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广东省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管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加快我省农村改水改厕进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村饮水卫生安全,确保我省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广东省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管理方案》。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加快农村改厕无害化进程,到2010年底我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全国爱卫会要求的85.76%。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质量和卫生防病效果。(二)年度目标。1.建设8635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完成中央安排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水样2400份。3.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在全省93个主要涉农县(区)开展水质卫生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防病效果。二、项目范围和内容(一)项目实施范围。1.农村改厕覆盖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7个市;2.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覆盖全省93个主要涉农县(市/区),在全省农村开展水质卫生监测,重点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和氟砷病区农村防病改水工程开展水质卫生监测。(二)项目内容。1.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在项目区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补助资金用于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建设。地下部分应包括贮粪池、便器、厕屋地面(脚踏预制板)。各地在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过程中,要注重通过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2.完善全省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补助资金用于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内的涉农县(市/区),每县(市/区)设置20个监测点。各县(市、区)需同时完成中央安排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水样。具体监测工作安排由省CDC负责。3.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监测重点内容:工程基本情况,防病改水工程覆盖病区情况,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每个监测点共采集水样4份,分枯水期和丰水期各采集出厂水、末梢水水样1份。监测具体要求见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三、项目组织实施(一)实施依据。1.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求,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央项目。2.按照《农村改厕管理办法》和《农村改厕技术规范》、《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改厕、饮水水质监测和健康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3.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快推进“十一五”规划农村改厕目标进程的通知》(全国爱卫办函〔2009〕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十一五”规划农村改厕目标进程的通知》(粤爱卫办〔2009〕6号)要求,分解落实农村改厕规划目标,并采取措施推进实现规划目标。(二)组织形式。1.省卫生厅(由省爱卫办具体负责落实)成立省级项目领导组和技术专家指导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级技术方案要求,负责项目的具体技术支持工作,保证工程建设和监测工作质量。2.各项目地级市、县级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3.各项目市卫生(爱卫办)与财政部门共同成立采购工作组,负责本市采购工作。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计划购买品目、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并将采购结果报省卫生厅(省爱卫办)备案。4.改厕项目实施过程中,地方各级对款物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记录,到户物资应有领取人签名;土建工程有明细预算和决算;培训和健康教育档案资料齐全,以备检查。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卫生监测样品采集与检测、分析、评价要有详尽的记录,并及时上报总结材料。5.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由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若因县级技术力量不足,未补助到县级的由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工作),通过网络直报形式上报数据,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做好质量控制,并将监测结果报同级爱卫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水质监测网建设督导检查、质量控制工作。(三)实施要求。1.经费管理。200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户厕建设300元/户,省级财政补助欠发达地区户厕建设100元/户,地方政府要积极落实卫生户厕地面建设部分的资金,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健康教育和监督检查等经费;水质监测项目,中央财政或省财政补助水样水质监测成本费用400元/份,质量控制、水质卫生监测的其他费用(如人员培训、督导检查等)由地方财政负担。专项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农村改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分布情况做进一步摸底,包括已经改厕和未改厕的户数,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情况等。在综合考虑农村改水改厕现状、执行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管理方案、技术方案及项目任务详细分配计划,并报省爱卫办审核备案。3.确保执行质量和进度。各地要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项目执行各环节,组织督导检查、技术指导和评估验收,在保证完成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分配计划调整、配套资金落实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省爱卫办。4.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力量,通过项目带动本地区农村改厕、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全面开展,以点带面,促进农村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全面改善。四、项目执行时间(一)2009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和招标采购工作;(二)2010年1-9月进行农村饮水卫生监测工作,10月中旬将总结材料报省卫生厅(省爱卫办)。(三)农村改厕各项目市按季度向省爱卫办报告改厕进度,2010年10月底以前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工作。五、项目监督与评估(一)农村改厕项目市按季度报告农村改厕进度,省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农村改厕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各地要适时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厕所建设质量、数量进行督导检查,加大技术指导力度,以保证技术实施的正确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过程中,组织人员对检测和监测质量进行抽查和指导,保证监测目标、内容、质量控制等工作达到项目要求。(三)项目完成状况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技术指导与健康教育、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方面,市级评估报告书面报省爱卫办。省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组织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中央资金分配及使用、配套资金筹措等进行省级评估,省级评估报告报全国爱卫办。(四)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省爱卫办将通过随机抽查、考核验收、追踪问效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宏观管理和绩效考核。对项目管理规范、各项工作进展好的地区,予以表扬,并作为今后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的依据;对发现问题多、整改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的地区,除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外,将调减后续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