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08年10月2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84号)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武汉实际,制定《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以下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简称为“两型”)。一、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武汉实际,发挥武汉优势,突出中部特色,以又好又快发展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发展两型产业,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探索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道路,真正把武汉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二)总体目标按照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突破、综合配套,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经过4年的努力,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调节机制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初步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学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和行动指南,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增长方式和生活模式初步确立。到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0%、1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河流/湖泊水库Ⅲ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服务业比重保持在50%以上,城市化率达到70%左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增长显著提高。到2020年,率先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率先建立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基本步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优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迈入全国前列。武汉在全国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成为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武汉的集聚、辐射、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成为更大范围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成为科学发展、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城市,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三)主要任务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主要任务是:——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发挥带头作用;——构建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在改革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道路,在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发挥龙头作用。通过发挥以上三大作用,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扩大开放、城市功能提升、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土地集约利用和财税金融支持、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综合制度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两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的发展道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一)探索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彰显城市生态特色,探索符合武汉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健全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滨江滨湖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起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体系与生态体系,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发展效益,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1、创新循环经济发展机制探索建立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改造工业园区,提升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重点建设东西湖、青山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阳逻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做好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青山区、武汉化工新城和阳逻开发区,构建区域大循环经济发展试验区。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钢铁、有色、化工、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汽车零部件、铁道机车等再制造示范工程,发展再制造产业。探索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引导社会投资参与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市级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库,组建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水价、电价、地价、原材料等价格,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出台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产品目录,加快武汉生态产业体系的形成。探索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相关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探索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力度,鼓励创建循环经济技术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创办武汉循环经济研究院。重点开展循环经济技术攻关,组织开发和推广示范具有重大带动和推广意义的循环经济技术,加强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提升,加快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清洁生产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对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有关法规、制度、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逐步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的法规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武汉实际,在技术经济条件允许范围内,组织制定一批地方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健全资源节约标准体系。2、创新节能减排实施机制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目标责任落实和检查。制定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开展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研究和应用,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建立新建项目准入机制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健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建立新建项目准入机制。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重点落实小水泥、小火电、小造纸、城市污水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安排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节能减排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加大对节能减排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综合运用价格、收费、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深化阶梯式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逐步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和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武汉环境能源交易所。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机制(CDM)、合同能源管理(EMC)等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建立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和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有效引导和促进节能减排项目和工程实施。全面推进城市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及使用,完善建筑节能监督体系、技术体系和政策法规,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热泵技术的规模应用。全面实施城市节电工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开展电力用户电能效率评价,针对企业生产、生产照明、城市公共照明、居民照明用电等领域的不同特点实行节能改造,力争我市单位产品电耗及综合电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和与之相配套的收运系统、回收利用系统。逐步改革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市场化经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活垃圾处理领域。3、创新滨江滨湖生态建设机制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推进城市水业产权改革,促进城市水业市场化。实施节水鼓励政策,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进污水再利用和中水回用,全面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自然湿地及水利风景保护工程,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和区域水域资源。完善水环境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水环境管理、监测、评估研究平台,探索发行水专项债券,搭建武汉市水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平台。实施“清水入湖”计划,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加快改变污水直接入江、入河、入湖状况。实施滨江、滨湖、滨渠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依法处理违法排污、违法填湖的行为,推进滨水生态环境整治。建立水生态修复机制。统筹规划和实施水系网络的生态构建与修复工程,保护河流、湖泊生态及地下水资源,增强河流、湖泊的生态功能和防洪抗旱、蓄水调节功能。推进汉阳地区“六湖连通”水生态修复、武昌地区“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逐步实现市域范围内江河湖泊等主要水网的分片有效连通,加强山体保护、森林绿化、园林绿化,建设一批山水园林生态旅游景观区,彰显武汉滨水生态特色。(二)探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的体制机制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切实推进生产方式转变,完善有利于两型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发展朝高端化拓展,生产要素按市场化配置,产业布局向集聚化展开,建立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探索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道路。1、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体制机制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以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支持重点高校、重点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学研究中心发挥科技源头作用,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充分发挥武汉大中型企业集中的优势,健全政府支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建设以东湖创业中心为核心、覆盖全市的孵化器网络,支持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产权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制度环境。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转化体系。整合科技资源,发展多种模式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组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各类孵化器、加速器功能,打造“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品牌,促进科研机构、科技信息、实验室等资源共享。健全技术市场体系,发展规范科技中介组织,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科技供需对接计划”,建立政府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推动建设一批新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探索共享武汉科教资源的有效途径,加快建设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武汉动漫产业基地等世界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完善产业园间的互动发展机制,加快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先进环保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光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