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装修设计施工合同书》甲方(委托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电话: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将自家住宅承包给乙方设计、装饰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签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2户型结构:3施工内容:室内部分装饰工程,详见本合同的附加《装饰工程预算书》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承包方包工、包料;(2)承包方部分包工、部分包料;(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5工程自实际进场之日起,总工期定为: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第二条、工程价款1工程造价(大写):元;(小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2该工程造价为暂定造价,部分项目双方商定由实际面积结算,在单位确定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结算。第三条、甲方工作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提供施工期间水、电;2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的关系;3拆墙或者改动原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配合乙方进行材料进场验收、分项工程验收以及总工程的验收。第四条、乙方工作1施工中严格遵守装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工;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扰民以及污染环境;3保护好室内设施的完好,保证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如因为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必须尽快修复或者赔偿)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5负责办理小区出入证,并承担其费用。第五条、工程质量1双方约定,以国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为质量验收标准;若乙方不合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费用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2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牌、品名、规格、级别、颜色等经双方认可,详录于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及《材料确认单》内;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工艺要求或者特殊质量要求,双方确认后,增加费用按实际纳入工程款项;4凡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其质量以及搬、运费用由甲方负责;5若安排工程监理,须在开工前将监理材料通知乙方,以便工作衔接;6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强行要求施工人员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质量问题、工程延误及造成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六条、材料供应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及《材料确认单》所列材料进行施工;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在施工前通知甲方,双方按约定时间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不得使用,如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即使供应到场,材料到施工现场前甲方须同志乙方,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延期供货,则乙方工期响应顺期。第七条、付款方式1工程款分三次支付:A:第一次于本合同签定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百分之六十;B:第二次于工程至半或者工程量(木工完工验收合格后,油漆工、腻子工进场前),交付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三十五;C:第三次于工程竣工全面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下百分之五的款项。2工程结算以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为依据,部分项目按实际面积、项目单价及计算方式不变;3甲方付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及发放保修卡;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定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支付余款,乙方有权不交付甲方使用并延期发放保修卡;5甲方的工程款必须支付给乙方代表员,并取得相关的财务凭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概不负责。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