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工资、福利与保险一、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概述二、工资制度三、福利与保险制度工资是最基本的收入,保险是风险保障性的收入,福利是提高性和弥补性的收入。①公务员工资是国家根据按劳分配原则,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一、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概述②公务员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维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或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或解决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而采取的一些措施。③公务员保险是国家对因年老、患病、伤亡、生育、失业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一)工资构成我国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①我国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构成。②基本工资是最主要部分,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级别工资主要体现资历和业绩。③除了基本工资,还有津贴、补贴和奖金这类辅助性的工资成分。二、工资制度(二)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的基本原则国家如何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①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②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是要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二是正常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一)公务员福利福利设施如食堂、幼儿园、游泳池、疗养院等。福利补贴:①福利费。福利费是公务员的生活困难补助。②取暖费(秦岭淮河以北地区)。③交通费。休假制度:⑴法定节假日。⑵年休假。⑶探亲假。⑷其他假如婚假、丧假、病事假。三、福利与保险制度(二)公务员保险国家保障患病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因公致残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现行保险制度有: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如养老、工伤、失业、优抚等。第九章辞职、辞退与退休一、辞职制度二、辞退制度三、退休制度(一)公务员辞职的涵义与特点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法在一定条件下辞去现任职务,解除其与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事实。特点:①辞职是法律赋予公务员的基本权利。②公务员辞职须经过法定程序。③辞职主体受一定的限制。④辞职享有法定待遇。一、辞职制度(二)辞职的条件、程序与法律后果辞职条件分为肯定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肯定性条件是不愿意或不适宜在机关工作。限制性条件:①未满最低服务年限;②在涉秘等任职或离职不满脱密期;③重要公务未完且须由本人处理;④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犯罪而司法尚未终结;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在30日内审批;对领导成员辞职应在90日内审批。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法律后果:公务员职务关系消灭,公务员身份、待遇丧失,再次任职受到一定限制。(三)辞去领导职务①因公辞职是因工作变动依法辞去现任职务。因公辞职适用于人大、政协选举的干部。②自愿辞职是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③引咎辞职是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领导责任的,本人主动提出辞去领导职务。④责令辞职是该引咎辞职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责令辞职是一种追究和处理措施。案例:2008年3月17日,X市市长范某驾驶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将一名11岁男孩当场撞死。事发后,范某配合有关方面处理善后并向家属道歉。4月13日,她离岗接受调查。次日,某交警部门被指责“行政不作为”,交警大队队长在采访时回应质疑,称不会袒护。4月22日,X市人大常委会根据范某辞职请求,依据地方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范某辞去职务,并报X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问题:你如何看待范某辞职一事。①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法在一定条件下辞去现任职务,解除其与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事实。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四种形式。②本案范某是市长,其交通肇事后的辞职属于辞去领导职务当中的自愿辞职,即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范某辞职的行为符合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值得肯定。(一)辞退的涵义及后果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定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其与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为。辞退是机关的一种处理行为但不属于惩戒(不同于开除)。法律后果是职务关系消灭和享有法定待遇包括辞退费和失业保险。二、辞退制度(二)辞退的条件及程序辞退条件:①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②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安排。③因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编需调整工作而拒绝合理安排。④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又不宜开除。⑤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辞退程序是单位提出建议、任免机关审核批准、书面通知本人和办理交接手续。(一)退休的涵义公务员退休是指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工作能力,离开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妥善安置和管理。三、退休制度(二)退休的方式和条件退休方式分为强制退休和自愿退休。①强制退休的条件是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周岁和女性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②自愿退休的条件:工作年满3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满20年;符合法定可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三)退休的待遇、安置与管理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是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核心内容。我国公务员的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公务员退休安置一般按就地安置原则办理,如需异地安置则协商解决。公务员退休的管理基本上由政府和退休公务员所在单位负责。第十章申诉、控告及法律责任一、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概述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内容三、法律责任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其所在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的行为。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认为所在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机关或有关的专门机关告发,请求法律保护并要求惩处违法违纪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一、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概述(一)公务员申诉制度的基本内容范围:㈠处分;处分是对违反义务和纪律的行为作出的惩罚。㈡辞退或取消录用;㈢降职;㈣考核不称职;㈤免职;㈥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㈦工资、福利、保险待遇;㈧法定其他情形。条件:⑴主体:本人。⑵对象:人事处理决定。⑶时间:30日内提出,复核为15日内。⑷管辖:有管辖权机关。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内容受理机关:①原处理机关②同级公务员管理机关③上一级机关④行政监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仅受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申诉)。我国的申诉受理机构基本属于仲裁型。申诉程序:复核是提出重新审查的意见和要求,30日内申请;对复核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可不经复核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省级以下申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案例一:某县统计局张某2010年度考核不称职:①张某不服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发现未经复核遂驳回不予受理。②张某经复核后仍不服,遂向县法院提出申诉被法院驳回不予受理。有人说民告官无人受理,请予分析。按申诉程序,可先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故县人事局驳回张某的申诉做法是错的。如果对复核决定不服,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提出申诉。张某应向县人事局或上级统计局提出申诉,故法院驳回申诉不予受理。案例二:公务员纪某,男,某机关主任科员,1956年2月出生,1975年6月参加工作,2006年4月,纪某向任免机关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任免机关认为他不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未批准其申请,纪某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有关机关以其所提申诉事项不属于公务员申请受案范围为由,未接受他的申诉。试运用公务员退休的相关知识对本案进行分析。①公务员退休是指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工作能力,离开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妥善安置和管理。②公务员退休方式分为强制退休和自愿退休。强制退休条件是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工作年满3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满20年;符合法定可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③本案的公务员纪某工作年满30年符合提前退休的申请条件,所以任免机关不予批准的理由不当。④公务员申诉的范围包括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所以有关机关未接受其申诉是不对的。(二)公务员控告制度的基本内容控告条件:⑴主体是公务员本人。⑵控告对象只能是侵权的违法违纪行为。⑶有明确的控告人。⑷被控告机关和人员属于受理机关管辖。⑸控告事实须是与管理制度有关,不得诬陷。⑹书面形式提出。受理机关:上级机关或有关专门机关如行政监察机关、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机关或公务员违反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后应当承担的消极意义的法律后果。公务员法律责任形式:刑事、行政(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乃至民事责任。三、法律责任(二)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的内容机关违法情形:①突破条件任用公务员;②不按条件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③违反程序进行任用、考核、奖励;④违规更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⑤妨碍竞争性公务员管理活动;⑥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申诉、控告;⑦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违法应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机关因错误人事处理造成名誉损害的,应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谢谢各位同学!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