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出版社工程项目管理第7章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工程项目管理第7章工程项目成本管理2第7章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第一节价款调整第二节价款结算第四章进度管理第三节挣值法3第7章工程项目成本管理7.1工程价款调整价格调整由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和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两大类。7.1.1价格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采用价格指数、采用造价信息、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3种。47.1工程价款调整7.1.1价格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57.1工程价款调整7.1.1价格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举例)67.1工程价款调整7.1.1价格调整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77.1.1价格调整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87.1.2工程变更1.变更范围增加、减少或追加额外的工作;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和其他特征;改变工作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2.变更程序1)发包人提出变更2)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3)变更执行变更执行97.1.2工程变更3.变更估价1)变更估价原则2)变更估计程序时间限制14天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14天未确认也未提出协调意见,视为变更款已确认。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107.1.2工程变更(举例)117.1.2工程变更(举例)127.1.3工程索赔1.索赔的概念和分类概念: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137.1.3工程索赔1.索赔的概念和分类概念: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分类:(1)按索赔的当事人分类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的索赔147.1.3工程索赔1.索赔的概念和分类(2)按索赔的目的和要求分类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1)工程延误索赔2)加速施工索赔3)工程变更索赔4)合同终止的索赔6)不可抗力事件的索赔5)不可预见的不利条件索赔7)其他索赔157.1.3工程索赔2.索赔的依据和前提条件(1)索赔的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2)国家法律、法规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4)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凭证。(2)索赔成立的条件1)造成了一方直接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是非因一方的;3)一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167.1.3工程索赔3.费用索赔的计算(1)索赔费用的组成。一般可归结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分包费、施工管理费、利息、利润、保险费等。(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1)实际费用法又称分项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2)总费用法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177.1.3工程索赔3.费用索赔的计算(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3)修正的总费用法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187.1.3工程索赔4.工期索赔的计算工期索赔,一般是指承包人依据合同对由于非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向发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要求。(1)工期索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施工内容(2)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197.1.3工程索赔4.工期索赔的计算(2)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3)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1)直接法2)比例计算法3)网络图分析法207.1.3工程索赔(4)共同延误的处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拖期原因有很多种,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效的,应依据以下原则: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4)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217.1.3工程索赔(举例)例1:某工程网络图如下图,若发生以下事件,请承包商问能否索赔?事件1:业主原因造成工作B延误2天事件2:业主原因造成工作C延误1天事件3:业主原因造成工作C延误3天227.1.3工程索赔(举例)例2:某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现场主导施工机械一台,由施工企业租赁,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租赁费为100元/台班,人工工资为40元/工日,窝工补贴为10元/工日,以人工费为基数的综合费率为3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①出现异常恶劣天气导致工程停工2天,人员窝工30个工日;②因恶劣天气导致场外道路中断,抢修道路用工20工日;③场外大面积停电,停工2天,人员窝工10工日。为此,施工企业可向业主索赔费用为多少。237.2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包括预付款、期中支付、竣工结算、最终结清。7.2.1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1.预付款的支付(1)百分比法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预付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47.2工程价款结算7.2.1预付款1.预付款的支付(2)公式计算法其计算公式为: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75天日历天计算;材料储备定额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决定。257.2工程价款结算7.2.1预付款1.预付款的支付(3)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预最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2.预付款的扣回(1)按合同约定扣款国际工程中的扣款方法一般为: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2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回。267.2工程价款结算7.2.1预付款2.预付款的扣回(2)起扣点计算法起扣点的计算公式: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M——工程预付款总额;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NMPT277.2.1预付款2.预付款的扣回【例7-2】某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合同工期5个月,预付备料款30万元,主材费所占比重70%,每月完成工程量40万元,预付备料款如何扣回?287.2.1预付款【解】预付款起扣点:当累积完成工程量达到150万元时,起扣。预付款扣回时间及数额:前3个月累积完成工程量为120万元,小于150万元,不扣;前4个月累积完成工程量为170万元,大于150万元,所以,应从第4个月开始扣预付款,数额为(170-150)×70%=7(万元);第5个月扣预付款数额为40×70%=24(元),或30-7=24(万元)。297.2.1预付款3.预付款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4.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7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307.2.2期中支付指发包人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付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的合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就是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支付。1.期中支付价款的计算(1)已完工程的结算价款(2)结算价款的调整(3)进度款的支付比例2.期中支付的文件(1)进度款支付申请(2)进度款支付证书(3)支付证书的修正317.2.3竣工结算(一)竣工结算款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应当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结算文件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审核。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327.2.3竣工结算(一)竣工结算款的支付2.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3.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337.2.3竣工结算(二)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按照达成的协议办理结算和支付合同价款。1.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发包人除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已完成工程但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还应支付下列金额:(1)合同中约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2)已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措施项目应付价款。347.2.3竣工结算(二)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1.不可抗力解除合同(3)承包人为合同工程合理订购且已交付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4)承包人撤离现场所需的合理费用。(5)承包人为完成合同工程而预期开支的任何合理费用,且该项费用未包括在本款其他各项支付之内。2.违约解除合同(1)承包人违约(2)发包人违约357.2.3竣工结算【例7-3】某工程承包合同总额为700万元,主材费占合同总额的72.5%,预付备料款额度为25%,当未完工程尚需的主材费相当于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费比重抵扣工程价款。保留金为合同总额的5%。实际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了70万元合同调增额,在竣工结算时支付。各月实际完成合同价值如表7-2所示。试计算各月工程款结算额及竣工价款结算额(并将计算结果填入下表中)。表7-2实际完成合同价值(单位:万元)367.2.3竣工结算解:(1)预付备料款=600×25%=150(万元)。(2)起扣点:当累计完成合同价值=600-150/72.5%=360万元时,开始扣预付款。(3)一月完成合同价值80万元,结算80万元。(4)二月完成合同价值120万元,结算120万元,累计结算工程款200万元。(5)三月完成合同价值180万元,到三月份累计完成合同价值380万元,超过了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377.2.3竣工结算解:三月份应扣预付款=(380-370)×62.5%=12.5万元。三月份结算工程款=180-12.5=167.6万元,累计结算工程款367.6万元。(6)四月份完成合同价值180万元,应扣预付款=180×62.5%=112.5万元,四月份结算工程款=180-112.5=67.6万元,累计结算工程款435万元。(7)五月份完成合同价值40万元,应扣预付款=40×62.5%=25万元387.2.3竣工结算解:五月份本应扣保留金,但例中有足够的合同调增价可用来支付,故可以不扣保留金。如果变更发生时,在当月进度款中已支付过合同调增价,则仍应在最后一月进度款中预扣保留金。五月份结算价款=40-25=15万元,累计结算价款450万元,已支付总价款600万元。(8)保留金数额=(600+60)×5%=33万元。(9)竣工结算价款=合同总价-已支付价款-保留金=660-600-33=27万元27+15=42万元,各月实际结算额如表7-3所示。月份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工作量8012018018040结算额80120167.667.642397.2.4质量

1 / 6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