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庄镇2012年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流行性腮腺炎简称流腮,俗称“痄腮”,是由流行性腮腺炎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四季均可发病,但冬、春季高发,传染性强,临床表现为发热、双侧或单侧腮腺肿大,可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和多种腺体,临床上常引发严重的并发症,脑膜炎和脑膜脑炎为儿童腮腺炎最常见的并发症,少数患者可导致男性不育和儿童后天性获得性耳聋,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严重负担。今年,流行性腮腺炎在我县发病呈上升趋势,中小学生发病人数较多,部分村或者学校时有流行,因此,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做好腮腺炎疫苗接种工作是控制腮腺炎在我县暴发流行,保护全镇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的重要途径,也是防止由此引起各种并发症的发生最经济最有效措施。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流行性腮腺炎暴发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的加强对腮腺炎疫苗预防接种的规范管理,提高适龄青少年儿童腮腺炎疫苗接种率,进一步降低腮腺炎的发病率,预防腮腺炎暴发流行。二、接种对象、原则、时间安排。(一)接种对象:3岁以上(2008年8月1日前出生的)易感人群(有禁忌症,已患过腮腺炎、当年内已接种过腮腺炎疫苗者除外)。(二)接种原则:实行“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采取以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村卫生室定点接种形式,由接种单位在本辖区内实施定点接种,严禁进入学校开展群体性接种。接种实施前一定要告知儿童家长疫苗接种注意事项、禁忌症,确保安全注射。接种单位、参与接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三)时间安排:3月1日-5日(可以适当延长接种时间)三、接种方法与技术要求(一)接种方法:腮腺炎减毒活疫苗每瓶按标示量加0.5ml灭菌注射用水,待冻干疫苗完全溶解后摇匀使用。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75%的酒精消毒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待干后皮下注射0.5ml。(二)接种禁忌症1、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或对鸡蛋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本品,妊娠期妇女禁用。2、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后方可接种本疫苗。3、其他禁忌症及注意事项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三)注意事项1.使用前检查包装容器、标签、外观、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2.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3.疫苗加稀释液轻摇后应迅速溶解,如出现异常浑浊情况不得使用。4.疫苗复溶后如不能立即用完,应放置在2-8℃并于1小时内用完,剩余的疫苗应废弃。5、严格安全注射管理,所有一次性注射器要严格按照“一人一针一管”制度,要有分发使用记录,使用后统一回收、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四、接种安排: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疫苗接种时间。五、疑似异常反应观察及处理1.急救药品及器具:1:1000肾上腺素、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白糖和热开水等必备物资。急救药品要有明显标识。2.注射腮腺炎疫苗后一般无局部反应,在6-10天内,个别人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3.若出现异常反应和事故,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并配合县疾控中心对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进一步调查处理。严重异常反应,现场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送医院处理。六、组织实施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疫苗接种工作的部署和对县、乡级人员培训;各级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本辖区内腮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做好接种记录,对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处理要做好准备。出现疑似异常反应后按要求及时报告,规范处置。七、疫苗供应与管理为保证疫苗质量,防止假疫苗、劣质疫苗流入,本次接种所需腮腺炎减毒活疫苗,需用计划由各预防接种单位制定,由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订购供应,并负责全县腮腺炎疫苗的计划、储存、运输和分发工作。要对疫苗的产地、批号、规格、数量、效期、来源、去处、经办人等进行详细登记,责任到人。在免疫接种期间,各接种单位要严格疫苗管理规定,一经发现有从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疫苗要严格查处。所有疫苗在2-8℃条件下避光储存和运输,严格做好冷链管理工作,并按照《河南省疫苗和注射器管理规范》《河南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操作规程要求进行。闫庄镇卫生院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