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涂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和《岱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我校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以人为本、优教厚酬、公平公开、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教育和谐发展。二、考核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三、考核分配原则(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厚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向一线教师、向骨干教师和成绩显著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实施既要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又要符合学校管理及发展实际。四、绩效考核项目根据上级文件,设立校务工作考核、考勤履职奖、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和集体效益奖。(一)校务工作考核根据局文件,主要考核中层、副校级领导等在完成一定标准教学工作基础上所承担的校务工作以及完成情况,并结合校务工作量进行考核。中层、副校级岗位数按局核定,每月按局核定奖金的80%发放,其余20%每学期末由教职工评议后发放,满意度在85%及以上的全额发放,低于85%的按80%发放。行政岗位兼职的按高计算,第二个职位按10%—20%酌情计发。中层兼班主任的,就高发放第一岗位,第二岗位按50%发放。校长按局规定按校平均发放。行政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局规定的扣除(两个正职以上的除外),未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的代课金不计。(二)出勤履职考核(30%,除骨干教师专项考核的局统筹资金、校务工作考核资金。下同)。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教育教学常规和学校规定的其他基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1、出勤奖(10%)1.教师上下班必须自觉签到,因故不能签的在门岗(或行政值周处)补签,如漏签、代签或提前签作事假处理。2、为体现教师工作性质,每位教职工每个月享受0.5天调休假(学期内不累计),50周岁以上每学期再增加1天调休假,调休不扣除每月考勤奖和课时系数。如调休期间出现空堂现象则视为事假。超过这个基数按以下标准实施:(1)每事假1天,扣15元。事假连续5天以上(1月内),扣相应的工作量系数、班主任、中层等岗位津贴(按日计算),事假全月累计或连续超过15天,不计发该月考勤奖。当学年考核不能为优秀。(2)每病假1天,扣10元,病事假一周内(5天)不另扣工作量系数。连续病假超过5天15日以内,扣相应的工作量系数、班主任、中层等岗位津贴(按日计算)。病假全月累计或连续超过20天不计发该月考勤奖。当学年考核不能为优秀。(3)病假3个月以上,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4)病事假半天至一天向教导处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向学校提交请假条和有关部门(医院)证明。对家庭确有困难的,长期病休教师,组织上给予照顾。不请假的做旷工处理。(5)旷工每天50元累加扣发。(6)迟到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连续迟到5次或迟到、早退、中途外出累计8次的,作1天事假处理,以后每3次视作1天,依次累推。迟到2节课算半天,迟到1节课算半天的1/2(周一早上每月享受两次除外,但记入迟到序列)。教师患病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需定时到医院检查(1小时以内)的,根据医嘱免于扣除。(7)升旗仪式、学校重大活动及教职工会议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出席的按时(迟到、早退)累加扣发。(8)婚假、产假等法定假规定①按国家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婚假15天,产假3个月,小产15天,其他法定假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②产假3个月(剖腹产三个月半)或经学校同意哺乳假休息3个月、6个月、长期病事假的,分别享受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0%、80%、60%,不参与考核。严格请假制度,每位教师要加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尽可能不请事假。本学年病事假计算方法为:5(含5日)天以内不计双休日,5天以上要计算双休日。教师外出开会,学习(2天内)或请假(事隔2天),必须事先和事后调好课,原则上学校不发放代课券(每节10元)。教师外出开会、听课、学历进修考试等,必须凭有关部门文件或通知,预先报校长室审批允许,并均按规定往返,超出规定时间,作事假处理,因风停航除外,应参加而未参加的不能享受此款规定,理应作事假处理。2、履职考核奖(20%)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工作态度、责任心等。岗位职责履行考核是对教职工所承担的每个岗位进行分块考核(具体见考位目标考核细则),考核合格发放履职考核奖,履职考核奖按学期发放。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直接确定不合格,不发履职考核奖。(1)师德、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学校或上级部门规定的工作的;(3)以非常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4)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5)从事违规家教以及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6)受到各类刑事处罚的。(三)工作量考核(40%)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包括课时工资、岗位工作量工资等。1、学校工作量设置的原则:(1)、中段两班数学教学工作为6小时在校时间标准工作量(即全校6小时内教育教学、校务工作平均工作量)。(2)、中层正职岗位周工作量按不高于全校6小时内教育教学、校务工作平均工作量的1/2折算;中层副职和工会主席岗位工作量按不高于全校6小时内教育教学、校务工作平均工作量的1/3折算。(3)、班主任工作量按原纳入工作量计算序列,再每人每月提取100元(不足100元的按实提取)设立班主任考核奖,以学期为单位按原班主任专项考核后按等第发放。(4)、班主任除享受津贴(津贴部分由上级教育行政和财政部门核定)外,班主任周岗位工作量按全校6小时在校时间标准工作量的25%左右折算。(5)后勤、教辅人员单一专职岗位,其折算工作量不超过标准工作量的1/2,兼职累加工作量不超过标准工作量的2/3。(6)临时代课每节10元,代课金累加超过工作量考核款的在教育教学成果奖中提发。代课人员长时间(两周以上)代某位教师的课(代职),课时工资以被代课代职人员结算)。(7)科学、艺体类等辅优课每次10元,活动时间、次数由教导处指定前提下根据值周记录核定按月实际活动次数计发。(8)公出学习超过一个月的,按局文件规定执行。(9)50周岁以上教师享受年龄照顾系数2个,48周岁以上照顾系数1个。2、学校各岗位工作量系数设(1)各学科教学工作量系数如下表:学科课时系数学科课时系数数学高段2.1科学高段1.9中段2.0中段1.8低段1.9音乐1.4语文高段2.2体育1.5中段2.1美术1.4低段2.0信息技术1.4英语高段1.9品德1.4中段1.8综合1.4其他学科1.4备注:班主任每周一节班队课(其中一节为人与自然)不计课时系数。(2)职务(岗位)工作量(按标准课时工作量折算)职务系数职务系数职务系数中层正职10教研组长2.5工会组长0.5中层副职6.7工会委员1团支部书记0.5兼职会计6广播集会及两操1小记者指导1兼职出纳6大课间活动2信息收发1仪器实验员3统计2学校办公室主任6仓库保管1网络维护2油印、打印:5电工2.5卫生4档案2办公室室长0.5图书:63、专职出纳、专职门卫、专职食堂等管理岗位工作量按1/2标准工作量系数计算。如果一人兼上述岗位多职的第二岗位按10%计算,但多岗位工作量最多不能超过标准工作量的80%.补充:(1)班主任系数:班额40人以下为5个系数,班额40人以上每人加0.02个系数。(2)平均班额按全校平均计算,即全校小学生数÷总班数,语、数学科教师根据任课班级平均人数每一人增0.1个工作量系数,其他学科根据任课班级平均人数每一人增0.02个工作量系数(不足不扣)。(3)语、数跨年段任课增加0.5个系数。(4)起始年级第一学期,语数课任教师分别加1个系数。毕业年级语、数,英语、科学第二学期分别加1个系数和0.5个系数。(5)6小时外或课外辅导工作量语数英上下午延时管理每次0.5个系数。工作量工资按学期考核计发。(四)教学成果奖(30%)(1)、设奖目的和范围内容根据优教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本校实际,设立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调研抽测奖和六年级毕业成绩名次奖、文体活动奖等。(2)、奖金发放时间每学期结算一次,一般在期末结束之前或第二学期初放发各种奖金。(3)、具体设奖项目和奖金标准1、学科竞赛奖(1)学校和教育部门主办的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学科抽测、调研奖县调研学科奖:参照成绩县平均分奖励办法达到平均分奖励800元。每增加(或下降)一个0.5分上浮(或下降)2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末考查参照成绩共同体对应年级平均分奖励办法达到平均分奖励150元。每增加(或下降)一个0.5分上浮(或下降)20元。最高不超过300元。2、体育团体成绩奖对运动队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县中小学生长跑比赛中取得团体优良成绩的(按全校学生得分率计算全县排序),给予教练员体育团体成绩奖,具体奖额如下:按全县所有小学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县田径运动会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县长跑比赛9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400元四所大规模学校外小学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县运动会700元600元500元备注:体育运动会未的得团体奖的按每得一分奖50元。排球、篮球、足球等团体竞技项目获奖奖金参照长跑比赛,同项目同次比赛奖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算一次。3、艺术(音美)、信技、科技小发明(含航模)、摄影、刻纸等技能类辅导团体成绩奖。在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信技等技能类比赛中取得优良成绩的,给予辅导教师辅导成绩奖,具体奖额如下:参赛人数10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鼓励奖以上(含10人)节目或作品县级400元300元200元120元市级600元400元300元200元参赛人数10人以下(不含10人)节目或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鼓励奖县级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市级400元300元200元120元备注:省级获奖按市级同奖别1.5倍奖金发放,全国级获奖按省级同奖别1.5倍奖金发放;经学校同意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奖金按同级同奖别奖金的40%发放;同一节目(或作品)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奖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一次。(语、数、英、科)学科县级以上竞赛团体奖必须是教育行政办的。4、学科达标、竞赛奖(1)常规性达标:如语文写字、朗读、英语口语、书写、音、美、科学实验等达标优秀的为150元。(2)学科竞赛(指部分学生参与的竞赛):A档(1—3名)分别为1200,1000,800;B档(4-8名)分别为600,500,400,300,200。(3)学生个人获奖,(包括文艺、美术、科技等活动。)县市省一100120200二6080100三406080(①不设团体的,按获奖人数累计。②团体、个人奖同时设的,按最高金额发放。③此项累计最高金额含一、二等奖的不超过奖该级别的团体一等奖金额的60%,不含一、二等奖的不超过该级别的团体一等奖金额的40%。)经学校同意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按同级别二等奖奖金发放,《岱山教育网》学生文字类作品发表的奖指导教师10元/篇,图片类作品发表的奖指导教师5元/幅;《岱山读书网》、《岱山艺教网》、《岱山科学在线网》学生文字类作品发表的奖指导教师8元/篇,图片类作品4元/幅;《舟山晚报》等市级及以上网站发表的学生文字类作品(奖指导教师10元/篇,图片类作品6元/幅。同一作品多处获奖或发表的,按就高原则发放一次。5、教师科研成果奖(含课题、论文、案例、教学设计、教材编写等)(1)课题研究课题立项并结题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