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聘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黑龙江省有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所列条款。一、聘用期限:自,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自。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一)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担任职务。(二)岗位职责要求如下:1、按规范和要求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甲方领导的管理,不得擅离职守。2、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3、遵守国家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机密。4、在聘用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第二职业。5、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进行出差或加班。三、工资报酬及待遇:(一)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同志相应的岗位工资为人民币元/月。(二)、工资发放以当月考勤为准。(三)、试用期工资按当月工资额的80%发放,考核合格后在下一个月工资发放时一次性补齐。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三)乙方在聘用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四)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五)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七)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聘用关系;触犯法律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五、本协议书的解除、终止、续订:(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关系: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6、工作态度不积极,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不突出者。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关系: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书所列条款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利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书终止:1、本协议书聘用期限届满。2、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四)甲、乙双方协议书的续订:聘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协商同意后,可以续订聘用协议书。六、双方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黑龙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约定:(一)甲方以“公司工作人员守则”、“公司工长岗位职责”作为本协议书附件,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二)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手机: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