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工作制度一、企业党组织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接受指示,领受任务,履行职责。二、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按计划实施。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取得支持,避免出现方向性错误。四、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的活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五、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积极稳妥发展新党员,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收缴党费。六、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每季度向企业主通报一次党组织活动情况,就企业生产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企业主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七、积极组织党员联系职工活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时,可以吸收非党职工参加。八、领导好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支持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党支部工作职责一、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发展。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企业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四、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六、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四、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企业生产活动需求和党员教育需要,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一、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党员管理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发展党员制度一、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引导职工中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采取工青妇“三推优”的办法发展党员。二、企业党组织年初要制订党员培养发展计划,要按时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要建立专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重点在生产一线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明确培养人,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党组织工作目标,对其分任务、压担子,加强实际锻炼。四、发展党员要坚持有关政策和标准,严格程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五、发展党员时,要认真执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和公示制,注意听取企业主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一、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缴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二、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缴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当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三、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党支部按季度奖党费上交上级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及时将收缴党费数额填入《党费收缴记录》,做好登记。党支部应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接受党员监督。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安排在在每年年底。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等。三、民主评议党员内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6个步骤。民主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四、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档次,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意见。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根据需要,组织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二、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组织生活会的议题。也可以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三、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四、针对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组织生活会要做好详细记录,会后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制度一、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二、党员活动坚持小型、业余、分散的原则,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党员活动紧密围绕企业生产进行,可组织党员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参加义务劳动或公益活动、帮助困难职工等,要注重实效,力避形式主义。四、党员活动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五、支部在组织活动时,必须认真准备,做到人员、时间、形式、内容、效果“五落实”。六、开展党员活动,必要时可提前向企业主通报或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应提出明显要求。二、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的、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三、对外出流动党员,有专人负责对其流出时间、去向、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指定专人与其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重大活动情况。四、长期外出但流入地点不固定、组织关系仍留在支部的流动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区党组织活动。至少半年一次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书面递交1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五、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缴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的原因,按月缴纳有困难的,可按季度缴纳。六、在企业中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关系转到企业。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管理,便于查阅资料,及时总结、考核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党组织建设,特制定档案管理制度。二、党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党员个人的工作、思想汇报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等必须形成资料,存档保存。三、上级来文,本级发文,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党内统计报表、党组织活动季报表、收缴党费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等,要及时分类整理、建档立册。四、做好存放及保密工作,档案装具要安全可靠,摆放合理规范,方便查阅,保证档案不霉变、不丢失、不失密等。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查阅、保管等进行登记,保证资料在流动、查阅过程中完整无损。六、充分利用档案,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党员目标考核制度一、党组织年初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目标对每个党员制订考核目标。二、党员要按时参加企业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负责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三、党员要带头完成企业分配的各项任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四、党员要积极联系职工,每人明确2—3名联系对象,积极带领他们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五、党员要积极为支部发展和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每年至少要提出3条以上合理化建议。六、党员每半年要向企业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和思想,年终接受党组织的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