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使每位员工做到遵守公司制度忠于职守,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三、工作时间考勤1.工作时间公司统一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因生产或者业务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时制的,管理层有权为员工编班和确定轮班时间表,按生产需要及规定安排员工的休息日,员工必须服从。员工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2.考勤⑴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2:00至16:30(就餐时间30分钟),加班时间17:00至20:00⑵员工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实行打卡方式记录考勤,打卡记录作为统计员工出勤的依据;行政人事部于每月月初,根据打卡记录及出勤表作出考勤月报表,送交财务部以便核算员工当月工资。⑶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超过1分钟后打卡为迟到;⑷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分钟打卡为早退;⑸旷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的为旷工。⑹员工上、下班无故不刷卡视为旷工;⑺严禁员工代他人刷卡。否则委托人和替人打卡者均视为旷工。⑻当天遗漏打卡者须在第二天补填写《补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四、假期类别4.1全薪假期4.1.1法定与公众假期元旦节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十一国庆节三天4.1.2带薪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公司实行带薪年假制度,员工可以利用年假进行探亲、旅游、就地休息等活动。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员工在见习期、试用期内不能申请休年假。年假假期天数的规定如下:服务年限1-10年(含10年)11-20年(含20年)满20年年假天数5天10天15天年休假以日历年度为计假期限,即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员工当年的计假时间。员工当年的年假要在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休完。年假原则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计。员工如果当年未休完年假,则不能延期到下一年度补休,也不能用经济补偿的形式进行补偿。享受5天年假的必须一次性休完,10天年假最多可分2次休完,15天年假最多可分3次休完。员工的年假标准天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于每年年初下达各部门。年假按“满12个月折算1年”计算,各员工申请年假时,须按公司统一年假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在获准休年假的假期内不得申请病假、事假。假期结束后,因患急性病(伤)/事,需要请病/事假的,应在一天内用电话向公司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获得批准后,回公司后补交请假申请单,如属病假,需附上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年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员工离职时,按工作时间比例并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假期天数。如有未休完之年假,可申请补休,但不能抵做通知期。4.1.3婚假公司员工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有3天婚假,从登记结婚之日起,可申请全薪婚假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者,另加7天婚假。再婚者婚假3天。在公司服务期满半年以上的员工可申请使用婚假;员工请婚假,必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在本公司就职期间领取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一次性连续使用,过期无效。婚假须连续使用,婚假中休息日、节假日应一并视为婚假日。4.1.4丧葬假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与配偶之父母)或直接抚(赡)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予有薪丧假3天。公司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去世,可请1天丧假。4.1.5陪产假公司男员工在其配偶生育第一胎子女时,可在其配偶产假期间给予7天陪产假。违反计划生育者,不享受陪产假。陪产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4.1.6哺乳假在哺乳期(小孩一周岁以内)的女员工每天可给哺乳假一小时,包括路程时间。4.1.7其他公假员工代表公司参与社会活动,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公假。经公司批准认可的占用工作时间的培训、学习假期。其它需要给予有薪公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4.2部分薪水假期4.2.1病假员工请病假应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单,病史记录等,如无病假证明,则按事假处理。无特殊情况,病假时间不能超过病假证明单上的期限,如超过,超过的时间按事假处理。病假必须连续使用,病假中休息日、节假日应一并视为病假日。病假期间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进行折算;计算公式=基本工资÷法定工时21.75天÷8×病假时数×折算比例,具体比例如下:①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休假或累计休假在3个月以内的,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其他如津贴、奖金等待遇不再享受:本企业连续工龄按员工本人基本工资的不满2年的50%计发满2年不满4年的60%计发满4年不满6年的80%计发满6年不满8年的90%计发满8年及以上的100%计发②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休假或累计休假在3个月以上而未痊愈,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停发休假工资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4.2.2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后,所在部门或个人必须在当天第一时间内(24小时内)按照有关程序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再报当地社保局。员工经社保局确认为工伤后,按照正常的请假程序才能休工伤假,否则,只能作为病假。员工治愈后应在30天内通过公司行政人事部按照当地有关工伤保险条例办理相关的鉴定和补偿事宜。工伤假期间发放每月基本工资,不享受奖金和津贴。4.2.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凭医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产假手续。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可以按照预产期,休产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者按医生当时证明增加产假15天。属于晚育夫妻(男26周岁、女24岁周岁以上初育)的,女员工增加15天产假。产假、晚育假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a)产假期间工资根据社保局的规定有社保局发放。b)享受待遇范围:已办理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职工。c)产假期间公司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产假期满后未到公司销假上班的,视作自动离职,公司不再安排工作并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d)孕期管理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4.3无薪假期4.3.1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有充分的正当理由必须由本人处理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可以请事假。理由不充分的,可以不批准事假;凡未经事前批准无故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理;员工请事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五、假期的申请和批准5.1假期的申请员工请假/休假应提前申请,填写《员工请假单》,并以经相关主管核准签字后的请假单为准,作为考勤依据,否则视为旷工。。部门负责人统筹考虑工作安排,审核。并在请假申请表上注明意见及员工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同时落实交接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的,必须设法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人事部取得同意,并于事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凡未经批准或事前不请假,事后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而无故不上班者应以旷工处理。5.2假期的批准5.2.1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部门主管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后由车间主任或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须经本部门主管同意和车间主任或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请假必须经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管理人员的所有假期申请单,必须于请假之前交行政人事部以便统计考勤。一次事假最长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包括其他类别假期)的要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假期结束后办理复工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上班。5.2.2车间人员车间员工请假三天之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后由车间主任视生产情况酌情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须经本部门主管同意和车间主任审核后报生产厂长审批;请假七天以上必须报总经理审批;所有经批准的假期申请单,必须于请假之前交行政人事部以便统计考勤。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行政人事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六、职务代理人6.1代理原则员工休假或出差时,无法亲自处理本人工作范围内之工作时,必须请职务代理人代行其职务。6.2职务代理人之确定原则与优先顺序职务代理人原则上应优先自部属中职务较高者中选择一人代理或依承办工作内容选择二人(含)以上共同代理。如所经办之工作特殊或属机密性质,于同级或部属中均无合适之代理人时,得委请上级主管为职务代理人。一般职员之职务代理人确定以本单位熟悉该岗位工作状况的较合适者担任为原则。6.3职务代理人规范代理人应于请假单、出差申请单上签名确认,并获上级领导的认可。被职务代理人在请假/出差/外出之前应事先将需要职务代理期间之工作进度和紧急重要之处理事项通知职务代理人,以便执行和处理好被代理人之工作。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主要负责代理职务的日常工作处理。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无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合同、协议书之签定以及行使被代理人的人事决定权。职务代理人在职务代理期间处理工作时,需要在相关资料或表单签名时应加注“代”字及签核日期。代理人于代理结束后,应主动与被代理人就代理期间之相关事宜进行完整交接。七、员工加班及调休7.1加班和调休申请7.1.1加班时间根据国家现行劳动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加班时间作如下规定:一般情况下,正常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加班时间可适当延长。“特殊情况”是指:⑴车间工人为确保生产进度而进行的直接生产;⑵维修人员为排除设备故障,尽快恢复生产而进行的抢修工作;⑶其它须在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工作任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掌握)。⑷为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各部门在保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加班时间和加班次数,提高生产效率。7.1.1加班申请各部门必须妥善安排好日常工作,尽量避免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确认后报生产厂长或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须临时加班的,必须事后补填加班申请表。7.1.2调休申请在妥善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申请加班时间的同等时间调休。员工的加班调休,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调休申请表,由部门主管批准后方能调休,未经批准擅自调休的按事假处理。当月的加班时间必须当月调休完,不得续延至下月。7.2加班工资标准平时加班:基本工资(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21.75÷8×加班时数×1.5休息日加班:基本工资(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21.75÷8×加班时数×2法定节日加班:基本工资(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21.75÷8×加班时数×3员工调休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若申请调休则不计相应请假时间的加班工资。八、奖惩8.1考勤记录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按考勤制度执行。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生效的考勤表,一经上报,如无特殊原因,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8.2全勤奖全体员工每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除4.1条列出的7类全薪假期外全月无任何请假,无迟到、早退,每月可得全勤奖一百元。加班全勤奖全体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服从公司加班要求的,每月可得加班全勤奖一百元。加班时间请假超过三小时的,取消加班全勤奖一百元。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次数(五分钟)计算从全勤奖扣除,1次扣除5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讨,并再加罚款20元,另扣除全部全勤奖励。8.3考勤其他规定凡上班时间迟到或擅自离岗1小时(含)以上,而又无特殊原因者,视为旷工,旷工不足半日的计为旷工半日,超过半日的计为旷工一日。在一个月内,旷工1天(含)以内扣减本人200元工资;当月累计旷工1天以上3天(不含)以内者扣减本人500元工资,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扣减本人800元工资,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有员工的每日考勤按刷卡形式进行,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刷卡,不得由其他员工代理,违反规定者,代刷卡人及被刷卡人均给予记过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