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洼小学灶房装修协议发包方(甲方):草峰镇陈洼小学承建方(乙方):蒙仕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陈洼小学灶房装修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说明灶房装修(1)、墙面高为3米,长为4.7米,宽为3.1米,墙面面积总计46.8㎡,每平米11.5元,共计538元;(2)、顶棚装修面积为14.6㎡平方米,每平米60元,共计876元;(3)、安装门窗及防盗栏1120元。(4)、以上项目合计2534元第二条、装修方式甲方按照包工包料的方式。第三条、装修工期。本工程从2013年10月18日开始,竣工时间2013年10月21日。第四条、工程任务、材料质量、单价及付款方式:1、整体装修任务为:墙面增白、pvc吊顶、安装门窗。2、工程款总计2534元。3、付款方式:待全部完工后,经双方检查无质量问题,方可付款。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若发现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所有费用。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1、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严禁酒后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2、为以防万一,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安全保险,费用在工资中扣除。如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一切医药等费用。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停工,乙方不负责任。2、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材料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第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全部付款后,本合同自然终止。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签字):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