用尚不明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尚未发挥。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尚需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发展不平衡,非国有企业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机制尚未建立;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还不能满足处理劳动争议的需要;三方协调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主导作用还需要加强,三方协调机制在如何进一步适应企业劳动关系变化需要、适应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结构调整的要求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四)有关劳动关系的立法不够完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有制经济、混合经济和私有制经济等不同类型劳动关系反映出的不同特点,要求我们不断探索和完善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的方式、手段和途径。与此同时,一些用人单位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等问题也还存在,已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现行立法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力度还不够,尤其是缺乏程序性的规定和可操作的处罚措施。三、应对劳动关系问题的对策(一)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和关系的调整劳动法律法规由国家制定,体现国家意志,覆盖所有劳动关系,通常为调整劳动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性规范和最低标准。其基本特点是体现国家意志。(二)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立法,为规范劳动合同运行提供法律保证。完善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程序、合同期限、变更解除合同程序、企业经济性裁员等条款的规定,加大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处罚力度。同时针对当前出现的灵活就业形式,补充增加调整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立法,推进在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三)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协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主要方式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少集体合同在形式和内容上雷同,只有原则的与劳动法律法规相同的规定,没有结合企业实际的具体条款,针对性和实效性差。这种状况使集体合同难以起到真正维护企业与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应细化了集体协商的内容,将在推进发挥集体合同作用上下功夫。要加强对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指导工作,规范集体协商程序,促进平等协商机制的形成。(四)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在现代社会,工会和雇员已普遍获得了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工会和雇员对管理的参与权。工会和雇员代表参与企业问题,主要是对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咨询,或与雇主一道共同参与对企业某些问题的决策,以便双方相互理解和配合。(五)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经营权为基础行使用工权的手段和形式。(六)恢复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将劳动争议纳入依法解决的渠道。为完善劳动关系高速体制,依法解决劳动争议,1987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重新建立了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1993年国务院颁布《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特别是《劳动法》的实施,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立。(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劳动监督制度是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是关于法定监督检查主体的职权,监督检查的范围,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纠偏和处罚的行为规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具有保证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的功能。四、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新体制的主要内涵是,调整劳动关系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为基础,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基本形式,以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三方协商为导向,已建立劳动关系宏观预警系统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为保障,进一步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规范化、法制化。参考文献:(1)劳动社会学(湖南工程学院内部使用);(2)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师(三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