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包括2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人、法人、国家(国家作为股东时授权有关股东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设立有限责任的资格)。二是除了特别的规定外,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的必须在2人以上50人以下,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国家可以以一个主体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包括2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资本,即股东必须出资,不出资者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二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行征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法定的资本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公司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需要高于上述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制定的股东、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公司内部职工等必须遵守的内部行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3方面的含: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二是制定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比如,公司章程所订内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比如,公司章程所订内容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所载内容的规定。三是公司公司章程的制定人为公司的全体出资人即公司的全体股东。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称谓,没有公司的名称,其他经济实体就难以同其进行正常的交往。公司设定自己的名称时,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运作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机构,公司就难以运作,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所以《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内部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是公司经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