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小学《教育学》辅导第四章能量守恒学贵有恒QQ:798417483教育学结构一、总论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第二章小学教育第三章教育与个人的发展第四章学生与教师二、教学论第五章课程第六章教学(上)第七章教学(下)三、德育论第八章德育第九章班主任工作第十章课外活动第四章学生与教师第一节学生☆在教育系统中,学生和教师是其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我们强调教师要吃透两头,即充分理解教材和充分认识学生。一、学生的本质属性(一)学生是具有发展潜能和发展需要的人1.学生是人(1)学生是能动的主体现代教育的特征是强调人的主体性,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主动地学,有个性地学,在参与活动中养成习惯,进而获得科学知识的发展。在教学中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的原则主要是:“引而不发”原则;主体性原则(全身心、全过程、全方位参与)。(2)学生是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3)学生具有独特的创造价值①改变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改变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被动地位,使其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②诱发创造兴趣,启发创造想象;③注重培养学生创造性的心理品质;④创设良好氛围,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一、学生的本质属性(一)学生是具有发展潜能和发展需要的人2.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具有发展的可能性和发展的需要(1)学生具有与成人不同的身心特点(2)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小学阶段学生逐渐从不成熟到基本成熟、从不定型到基本定型发展的关键阶段(3)学生是具有发展需要的人学生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取决于学生发展的需要和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推动个体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动力是社会环境对个体的客观需求与个体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运动。这一矛盾运动是通过个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实现的。一、学生的本质属性(二)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学生的发展性与学生的不成熟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因为不成熟,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学校和教师才大有可为。学校教育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培养人的活动,由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具体的教育对象和特定的教育场景来选择教育内容,组织教材和教学活动,并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来对学生施加影响。学生学习的特殊性表现在:1.学生以学习为主要任务2.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3.学生所参加的是一种规范化的学习二、学生的社会地位学生的社会地位属学生权利问题。(一)学生社会地位的保障1.少年儿童是权利的主体少年儿童是独立的社会个体,有着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不仅享有一般公民的绝大多数权利,并且受到社会特别的保护。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的核心精神,体现了儿童的身份和法律地位,体现这一精神的基本原则是: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二、学生的社会地位(一)学生社会地位的保障2.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1)学生的身份我国中小学生身份的定位有三个层次:第一,中小学生是国家公民;第二,中小学生是国家和社会未成年的公民;第三,中小学生是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即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2)学生的法律地位在教育领域中,中小学生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并受到学校的特殊保护;作为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中小学生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公正评价权、物质帮助权等。当然,学生负有接受教育和管理的义务。二、学生的社会地位(二)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1.学生的受教育权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教育年限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2.学生的人身权国家除了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并要求教师、学校、家庭、社会尽到特殊的保护责任。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对于学校和教师,其职责是:⑴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⑵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⑶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校舍维护和防护工作,不得使未成年的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的校舍中及教学设施中进行学习和活动;⑷对侵害学生各项人身权的行为应积极予以劝阻、制止或即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二、学生的社会地位(三)学生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应尽的义务有:一是遵守法律、法规。二是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是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一、教师职业的性质和特点(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的专业性。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1986年6月21日,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将教师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这一类别。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第二节教师(二)教师职业的特点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在于职业角色的多样化。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1.传道者角色2.授业、解惑者角色3.示范者角色4.管理者角色5.父母与朋友角色6.研究者角色向师性指学生都有模仿、接近、趋向于教师的自然倾向。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育质量的集中体现。(一)学科知识素养(专业文化)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⑴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⑵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⑶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⑷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二)广泛的文化素养(一专多能)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三)教育专业素养教师的职业是教书育人。1.敬业敬业是使其他素养成为可能的重要前提,是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第一要素。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要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观、学生观、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3.掌握教育理论和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1)对所教知识进行加工处理的能力(2)向学生传授知识、施加影响的能力主要体现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4.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行动研究,改善实践全面认识教育功能全面理解素质教育全面理解学生发展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教师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师个性的品质特征,良好的个性品质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第一,情绪稳定,性格开朗,兴趣广泛。第二,坚定的意志和积极的进取精神。第三,心胸开阔,兼容并包。三、教师的人格特征第三节学生和教师的关系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学校的教育活动是师生双方共同的活动,是在一定的师生关系维系下进行的。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活动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师生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人——人关系。一、教学上的授受关系㈠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㈡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㈢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第三节学生和教师的关系二、人格上的平等关系教育工作的最大特点在于他的工作对象都是有思想、有感情的活动着的个体。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的基本关系。(一)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二)严格要求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种朋友式的友好帮助的关系现代的师生关系是以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地对待学生、热爱学生为基础的。三、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首先,师生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人——人关系。其次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知识上的、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上的、人格上的影响。教师对成长中的儿童和青少年有着巨大的又是潜移默化的影响。教育工作者的真正威信在于他的人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