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有限公司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公司煤矿井下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防范煤矿井下民爆事故的发生,防止民爆物品流失,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关于开展全省煤矿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晋煤办发[2012]6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一、总体要求1、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对待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安全问题展开工作。2、认真落实省民爆物品专项整治会议及省煤炭民爆工作会议精神,确实履行各自职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煤矿井下民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井下民爆事故发生。3、认真做好管理和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绝不能纵容煤矿井下民爆物品隐患存在。二、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我矿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矿专门成立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此次活动各类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电话:5204418。三、检查时间:(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施工队必须在7月10日前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报矿安监科。施工队按照本单位实施方案组织全面自查,届时矿将按照本工作方案及市文件要求,对全矿范围内全覆盖进行集中排查活动,并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二)全面深入治理阶段(8月1日-8月31日)在此阶段,我矿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三)“回头看”再检查和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在此阶段,我矿要组织对全矿“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空档,并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确保此次民爆物品大检查活动收到实效。四、检查内容1、对上级文件的贯彻及省民爆专项整治会议、省民爆工作会议的落实情况。2、民爆物品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情况。3、民爆物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涉爆人员培训情况。4、民爆物品专题会议和专项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对会议安全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全面落实和及时整改。5、是否按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6、入井涉爆物品是否有国家规定资质,涉爆物品的完好情况,井下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7、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民爆器材领、用、退手续是否齐备完善。8、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执行情况。五、检查标准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五、检查要求各部门、施工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工作,认真落实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我矿安全生产做出应有的贡献。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