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委〔2012〕号中共XX镇委员会关于印发《XX镇“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机关、企事业各相关单位:经镇党委同意,现将《XX镇“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XX镇委员会2012年x月xx日-2-XX镇“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五组字〔2012〕12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及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开展干部队伍中的“吃空饷”和“干部走读”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府形象。促进干部队伍心无旁骛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实现五指山绿色崛起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二、整治范围镇机关及企事业各相关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三、重点对象(一)“吃空饷”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1、停薪留职、离职,或者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在编不在岗,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2、人事关系已经调出未及时办理减编手续,或者人已经调出却较长时间不转移行政关系,继续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3-3、辞职、辞退,或者自动离岗,但未办理减编和人事手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4、已故或者失踪多年,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的人员;5、到龄未按时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者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领取工资的人员;6、受行政处分开除、降级、撤职,或者被判处劳动教养、缓刑、收监执行等司法处理后,未按规定办理降低或停发工资等相关手续,仍按原待遇领取工资的人员;7、用少量工资聘用其他人顶岗,而自己兼职从事其他工作,获取双份工资的人员;8、编造虚假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的人员;9、已不符合条件,但仍继续领取遗属困难补贴的人员;10、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及单位。(二)“干部走读”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1、居住地和工作岗位不在一起,周一不能按时到岗,周五提前返城;甚至天天“早出晚归”上下班,不安心基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2、以进城办事为名,延长滞留时间而脱离工作岗位,无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3、不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不见身影、找不着人的;4、热衷于往外跑,精力不集中,心思不在基层工作岗位的。-4-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2012年8月开始,至2013年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8月底前)1、会议动员部署。制订印发《XX镇“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召开全镇“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方案》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空饷”和“走读”等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2、广泛深入宣传。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方案》内容,并在公开栏内张贴《方案》,做到人人皆知。(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9月初至11月)1、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根据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严格按照《方案》中的要求,认真查找符合《方案》中提出的“吃空饷”专项整治重点对象的人员。如发现“吃空饷”问题,要如实登记备案,汇总上报,并在本单位公开栏内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存在“吃空饷”的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不遮不掩,及时进行清理。一要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二要将财政已下拨的“吃空饷”人员的相关费用上缴财政;三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吃空饷”人员核减编制。“干部走读”问题自查自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5-案》中的要求,认真查找符合《方案》中提出的“干部走读”专项整治重点对象的人员,如发现“干部走读”问题,要如实登记备案,汇总上报,并在单位公开栏内公布。为了加强镇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要落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一要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各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对“走读”的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教育不听的进行诫勉谈话,如出现屡教不改的人员,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属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市委调整岗位,属一般干部的,建议上级部门交流;二要建立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按照规定时间指纹签到制度,及时做好干部考勤登记月汇总表备案工作;三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镇干部要“五天四夜”住宿在本镇(出差、开会、培训等特殊情况除外),节假日要安排值班,值班安排表在政务公开栏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四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行请假人书面申请,领导签字批准,特殊情况可电话向领导请假,但事后要补写请假条;五是要努力改善干部吃住条件,丰富干部学习娱乐活动,创造工作生活良好环境。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11月5日前报镇“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镇“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6-组将加大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吃空饷”和“干部走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检查验收阶段结束后5日内,各单位要及时向镇整治“吃空饷”和“干部走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专项工作报告,以便汇总上报市整治“吃空饷”和“干部走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成立镇“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陈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长吉初法同志和镇委副书记邢莉同志担任;成员为有关单位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人员从各单位抽调。(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吃空饷”和“干部走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党政办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要敢于曝光“吃空饷”和“干部走读”的不良行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三)加强检查监督,注意实效。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吃空饷”和“干部走读”专项工作各个阶段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单位之间互相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干部之间互相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和群众等共同监督,形成多层次、阳光化监督格局。对在整治-7-“吃空饷”问题工作中存在“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凡能积极纠正存在问题的,以及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吃空饷”人员,可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工资和相应的福利补助外,还要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打击报复投诉人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中共XX镇委员会2012年xx月xx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