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旅游保险管理法规制度第一节旅游保险概述航空交通运输人身伤害保险保险费;保险金额;俄制图154飞机莱赫·卡钦斯基•2010年8月24日22时10分许,一架载有96人河南航空客机在黑龙江伊春机场降落时冲出跑道后起火,截止至25日2时,事故共造成43人遇难,53人受伤。•事故航班:VD8387事故机型:ERJ-190喷气支线客机•中国民航最高的安全记录:从2004年11月21日到2010年8月24日,中国民航最高的安全记录保持——5.75年,即2102天。这在世界民航史上也是罕见的。•依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人民币,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共计40.5万元人民币。•同时,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航空公司对“824”飞机坠毁事故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侵权责任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35人投保了人身险,保险公司赔付2543.98万元。•姚女士一家三口遇难。姚女士为民生信用卡金卡客户,并于8月16日使用此卡为一家三口刷卡支付了河南航空公司VD8387次航班机票。•据民生信用卡“刷卡购买机票或者支付旅游费用赠送航空意外险”有关规定,该客户自动获得由民生信用卡免费赠送、由新华人寿保险承保的航空意外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同时与姚女士同行的配偶、子女因其机票款也是用民生信用卡刷卡购买的,故按照民生信用卡航空意外保险服务规定,将分别获赔150万元和10万元的保险偿付,总计人民币460万元整。•一概念•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旅游企业或旅游者)依据不同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而订立的契约(订约后在保险单上出现的投保人称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保险人给被保险人经济补偿和物质保证的制度。•1保险人:接受旅游保险的人,即接受投保人保险的保险公司。•2投保人:要求旅游保险的人(法人或自然人),在保险单据上称被保险人。•3保险费:投保人按照保险公司或法律规定的参加某项保险应向保险公司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货币。•4保险对象:指投保人要求保险人保证安全的人身或财物即保险标的。•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的有效时间。•6保险金额: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灾害受损的赔偿金额。•7保险责任:保险人承担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予的责任范围。•8理赔:即赔案。保险人对投保人在保险期内遇到灾害或事故,对该案件进行调整处理的过程。•全高19.2米,围径40公分,为黄龙洞最高石笋,两头粗中间细,最细处直径只有10厘米,如果按专家测定的黄龙洞石笋的年平均生长速度仅为0.1毫米,那么依此推算,“定海神针”生长发育至今已有20万年历史了,而且仍在继续生长,如果再长6万年,就可直抵穹顶而“顶天立地”。黄龙洞景区管理部1998年4月18日特地为“定海神针”买下亿元巨额保险,创全国为世界自然资源性遗产买保险之先河。•二、种类和作用•(一)种类•1涉外旅游保险与国内旅游保险•2广义旅游保险与狭义旅游保险•3旅游人身保险与旅游财产保险•4旅游意外事故保险与旅游责任保险•5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二)作用•1社会保障作用•2资金积聚作用•3增加外汇收入作用•4促进旅游事业发展作用•北京时间4月28日4时41分,由北京开往青岛的下行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省境内胶济铁路周村站至王村站间,发生列车脱线事故,机车后第9至17位车辆脱轨,其中尾部车辆侵入上行线,被上行线由烟台开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碰撞,造成5034次列车机车及机车后第1至第5位车辆脱轨。胶济线周村站至王村站区间限速为每小时80公里,但当时却达到131公里。•事故共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伤。受伤旅客中有4名法籍旅客。•2008年11月15日,哈市开往宝泉岭农场的一辆金龙牌客车,行驶到依兰县境内同三公路294公里处发生侧翻,造成11人死亡、伤49人。此次事故车辆实际承载59名乘客,有35名乘客在哈市南岗客运站售票窗口购买了公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但有个别受伤或死亡的投保乘客丢失了车票,还有的乘客乘车时换了座位,这种对号入座的“公意险”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确认乘客是否投保,导致理赔陷入困境。•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3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一律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买车票购保险需亲笔签名,施行实名制。•3月31日起,道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旅险)采用实名制与旅客影像识别系统即“4+1”投保模式。乘客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在获赔承运人责任险的同时,将按住院实际天数,在180天内每日给予80元住院津贴。死亡将根据保费的多少确定,分为2万元、4万元、5万元。•客票金额小于等于50元时,保险费为1元,大于50元小于等于100元,为2元;客票金额大于100元,为4元。•市民潘先生乘坐长途客车去外地看望女儿,在乘车前为了保险起见,他在客运站购买了两份道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的保险费为两元。保单上面写明:“保险金额为死亡给付意外身故金3万元,造成残疾保险金额比利给付残疾金。”•购买车票和保险后,潘先生登上了长途客车。然而,乘坐的客车在行驶了一段时间后在建三江路段发生了车祸。潘先生的脾脏在车祸中受到了严重的损伤,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20多天后脾脏被摘除。出院后,潘先生经黑龙江省公安厅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十级。回到家里,潘先生想起自己在上车前曾经买过的两份道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他立刻找到了出车祸那天所穿的衣服,在衣服的兜里拿出了那两份保单。•潘先生拿着保单找到承保的那家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赔偿金。可是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保险公司向潘先生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不在出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目前,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7月11日下发的,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残疾程度的认定按照该标准执行,其中把伤残等级分为7级34个项目,除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脏器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外,主要针对眼、四肢及手脚等残疾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七级规定,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或小指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手指缺失的,可获得10%的赔偿。没有脾脏摘除一项的赔付标准。•1999年12月,成立不久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至今,该标准没有改动。•三除外责任•旅游人身保险中的除外责任:疾病、分娩、晕车;自杀、故意自伤、殴斗、犯罪行为、酗酒、药物中毒、麻醉;爬车跳车;战争或军事行动;擅自自改变规定的旅游路线不乘坐指定的交通工具;轻微擦伤或医疗费在5元以下的部分。•旅游财产保险中的除外责任:因战争、军事冲突或敌对行动引起的损失;因没收征用、罢工或暴动引起的损失;被保险人自己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因财物的物质变化、自然发热、自燃或因烘焙所至的损失;因当局令焚毁而引起的损失等。投保后就一定能得到赔偿吗?•2002年5月7日晚20点37分,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MD-82飞机B2138号执行6136次航班任务,从北京起飞,飞往大连。飞机21时24分与空管部门失去联系,在大连机场东侧约20公里海面失事。机上103名乘客中,儿童3人,妇女约30人,外籍旅客8人,机组人员9人全部遇难。中共国务院「五.七」空难处理领导小组调查证实,是一起由于乘客张丕林为了保险理陪纵火造成的破坏事件。乘客张丕林在登机前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购买了七份航空意外伤害保险。为此,张丕林的母亲要求得到140万元的保险赔偿。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依据国务院调查组“空难由乘客张丕林纵火造成”的调查结论,拒绝了张丕林的受益人的赔偿要求。张的母亲不服,告到法院。•问:法院如何判决?•《保险法》67条,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四旅游保险合同的形式•合同一般由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旅游保险都是非即时清结的合同,不适用口头的形式,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常见的形式有三种:•一是保险协议形式,即双方必须共签保险协议,并在保险协议上签名盖章,保险协议才能生效。•二是保险单形式,即由投保人提交投保申请书并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形成保险合同。•三是保险票证形式,即运输部门出售的旅客乘坐票证或旅游景点出售的门票即是旅客乘车乘机乘船游览的凭证又是旅客参加旅游保险的凭证。第二节旅行社责任保险•1997年5月13日国家旅游局《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实施。•2001年9月1日《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实施。•2011年2月1日《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实施。•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保障,主要是游客在旅游期间,因突发疾病、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医疗保险,是游客在保险期间内,因为突发疾病或意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疗补充保险,是游客在旅游期间,因为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保费:•国内5日游5元国内15日游10元入境12日游20元出境17日游30元•保险金额•意外身故及残疾:150000疾病身故保险金额:30000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0•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额:10000•投保规则:•每一被保险人最多购买2份。2至17岁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减半,并与监护人一同投保该险种,且该监护人交纳全部保费。•为减少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给旅游者带来的损害,旅行社在招徕、接待旅游者时,可以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鼓励旅行社依法取得保险代理资格,并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为旅游者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旅游者自行退团后的行为谁来负责?•2004年5月,王某等10人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华山2日游,出行前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在游览过程中,王某认为旅行社安排的景点不合理,一些好景点没有看上,便主动提出中止与旅行社的合作,随后自行登山游览,不料游程中不慎跌入山谷摔伤。事后,王某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请求。•问:王某的摔伤事故旅行社应承担责任吗?•《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8条规定:旅游者在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额低《规定》第10条旅行社责任保险最低金额的规定:国内旅游每人责任最低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保险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颁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从第17条到第30条详细解释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范围和赔偿标准。比如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005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645元,18645员/人×20年=272900元;上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42元/人×20年=166840元;黑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73元/人×20年=165460元;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1元/人×20年=64420元。旅行社责任保险中每人责任赔偿限额明显低于人身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