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安全责任书根据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和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要求,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全体监理人员需与驻地办签订安全责任书。一、总则监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贯穿于监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监理工作。二、安全监理1、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必须履行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2、驻地办设立一名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具体负责检查承包人专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到位情况,明确职责权限,检查承包人现场安全规程和安全执行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3、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机具设备是否专人操作、保养完好,禁止违章操作现象。4、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承包人对施工工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劳动保护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杜绝粗野施工现象的发生。5、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特殊工种的岗位操作合格证和安全操作合格证,严禁无证上岗;爆破要有爆破证,雷管和炸药要分别保管;爆破现场要设安全警示标志,要有专职安全员。6、各级监理人员要督促承包人对电器设备严格操作、专人负责,监督承包人进行定期检查用、消防安全。对施工区要求设置醒目的标志牌和警示牌。7、驻地办把安全生产纳入工地例行巡视内容,一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通报,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三、文明施工监理1、各级监理人员要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场地规划设置和材料库房建设,做好防潮、防污染保护工作。2、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承包人规范材料堆放,要求场地硬化,材料按品种、规格存放,插挂名牌,严禁无序混放,均应达到业主要求的标准化施工要求。3、各级监理人员要督促承包人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环保设施,严禁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产、生活污水,不得污染农田和河道。4、各级监理人员要检查承包人对所有结构物设立施工名牌,做好材料进场和竣工清场工作,规范施工现场,避免杂乱无章现象。5、驻地办在竣工时检查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清场工作。6、驻地办把文明施工纳入驻地办工地例行巡视检查内容,发现问题,随时发出通报,要求限期整改。7、如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性质的不同,对现场监理进行必要的处理,处理办法由驻地办集体讨论决定。各级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书,相互监督,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完成施工监理任务!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J1监理办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日期:日期:施工监理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驻地办认真履行《衢州至南平高速公路浙江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廉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层层监督、责任到人的监理廉政建设制度,全体监理人员均需与驻地办签订施工监理廉政建设责任书。一、责任总目标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省、市指挥部、公司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2、接受省、市指挥部及当地纪律检察部门的监督。3、监理人员执行监理任务时应遵守“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准则,不得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及接受贿赂,更不准以权谋私,损坏业主利益。4、监理工作中应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凭数据说话,不得把质量问题作交易,不得徇私为承包人讲情、袒护。5、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与承包单位发生监理委托合同以外的任何经济关系。6、监理人员不得从事与监理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业务及材料、设备供应业务等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7、监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向承包单位提出个人工作以外的要求。8、监理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二、考核制度驻地办将对每个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深入了解所监理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向施工单位公布举报电话(驻地办廉政举报电话:0574--82837005)。检查、考核结果及举报情况将记录在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三、奖惩办法1、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如违反了监理廉政合同和廉政制度,对违规、违纪现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给予警告,二次予以清退,决不姑息,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奉公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突出表现的,驻地办将申请由公司在公司内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各级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廉政责任书,相互监督,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完成施工监理任务!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J1监理办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日期:日期:工程质量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浙江段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质量责任制,驻地办与全体监理人员分别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一、责任总目标1、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J1监理办质量总目标:工程质量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标段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要求,所有竣工单位工程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分项工程验收优合格率达到100%,且标段的工程质量评分必须达到95分以上。2、所有监理工程无工程质量事故。二、监理人员职责1、监理人员就承担的监理工作对驻地工程师负责,并对由于监理工作的失职或渎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终身责任。2、认真执行“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监理方针,全面履行本监理岗位的工作职责。3、监理工作中必须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4、监理人员应就所承担的监理工作,督促承包人按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工序自检、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等,必须按要求进行抽检试验、平行试验、工序抽检和抽测等。必须保证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隐蔽工程进行旁站,对由于监理工作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5、监理人员必须就所承担的监理工作,按要求做好、监理日志、抽检资料、旁站记录和各类台帐等,按规定进行监理认可、签证,分阶段提交以上各项内容的完整资料。6、监理人员应按职责范围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对以上各项工作把关不严或审查审批错误带来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员负相应责任。三、监理考核监理人员应接受驻地办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结果记录在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四、奖励办法1、工程结束后,全合同段质量目标全面实现、标段工程被评优良工程,驻地办将申报监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给每位监理人员一定数量的奖金。2、对在质量长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的,驻地办将予以申报,由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3、对工作不负责、失职、渎职的监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清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J1监理办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日期:日期:车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根据公司要求和省、市指挥部管理规定,为加强驾驶人员安全出车制度化的建设,驾驶人员需与驻地办签订车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一、总则驾驶人员要把安全行车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用车制度,强化“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做驾驶员的本职工作。二、目标:在整个本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发生一次交通安全事故。三、驾驶员职责与规定:1、按期、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保持车辆安全行驶;2、管理好自己的车辆,外出停车要停靠在安全地带,车辆门窗要锁好;3、不准私自出车,不准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4、经常性保持车内和车身的整洁;5、车辆离开工地外出要向驻地办领导请示;6、不准酒后驾驶,要遵守交通法规;7、出车时要随身携驾驶证、行车证等证件,保证各种证件的齐全,以备检查。四、考核与罚则1、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负主要责任;2、违反交通法规,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承担50%罚款。违反多次以上视情节研究处理;3、驻地办每年底对驾驶员考核一次,对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并实现“全年无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阶段目标”的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目标兑现奖励。4、私自出车或将车擅自借于他人者,第一次处半个月工资数额罚款,第二次开除。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J1监理办总监理工程师:驾驶员: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