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学习导引】通过本章学习,学生能够了解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意义,影响各国制订对外贸易政策的因素,掌握各种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特点、内容和功能。掌握非关税壁垒的种类及其对国际贸易影响。【能力提示】通过本章学习与训练,学生具有初步运用国际贸易政策分析国际经济贸易问题的能力,面对各国采取的对外贸易政策,具有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的能力。特别是对世界各国对华的反倾销案件要有深刻的理解。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一、国际贸易政策的含义和意义(一)国际贸易政策的含义国际贸易政策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其一定的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其政治与经济利益会制定对外进行商品、服务和技术交换活动所采取的政策。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出发,其国际贸易政策就是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从总体上规定了该国对外贸易活动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其内容一般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和国别或地区政策等。国际贸易政策是世界各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要反映其国内经济的特点,还要兼顾国际贸易环境的具体情况及有关国家的政策措施,以利于有的放矢地制定相应的对策,保护国内市场,扩大商品销路。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二)国际贸易政策的意义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意义在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具体表现在:1、促使和保护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保护国际收支平衡,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增加就业,提高劳动力的收入。2、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前提下协调与各国的经济贸易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分工和国际竞争。3、发展国际间的经济交流和友好关系,对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二、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一)各国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时,要考虑以下国内与国际两方面制约因素1、国内因素2、国际因素3、本国国际收支和对外贸易差额的变化,国内物价以及就业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总之,一国制定什么样的对外贸易政策,取决于本国的具体情况和国际环境,但这并不排除存在着某些共同的原则和规则。也就是说,既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分工,又要把获取贸易分工利益的代价降到最低限度,这是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出发点。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二)国际贸易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各国的立法机关负责对外贸易政策及有关的各种法令、法规的制订、颁布、修改,而执行是由相关的行政机构负责。一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如,美国的国会,英国的议会,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来说,最高立法机关所颁布的各项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总方针和基本原则,其有关法令、法规也往往是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实行的。此外,世界各国的政府部门,都设有监督管理进出口事务的海关机构。海关是国家对进出口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机关。其主要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政策、法律、法令;代表国家在口岸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其基本任务是监督管理、征收关税和查禁走私。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三、国际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国际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一)自由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进出口贸易活动一般不进行干预,减免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让商品和服务等自由进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本国进出口商品的各种特权和优待,只要是合法制造的商品,就可以自由进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这是一种中性的贸易政策,国家只负责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维持正常的竞争秩序。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二)保护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干预对外贸易,通过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外国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以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国外商品的竞争;同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惠或补贴,鼓励扩大出口,以提高本国商品和服务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对进出口贸易施加干预,利用各种措施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使之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扩大出口。简言之,即奖出限入政策。第一节国际贸易政策概述(三)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来看,一般而言,当世界经济普遍繁荣时,国际贸易自由程度较高,贸易障碍减少;当世界经济衰退、市场不景气时,各国位保护国内经济而增加贸易障碍,贸易自由度降低,保护贸易政策变成为主流。1、资本主义形成时期——保护贸易政策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自由贸易政策3、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超保护贸易政策4、二战初期~70年代中期——贸易自由化5、20世纪70末~至今——新贸易保护主义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一、关税概述及关税征管机关(一)关税基础知识1、关税的概念关税(CustomsDuties;Tariff)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对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税收。关境(Customsterritory)是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它是海关所管辖和执行各项有关法令和规章的区域。在许多国家关境与国境是不一样的,主要有三种情况:(1)关境在范围上小于国境。(2)关境在范围上大于国境。(3)在一国境内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境同时并存。如,中国海关管辖的区域外,还有香港、澳门和台湾三个单独关税区域,这种情况下的关境范围小于国境。2、关税的性质关税与其他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二)关税征管机关海关是征收关税的执行机关。(三)关税的征收方法:征收关税的方法主要有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在这两种主要的征收方法的基础上,又派生出混合税和选择税。1、从量税(SpecificDuty)。2、从价税(AdValoremDuty)。征收从价税较为复杂的问题是确定完税价格。各国采用完税价格标准很不一致,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价格、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FOB)、法定价格。我国完税价格的标准是,进口商品以CIF价格,出口商品以FOB价格。3、混合税(MixedorCompoundDuties)。混合税在具体应用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另一种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计算公式为:混合税=从量税额+从价税额4、选择税(AlternativeDuties)。是对某种进出口商品同时制定从量税和从价税,选择其中税额较高的一种征收,也有选择税额较低者征收的。征税方式优点不足从量税1、适用于数量多、价值低廉的产品。2、税率固定,运用方便。3、商品价格下降时,保护作用增加。1、不适用质高价高的商品。2、商品涨价时,保护作用下降。从价税1、税赋合理,适用性广。2、税赋明确,便于各国税率比较。3、税赋公平,税率随价格涨落增减。1、操作困难,完税价格不易掌握,通关时间长。2、商品降价或有意为避税而降价时,保护作用降低。混合税1、兼有从量税和从价税的各自优点。2、税赋科学、公正、适度。1、征税手续复杂,费用高。2、从价税、从量税比例难以掌握。选择税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出口国难以掌握,易发生争议。四种征税方法的优缺点对比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四)征收关税的依据海关税则是海关凭以征税的依据,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税则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税则序列(简称税号)、货物分类目录、关税税率三部分。根据关税税率栏目的多少,海关税则可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复式税则。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同类商品适用不同的税率,以实行差别待遇和贸易歧视政策。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根据制定者的不同,海关税则可分为自主税则和协定税则。自主税则(AutonomousTariff)是指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并有权加以变更的海关税则。协定税则(ConventionalTariff)是指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贸易与关税谈判制定,受贸易条约或协定约定的海关税则。在国家税则和协定税则中所规定的关税税率,分别称为国家税率和协定税率,国家税率高于协定税率。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海关合作理事会1983年通过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及其附件《协调制度》(HarmonizedSystem,简称HS),并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样,国际贸易领域中所采用的商品分类和编码体系在全世界得到了统一。1992年1月1日我国海关正式采用编码协调制度。我国海关采用的编码协调分类目录,前6位数是编码协调制度国家标准编码,第7、8两位是根据我国关税、统计和贸易管理的需要加列本国子目。为满足中央及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对海关监管的要求,提高海关监管的计算机管理水平,在8位分类编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部分税号又进一步分出了第9、10位数的编码制度。2007年我国对海关税则作了大规模的修改。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五)关税的作用1、增加财政收入。2、保护国内的产业和市场。3、关税对一国的经济发展起到调节作用。4、关税可以起到维护一国对外关系的作用。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二、关税壁垒(一)一般关税一般关税是指海关征收的正常关税,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和国境税。1、进口税(ImportDuties)2、出口税(ExportDuties)3、过境税(TransitDuties)(二)特别关税有些国家对进口商品除了征收正常的进口关税以外,还往往根据某些需要或者为了特殊的目的设置专门的关税。这类税与一般的正常关税有所不同,被称为特别关税。1、进口附加税(ImportSurtaxes)。(1)反倾销税(Anti-dumpingDuty)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外国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的市场和工业。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2)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Duty)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它是对于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2、差价税(VariableDuties)又称差额税,【能力拓展】项目:分析近年来美国对我国的反倾销案目的:训练运用反倾销案理论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内容:在网上搜寻相关案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二节关税及关税壁垒(三)优惠关税优惠关税又称特惠税(PreferentialDuties),指的是对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1、“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特惠税。2、普遍优惠制。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GSP)是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的一种制度。(1)普惠制的原则。(2)普惠制的目标。(3)普惠制保护措施。主要表现例外条款(escapeclause),预定限额(priorlimitation),毕业条款(graduationclause)三个方面(4)普惠制原产地规则(ruleoforigin)。原产地规则包括三个部分:①原产地标准。②直接运输规则。③书面证明。第三节非关税壁垒一、非关税壁垒的特点非关税壁垒(Non-tariffBarriers,NTBs)是指除关税以外的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壁垒合称为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所采取的限制商品进口的一切措施。非关税壁垒可分为直接的非关税壁垒和间接的非关税壁垒两大类:直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有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限制等。间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有进口押金制、进口最低限价制、专断的海关估价制及技术标准贸易壁垒。第三节非关税壁垒在发挥限制进口的作用方面,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壁垒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1、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