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第二条施工图纸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第三条甲方工作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6、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第四条乙方工作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五条关于工期1.工程期限____________天。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第六条关于质量和验收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与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第七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1.工程总造价为元2.分三次付款,最后留5%为质保金。a.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b.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c.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d.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e.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f.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g.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h.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调整。3.特别费用的约定:(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第八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第九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第十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签字):______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