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表第七学期第14-16周----院(系)确定并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要给学生开出阅读书目,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第16-18周----最终确定论文选题,并提交开题报告。(第18周周三前将指导教师审核鉴字的开题报告以组为单位交到学院办公室)↓第19周-----收集资料,写出初步提纲。↓第20周-----进一步收集资料,修改提纲,形成较详细的提纲。↓第八学期第1-4周-----结合毕业实习收集资料,在调研基础上修改详细提纲,写出初稿。↓第5-7周-----修改毕业论文(设计)。↓第8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第9周-----答辩小组审阅本组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不能审阅自己指导学生的论文。↓审阅合格↓审阅不合格第10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按照审阅教师意见修改论文↓↓↓第12周-----院(系)答辩委员会评定论文(设计)成绩。↓第13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第11周—毕业论文延期答辩论文答辩的相关材料,需在论文答辩结束一周内由答辩组组长统一交到院办公室。(材料包括毕业论文正式稿打印一份同电子版、答辩申请表)。注意事项1、指导教师严格按照《毕业论文写作时间表》要求时间,安排论文撰写工作,向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2、教师应注意开题报告时间、指导教师意见所附时间应与学校所规定统一时间保持一致和学生纪录写作日志时间保持一致。3、开题报告、答辩小组意见应按照要求填写充实。4、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注意查抄袭,并作相应记录。5、教师应随时保存,及时更新学生论文相关材料电子版(开题报告、毕业论文),以便学校调阅检查和后期相关工作。6、学生所选题目必须经导师同意才能开题,如在此环节导师认为所选题目和自己研究方向有差距,可向学生提出修改选题的建议,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开题。7、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上论文题目要一致,论文开题后,原则上学生不能自行更换题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并上报学院办公室做统一记录。8、本次论文审阅答辩工作由以前的院内交叉审阅答辩改为答辩小组内部交叉审阅答辩。论文答辩分组由指导教师组成,每组5位教师,组长一名,成员三名,答辩记录一名。答辩安排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组长和成员由指导教师担任,答辩记录办公室安排。指导教师不参与自己指导学生论文的评分工作。9、答辩记录人员要注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针对性,以及书面整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