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渠桥二中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荔城区教育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的通知》(荔教[2011]19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确定“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和师德师风活动”为2011年我校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内容。招生工作是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均衡发展,是教育领域具有全局意义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管理,规范招生我校要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统筹协调,做好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莆田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荔城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实施》荔招办[2011]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做到招生工作“六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要全部公开;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二、严格标准,规范收费为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防止乱收费问题反弹,我校对今年招生收费工作提出十一点要求:1、我校不拒收本校服务片区内的学生入学,不自行设定条件、提高门槛阻碍学生入学。2、我校不以任何名义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考试。3、我校不接受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借读、寄读。4、我校不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5、我校不以各种名目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交纳未经物价部门审批的费用。26、我校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7、我校必须按照省、市、区关收费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办法,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8、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规定,切实抓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落实。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的规定。9、严禁强迫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代办保险,代收体检费、电影费等。10、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等。11、我校要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学校乱摊派、乱集资等乱收费行为。三、师德师风活动目标及活动安排:我校要通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全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致力促进师德师风向更好的方面转变,行风、校风向更好的方面转变;着力解决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提升”:在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上有新的提升,在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上有新的提升,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有新的提升,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的提升。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从2011年9月开始,至2011年11月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10月)我校将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和工作步骤。建立师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师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积极宣传,组织学习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学习教育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10月)1、重点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擅自校外兼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福建省中小学校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继续开展签定师德师风承诺书活动,规范教师育人行为。3学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结合我校实际,分阶段制定学习计划,在学习的上,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讨论,交流思想。建立师德学习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三有”与“三结合”,“三有”即有学习材料,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三结合”即集体学习与个人学校相结合,个人思考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听取先进事迹报告与剖析自我表现相结合。通过学习,使教职工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依法施教和为人师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积极创建民主、平等、和谐、诚信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2、积极开展各种师德建设活动:师德师风建设必须依托多方式,多途径才不至于流于空谈,流于形式。因此,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以下活动形式进行师德教育:(1)开展“师德师风反思”活动,组织以“为什么当教师,为谁当教师,怎样做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的教师”及“如何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等为主题的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2)开展拒绝有偿家教倡议活动。(3)以“重师德、铸师魂”为主题,以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真人真事为主要内容,围绕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塑造完美人格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征文。(4)在学生中开展《我尊敬的老师》征文比赛。(5)在教师中开展“读一本有意义的书”活动,要求每位老师读后写一篇关于师德的文章。(三)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1月)(1)查找存在问题。组织教职工对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全面总结近几年在政治思想、依法执教、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乐教善教、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上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2)征求意见。学校要通过召开学生或家长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师德师风监督箱,广泛征求社会对教师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教师反馈。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3)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在深入学习、查找问题、自我反思的基础上,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个教职工要撰写自查自纠报告,找准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4(4)民主评议。如开民主评议会,组织教职工交流自查自纠报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职工根据民主评议情况修改自查自纠报告。(5)评议反馈。学校根据评议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和教职工的一贯表现进行意见反馈,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四)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11月—12月)(1)制定整改方案。教职工根据自己的表现和征求到的意见及民族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反案,落实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突出整改重点。(2)落实整改,建立督查制度。教职工要按整改方案落实措施,并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整改情况进行督查。(3)评价考核。对教职工参加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采取自评、互评、学校领导考核的办法,并将考核的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职称评定、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五)总结评比阶段(2011年12月)1、活动总结。教职工要认真总结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以来的表现情况,纠正存在问题,牢记教师道德规范,做好教育教学本职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开展活动以来的成功经验,并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2、评比先进。结合学年末优秀教师的评比,组织师德师风先进评比活动,以庆祝节日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加强师德宣传,表彰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大力褒奖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促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