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以及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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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陈建宁签订合同的目的:签订合同的目的:规范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从根本上满足“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标。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订立合同的时候应当遵循的基本条件、1、平等原则2、公平原则3、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合同条款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货物、工程等等);(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成立的条件:(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所谓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受要约入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根据要约的形式拘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部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入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要约是允许撤销的。但是,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在要约撤销以后应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2、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合同的履行规则(也可理解为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合同当事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要求。只有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允许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时,债务人才可经债权人同意后以其他标的履行。如果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规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或者专业标准履行;没有部颁标准或者专业标准的,按经过批准的企业标准履行;没有经过批准的企业标准的,按标的物产地同行业其他企业经过批准的同类品质量标准履行。在标的物需要包装的场合,货物的包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当事人没有具体规定包装要求的,应按照货物性能的要求予以包装。以货币履行义务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除国家允许的现金交易外,法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第一、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适用范围: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第一、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3、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第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不安抗辩权的效力第一、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第二、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请大家注意在拟定和签订时视情况选择)合同解除的条件:迟延履行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解除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定金责任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利息、滞纳金等的运用在合同中均可以约定,但是上述违约条款总数之和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注:违约金一般为实际损失的20%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点交流提问时间谢谢大家!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祝港圣在新的一年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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