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NO.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为加强合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约定事项如下:1.租赁房屋概况1.1甲方同意将××××区层号商铺及其设施出租给乙方(详见附件一商铺平面图),用于业态品牌。商铺的租赁合同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查验确认为准)。乙方承诺不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所在项目五公里范围内开同样性质的商铺否则视为违约。1.2乙方对商铺租赁使用范围仅限于商铺内部。2.租赁期限2.1租赁期限为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2交付商铺时,双方清点甲方提供的商铺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等财产,并签署《商铺交付表》(详见附件二商铺交付表)。2.3乙方应在开业日前日进场装修,并在年月日前完成装修工程(包括验收等相关手续)及其它开业准备工作,接受甲方检查获得通过后开业。2.4本合同届满前乙方有意续约,应在期限届满9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约要求,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合约。2.5如乙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2.6乙方承诺守法经营,自行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并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纳税费。3.租金及其它费用3.1固定租金: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内,(详见附件三甲方收取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固定租金。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每次租金在应交纳下一期租金提前十五日内交纳。3.2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23.2.1周年庆赞助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周年庆赞助金元/年,在每年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3.2.2广告赞助金:乙方同意按每月租金的支付给甲方。此款项与租金同时交纳。3.2.3综合物业费: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元/m2/月(包含但不限于公共部份保洁、安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保养所产生的水电费,中央空调主机电费等)。此款项与租金同时交纳。3.2.4质检费:元/年(合同期限内每年收取一次,起始月交纳)。3.2.5乙方自用的网络、电话费。3.2.6自行承担商铺内服务人员(即乙方负责聘请商铺所需营业员及收银人员)工资及福利等。3.2.7乙方如需要在购物广场发布平面、影音广告和宣传,应另行向甲方申请,甲方统一安排。相关广告位使用费、广告制作费、广告发布费、政府收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3.2.8其他非甲方统一组织或甲方未申明承担的费用。3.3甲方代收费3.3.1水电气费:甲方为乙方在商铺内预留电接口。乙方商铺内的水、电、气费按其实际使用的水、电、气表度数自行承担(电、气统一采用智能式,即先充值后使用,其电、气表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承担费用)。公共区域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损耗据实分摊。3.3.2乙方自行承担因商铺装修需要所产生的空调、消防整改费;消防装修报建及验收所产生的费用。3.3.3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主要为乙方经营需要临时发生的费用等)。3.4滞纳金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所有费用,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以甲方的到帐时间为准),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4.履约保证金4.1为保证乙方如期进场、开业及按约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承租期限届满之日起90日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双方结清债权债务后,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4.2履约保证金是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商品质量的保证,不应冲抵应付甲方款项。若乙方发生相关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乙方需在5日内重新交纳履约保证金。35.保险5.1乙方对营业时间内其商铺内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家具、固定设备、商品、动产、模特、个人财产等)的安全负责,承担商铺内消防和清洁完全责任,对进入商铺的顾客人身和财产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2乙方应向国家核定的保险机构自行购买火灾险及涵盖上述责任范围的保险以分担自身风险,如因乙方未按约定购买相应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乙方并应予以赔偿。6.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承担租赁商铺外公共通道的天地部份装修并承担费用。6.2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商品自查、检验工作指导,协助乙方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先行负责投诉处理,处理结果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营业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时整改。6.3甲方有权对乙方商铺内的设施、商品和服务进行巡视和检查,包括对公共设施(如水、电、通讯管线等)通过乙方商铺的检查、维修,但应事先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乙方应予配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如需),乙方不得擅自增加任何设施、设备。甲方对乙方进行检查时发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应无条件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经催告后,逾期15日乙方不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并直接从租金中扣除整改费用。6.4甲方人员损坏乙方财产和物品,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监督。若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6.5如遇突发紧急情况,甲方有权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停业,暂停供电、供水等),因此不能营业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各自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6.6如因政府公共部门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止中央空调、电梯等配套设施使用,不属甲方责任。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乙方在商铺从事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甲方及××××管理制度。7.2乙方须严格按甲方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进行商品退、换,如乙方与顾客发生争议,甲方有权处理顾客投诉或争议案件,乙方应积极、全面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据和承担第三人的收费,对甲方与顾客达成的解决协议均予以认可。若顾客提起仲裁或诉讼,乙方应积极应诉并负责收集、提供证据,并承担甲方应诉所产生的费用和司法处理确定的全部责任,4若此责任先由甲方向消费者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7.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代表甲方做任何许诺,或使用甲方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将本商铺对外提供担保,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7.4乙方在购物中心及所在商铺散发传单、通知、广告等事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且须持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临时广告许可证”;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外设置任何广告宣传或广告招牌标记前须经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书面批准。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制止。7.5除非甲方另有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乙方在承租期内,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商铺位发包、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者或变相达到发包、转租、分租、转借之目的。7.6乙方已经查阅并知悉“××××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公约》、《装修管理规定》、《服务人员管理手册》、《安全消防治安责任书》等,并同意遵守。7.7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提供代办个体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发票准购证、公司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详见附件四乙方须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乙方应保证该证件资料依法取得并在合约期内真实有效,且与乙方经营商品货证相符。乙方应向甲方完整提交乙方签约人的身份证、品牌授权书、商标注册证等盖有鲜章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若为进口商品须提交报关单和完税证明(详见附件五乙方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7.8乙方承租商铺位进行的所有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税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7.9乙方应依法在商铺位内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并由乙方独立向顾客开具发票,独立进行税款申报与缴纳。8.其他约定事项8.1乙方应达到的装修要求8.1.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商铺的放样图和设计装修规范,乙方在收到放样图15日内按甲方相关的商铺装修规范向甲方提交商铺装修设计方案和效果图,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告知乙方,如装修方案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外墙、屋顶改动还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依法需有关部门核准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由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1.2乙方在装修时必须遵守“××××管理制度”中相关装修及物业管理规定。乙方自行负责装修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58.1.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铺原有的建筑设施,不得损坏;对于因乙方装修形成的装饰、设施和设置的设备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乙方亦可委托甲方提供维修服务,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装修的所有设施设备承担完全责任,对甲方设施设备造成功能缺失的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8.1.4乙方在商铺装饰装修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相关部门申请验收且达到国家消防规范的验收标准和甲方《装修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各项标准。如有整改也必须在甲方相关部门初验后十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并再次向甲方相关部门申请复验且验收合格。乙方装修装饰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合格,超过复验规定时间十日内甲方对乙方处以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超过复验规定时间二十日内甲方对乙方处以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整。超过复验规定时间二十日后甲方将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够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补齐违约金,(或若乙方逾期,同意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且保留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权利。因乙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被消防部门进行处罚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8.1.5甲乙方解除合同情况下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人员将乙方装饰装修及运营的设施设备完全拆除(甲方有书面要求不予拆除的除外)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临时堆放点,甲方负责将乙方堆放在临时点的建筑垃圾清运到政府指定垃圾场。甲方在该拆除工程中收取乙方公区污染清洁费和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乙方商铺建筑面积元/M2进行收取。8.1.6.乙方撤除自有设施设备及装饰后必须5个工作日内恢复甲方原有设施设备到原位且保证完好有效。超出5个工作日后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恢复,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未结算租金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但甲方保留相关票据供乙方查验。8.2应执行的开业及营业时间8.2.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开业日正式开业,不能影响“××××”正常营业。8.2.2乙方承诺商铺的营业时间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8.3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烟台市制定的法规和政策开展经营活动。除非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8.4人员管理8.4.1乙方自行派驻(或委托甲方代为招聘)每班不少于名的服务人员。乙方自行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需在甲方处备案一份);甲方不是用工单位,6不承担连带责任。8.4.2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8.4.3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须按甲方通知的最迟到岗时间到岗(接受甲方统一上岗前的培训)。若因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未按时到岗或因人员数量不足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乙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8.4.4乙方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着装样式须提交甲方并经甲方同意。8.5合法经营8.5.1乙方在场地内营业商品必须是合法商品。乙方应在商铺内备齐证明其商品合法的相关证明资料和有关经营资格的经营法律文书,随时接受甲方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查阅。8.5.2乙方承诺在场地内销售的所有商品均为品牌正品,绝无假冒伪劣产品,能够提供完善的商标注册、品牌授权、质检报告等证明文件。乙方承诺不会有任何价格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价后再打折等欺诈行为)。乙方如是经营餐饮类,所有销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健康饮食标准,上述承诺如有违背,乙方愿意承担相应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给消费者、向甲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甲方若因此受到的行政处罚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等)。8.6活动配合8.6.1乙方同意配合参加甲方周年庆和年中庆“活动。8.6.2乙方承诺对甲方联名卡客户按折上9折或9.5折给予优惠,周年庆、年中庆活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