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河南富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伊川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1.2工程地点;洛栾快速通道西伊川科技产业园展厅北。1.3承包范围及内容: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的全部工序。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第二条合同工期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当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5%计算,按天累计。2.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2.3执行):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d.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2.5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2.6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2.6.1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2.6.2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2.6.3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乙方无条件承担。第三条工程质量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2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合格。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质量修复的全部费用。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第四条合同造价4.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河南富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业主洛阳豪晟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签订的主合同。工程量按实际结算。4.2本合同总价:实际结算。4.3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实际结算。4.3.1工程量暂定为:实际结算。4.3.2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钻孔灌注桩工程量按桩设计长度(以设计的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计算长度时不增加预留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4.3.3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甲方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甲方、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4.3.4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桩位测量定位放线、桩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钻机及辅助设备的机械进出场费、挖砌泥浆沟槽、拌制护壁泥浆、人工挖桩孔、安放护口管、钻机就位、调整垂直度、钻桩孔、钻孔取土及土外运、钢筋笼断料焊接绑扎、安放钢筋笼、吊放导管、清孔、灌注水下砼、桩垂直度及桩顶标高的控制、废泥浆的装卸外运清理堆置、填桩孔、凿桩、资料、施工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所有相关内容,还包括由于工程原因引起的桩不能连续施工和按甲方指令移位或停机等待状态等因素、因孔壁坍落采取的应急措施费和多用砼费用、本工程周边管线和周边设施保护的一切技术措施费用、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测试费、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费、文明施工、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4.4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第五条材料供应5.1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原则上均由乙方供应。第六条甲方驻工地代表6.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3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7.1乙方委派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八条甲方责任8.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8.2在开工前7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桩位施工图壹套,并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他相应的资料。8.3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8.4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8.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8.6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8.7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8.8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8.9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提供现场现有设备、住房。配套费乙方支付甲方总价的2%。8.10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公生活方便,如工地无现有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乙方自行解决。8.11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第九条乙方责任9.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详细的施工进度划及其他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9.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9.3乙方材料运到工地后,乙方及时办理报验手续,甲方、乙方在进料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9.4乙方负责桩机作业场地的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9.5由于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处理方案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9.6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严禁擅自处理。乙方在施工时由于非他人原因造成的桩断裂等4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9.7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者的安全。9.8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确保桩机的数量,并保证根据现场进度要求随时增加机械数量,但并不因此增加费用。9.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桩位测量报告,施工中发生的异常现象等书面报告。9.10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9.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9.12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9.13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9.1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9.15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9.16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9.17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给予补偿。9.18乙方队伍进场后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三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在项目尚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及调整相应的证件,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9.19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9.20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如下证件:a.身份证。b.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5c.工作单位记录卡。d.健康证明。e.就业证。f.暂住证。若不符合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9.21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9.2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煤火炉电暖气等取暖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9.23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9.24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①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②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③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④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⑤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⑥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9.25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9.26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9.27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