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农村经营点的安全培训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培训中心副教授王洪波2006年6月18日,湖南醴陵市金鑫鞭炮烟花厂突发爆炸,6死1伤2007年湖南省,一烟花爆竹作坊发生爆炸,造成13死6伤。2011年1月19日,河南豫田花炮厂生产双响过程中,进行封口作业冲压纸片时引发爆炸重大事故:10死、21伤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事故既是一面镜子,更是一把尺子。事过境迁,回顾反思,亡羊补牢,当是上策!我们不愿发生也不愿接受的既成事实。留下了一幕幕惊心动魄、令人难忘的恐怖场景。付出了以鲜血、伤残、生命和财产损失的高昂代价。事故2013年7月4日美国迎来该国独立日,加州西米谷市当晚举行烟火演出,演出过程中烟花出现故障发生爆炸,造成14人受伤。知道了吧?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性事故致因理论事故的主要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相互影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容易出现“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改变工房用途)、“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含义:“安全第一”是目标。即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预防为主”是原则。即严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患于未然。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二条)“综合治理”(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是手段。即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制、技防多管齐下,实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消防法》4.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储存温度在10~40℃之间。每隔半年要检查一次钢瓶内氮气压力。3.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管理零售经营者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程序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2)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不小于0.6米),保证安全通道畅通;(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4)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内江烟花爆竹销售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严禁购买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非法制贩的产品;严禁营销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购买、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和B级产品;严禁将应储存在1.1级库房的产品存放在1.3级库房内;严禁超量、超期储存;严禁在库房内拆箱、野蛮装卸、库房超员等违规行为。销售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对经营销售点的检查,以经营行为和储存过程为重点烟花爆竹产品的分级按产品的药量及产品构成的危险性分为A、B、C、D四级。B级: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员或财产不应当受到伤害。C级:适应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当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D级:适应于近距离燃放,当按照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当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A级: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专项检查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安全事故处理原则严肃查处烟花爆竹事故。要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爆炸: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烟花爆竹的爆炸现象主要是化学爆炸。化学爆炸的特点:反应速度快、放热量大、气体产物多。违规销售:重庆烟花爆竹的露天销售原因:阳光直射,易发生燃爆事故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保管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保管的关键,一是隔绝火源,二是严防冲击、摩擦、敲打,三是防潮,四是防老鼠害虫咬坏。(1)存放场所要符合安全要求。①与周边相邻建筑、柜台、物品等保持安全距离;②存放的建筑物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地面要平整、防潮,不产生火花;墙面要平整,没有剥落、裂缝等缺陷;通风要良好;温湿度要满足烟花爆竹存放安全要求;有防雷防静电设施;门窗要向外开启。(2)存放场所要配备合适、足够的灭火器。(3)每天要做到“三查”(上班查,班中查,下班查)。(4)烟花爆竹存放期限不得超过2年。(5)烟花爆竹不得露天存放,避免阳光直射。烟花爆竹的安全储存隔绝火源,分类专库储存严防冲击、摩擦、敲打防老鼠害虫咬坏堆垛存放或货架存放不超期、超量储存仓库内严禁架设电气线路及设施爆炸物品仓库的主要爆炸危险因素Δ明火和各种火种;Δ爆炸物品受到强烈摩擦、撞击、震动;Δ超量储存、过期储存;Δ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合储存;Δ运输等造成包装损坏的储存;Δ掺入杂物储存。2010年12月11日,山东省阳信县商住两用居民小楼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发生爆炸,导致楼房倒塌,该楼一层公共浴室内的洗浴人员共8人死亡、6人受伤。(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地点烟花爆竹通称花炮。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根据燃放方法、燃放效果、产品的结构和制作工艺进行分类,花炮可分为两大类:即烟花和爆竹。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观赏效果为主的产品称之为烟花。燃放时主体爆炸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称之为爆竹。(1)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经营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罚:(3)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感悟语:“生命只有一次”、“健康是人生之本”。事故意味着对人的生存、健康、幸福、憧憬的毁灭。充分认识人的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善待生命,珍惜健康”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建立的情感观,“爱他人、爱自已”、“有道德、无违章”。组织者、管理者和部门领导,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用“热情”的宣传教育激励职工;用“深情”的关怀保护、温暖职工;用“柔情”的举措规范职工安全行为;用“绝情”的管理制度严爱职工;用“无情”的事故启发人,打造安全绿洲,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