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梁中心卫生院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贯彻《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规范我院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医院内实行聘用制的各类工作人员的考核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的考核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职工参与和组织确认相统一的原则。第二章.内容第四条.实行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由医院根据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执行。半年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的年中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聘期超过一年的,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其中,聘期在年度末结束的,聘期考核可与聘用期满当年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聘期短于一年的,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第五条.考核测评:(1)、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业务考核占80%:医院对符合条件的聘用对象,对半年和一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总分为80分,其中医务人员40%的业务纯收入占50分,防保专干按责任书考核,总分的50%为业务考核成绩。(2)、平时出勤占10%。(3)、医院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占20%(由平时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总分为100分,按平时考核结果的20%为最后结果),考核工作按照医院制定的《综合评价考核表》(附后)进行,考核结束报院管会审定后公布,接受职工监督。(4)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占20%:由医院组织,所有职工参加,并可邀请群众代表、政府分管领导共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总分为100分,按参加人数的平均分的20%为最后结果,测评结束后,测评结果报院管会审查备案,张榜公布,接职工监督。(5)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分事项:对上一年获得省市级奖励的加10分、县级奖励的加5分,本院级奖励的加3分,以获奖证书为准。第六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如下:(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含廉政要求)和职业道德两方面的表现。(二)能,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四)绩,主要考核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第七条.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的结果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平时考核和半年考核只作记载,不确定等次。第八条.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一)优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全面履行聘用合同,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显著;(二)合格: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较好履行聘用合同,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效明显;(三)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一般,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成效一般;(四)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第九条.单位可具体细化制定“德、能、勤、绩”考核的不同档次的标准内容。第三章程序第十条.考核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医院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并提交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二)平时考核由被考核人对自己出勤情况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定期记实,医院领导负责核查;(三)被考核人进行阶段性个人总结;(四)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五)被考核人的科室领导在参考评议结果(即群众评议其德、能、勤、绩各符合何种档次的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六)聘用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的科室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七)医院负责人根据聘用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经全面综合平衡后,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最终考核等次;(八)公示考核结果;(九)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十)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第十一条。被考核人员对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单位聘用工作小组申请复核,聘用工作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医院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被考核人员如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服的,可在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第四章对象第十二条,参加考核的对象为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第十三条,几种人员的考核办法:(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二)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下半年退休的人员退休前先行予以考核;(三)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四)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五)单位公派学习、培训、借用一年以内的人员,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和工作的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借用单位提供(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七)因病、事假或落聘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八)签订短期合同人员没有完成规定的年均继续教育学时数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签订中长期合同人员在继续教育实施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学时数的,周期最后一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九)医院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十)其他特殊情况人员根据其当年度实际参加工作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及以上的,可参加年度考核;累计不足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第五章结果第十四条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依照合同约定,与单位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紧密挂钩。平时考核结果可作为平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60%部分发放、晋级、晋职、调资、奖惩和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依照国家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绩效工资的60%和各项奖金;(二)具有续聘和晋升职务的资格,在一个聘期内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工人技术等级;(三)聘用合同所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第十六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晋升工资,但不发绩效工资的60%和年终奖金,不能作为各种评先选优的推荐对象。第十七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取消年终奖金和不发绩效工资的60%,给予批评教育,并安排接受相应的培训,必要时可调整岗位;(二)暂缓一年晋升职务;(三)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制人员可予以解聘;(四)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第十八条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事项办理。第十九条聘用人员因考核结果的使用与本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仲裁。第六章管理第二十条本医院的聘用工作小组在本院负责人领导下,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由负责人承担第二十一条聘用工作小组有关考核的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考核方案和具体考核标准;(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三)审核本院领导人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意见;(四)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其中被评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五)受理复核申请;(六)监督考核结果的兑现。第二十二条本院的负责人、被考核人的直接领导、聘用工作小组必须按规定要求,认真领导组织好考核工作。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单位职工有权向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第二十三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所属本院的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本院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一,《平梁中心卫生院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标准的细化二:平梁中心卫生院全员聘用考核评分细则。三:平梁中心卫生院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一:《平梁中心卫生院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标准的细化办一、关于考核内容标准的细化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细化如下档次:(一)德的考核内容按照“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两部分,均划分为“达到基本要求”和“达不到基本要求”两个档次。其中政治思想“达到基本要求”的标准是:政治思想方面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二)能、勤、绩考核内容的考核标准均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三)德的“职业道德”考核“达到基本要求”的标准以及能、勤、绩考核内容四个档次的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由本院在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特点,以聘用合同所约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其他有关要求为依据制定。二、关于考核结果的最终确定医院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及结果的确定,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一)根据细化的考核内容标准,评议德、能、勤、绩各项考核档次。(二)综合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的各个档次情况,组合确定考核结果。具体为:1.德的考核结果达到基本要求(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均达到基本要求)的:(1)能、勤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其以上,依据绩的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考核结果分别确定为优秀或合格等次;(2)绩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能、勤的考核结果均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上,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3)绩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如能、勤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如能、勤考核结果均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2.德的考核结果在政治思想方面达到基本要求,职业道德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或政治思想达不到基本要求,职业道德达到基本要求的,无论能、勤考核结果如何,考核结果确定为绩的考核结果的下一个等次;3.德的考核结果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均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原则上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对其中绩的考核结果为优秀,能、勤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的人员,在考核之前,曾经组织批评教育,能认识错误并确已有所改正的,也可确定为基本合格;4.各项考核内容档次结果的组合出现不同于上述情况的,其最终考核结果根据被考核人的具体情况由单位自行确定。(三)包括被考核人员的本院领导在内的测评人员按照以上程序对被考核对象分别测评,得出被考核人员各自的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综合平衡,得出被考核人员的最终考核结果。综合的方法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四)个人总结、直接领导评价意见、聘用工作组织意见和最终年度考核等次均须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经被考核人签名后,存入本人档案。附件二:平梁中心卫生院全员聘用考核评分细则一.医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即管理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二、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40%业务纯收入占50%(50分),考勤占10%(10分),医院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占20%(20分)。民主测评占20%(20分)。三、考核对象完成40%的业务纯收入者占40分;每增加1%加1分,加满为止;每少1%在40分的基础上扣0.1分,依次递减;四.考勤完成312天出勤日占8分,每超1天加0.1分,加满为止,每少1天在8分的基础上扣0.1分,依次递减;五、综合评价的20分由医院领导考核小组根据平时检查掌握的资料,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由平时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内容为德、能、勤、绩、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