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总体设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总体架构、交换模式、逻辑结构、物理部署、技术要求、建设规范、交换指标及技术管理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1.1-2003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GB/T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3304-1991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11643公民身份号码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6987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数据库(基础库)数据格式GB/T21062.1-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GB/T21062.2-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GB/T21062.3-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GB/T21062.4-200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4部分:技术管理要求DB42/T362-2006电子政务术语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术语和定义GB/T21062.1-2007、GB/T21062.2-2007、GB/T21062.3-2007、GB/T21062.4-2007及DB42/T262-200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使用方便重复给出了GB/T21062.1-2007和GB/T21062.4-2007中的部分术语。3.1.1政务信息资源governmentinformationresource由政务部门或者为政务部门采集、加工、使用、处理的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依法采集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和生成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依法授权管理的信息资源。3.1.2(政务信息资源)交换(governmentinformationresource)interchange政务信息资源在网络环境下从一交换结点到其他交换结点的传送和处理过程。3.1.32(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governmentinformationresource)interchangesystem由服务模式、交换平台、信息资源、技术标准与管理机制组成的整体,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3.1.4交换结点interchangenode在跨政务部门业务系统中,实现信息资源传送和处理的系统单元。3.1.5前置交换结点frontinterchangenode前置交换结点是本部门和其他部门进行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设施,包括结点服务器、结点软件和结点上存储的信息资源。3.1.6(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提供者(governmentinformationresourceexchange)provider提供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的机构或软件系统。3.1.7(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使用者(governmentinformationresourceexchange)user使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内容的机构或软件系统。3.1.8(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管理者(governmentinformationresourceexchange)manager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结点的机构。3.1.9消息中间件message-orientedmiddleware安装在需要进行消息传递的系统之上,在它们之间建立逻辑通道实现消息传送的一组分布式的服务程序。3.1.10Web服务WebserviceWeb上可用的,能够通过基于XML等标准开放协议(如WSDL、UDDI、SOAP)进行描述、发现和访问的,执行特定功能的软件应用程序。3.1.11数据库访问服务databaseaccessservice通过一组统一的异构数据库访问接口所提供的特定功能。3.1.12数据访问接口dataaccessinterface数据访问行为或功能的执行过程所能体现的服务。3.2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BPELBusinessProcessExecutionLanguage业务流程执行语言SOAPSimpleObjectAccessProtocol简单对象访问协议UDDIUniversalDescription,DiscoveryandIntegration统一描述、发现与集成WSDLWebServiceDescriptionLanguageWeb服务描述语言XMLeXtensibleMarkupLanguage扩展标记语言4总体架构4.1交换体系的总体架构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是我省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依托于省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我省跨部门、跨地域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提供电子政务信息服3务。交换体系的总体架构由服务模式、交换平台、信息资源、技术标准与管理机制组成,如图1所示。不同服务模式的业务应用通过调用交换平台提供的交换服务,实现对各种政务信息资源的访问和操作,技术标准和管理机制为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提供技术和管理的保障。交换服务1交换平台信息资源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技术标准与管理机制技术标准与管理机制湖北省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交换数据库辅助决策服务模式交换服务N公共服务业务协同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图1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总体架构4.2信息资源参与交换的各类共享信息资源包含但不限于:a)基础数据库——存储基础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库,基础政务信息资源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基础的、诸多部门在履行政务职能过程中共同需要的政务信息。比如人口数据库、法人单位数据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等;b)业务数据库——各厅局委办的业务数据库,是其他各类共享信息库的数据来源;c)主题数据库——基于各类业务应用主题而设计的共享数据库。比如企业信用共享库、低保信息库、中小学生学籍数据库等;d)交换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隔离的、参与政务部门间数据交换的临时信息库。4.3交换平台交换平台是提供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交换平台提供的基本信息服务应包括:数据传输、数据适配、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流程管理、数据存取等服务,为上层各类跨部门应用提供公共的系统间信息传输和共享信息存取服务。4.4服务模式服务模式是信息资源和交换平台为跨部门业务提供的主要服务方式,包括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资源共享服务模式可支持两个或多个部门之间共享政务信息资源。通过确定单一信息源,实现其他部门共享使用,来解决政务信息资源一致性问题。业务协同服务模式可支持多个政务部门协同完成一个业务过程。通过工作流等技术,将多个部门业务组成一个业务流程。各部门实现各自的业务,工作流实现业务信息按流程转发,并持续启动相关业务过程,实现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公共服务服务模式可为政务人员或社会公众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可采用网站或门户等技术。辅助决策服务模式可为领导和政务管理人员提供科学决策依据,通过对多渠道的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分析、归纳和综合等,获得可靠、科学的决策信息。44.5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与信息资源相关的共享指标、信息编码、信息分类等标准,另一类是与技术平台互连互通互操作有关的技术标准、与应用接入平台有关的技术标准。与信息资源相关的标准含各种信息的编码标准、数据标准等国家标准。与技术平台相关的标准含各种通信协议、业务格式标准、业务表示方法等国家标准。4.6管理机制管理机制是保证交换体系能够持续、有效运行的一系列管理要求、操作规范和评估机制。管理机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a)对信息资源的维护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保证信息采集的持续性、正确性、一致性等的管理规范;对信息传输、信息存贮、信息备份、信息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对信息指标登记、信息指标变更方面的管理规范;b)对技术平台的运行维护机制,主要包括对平台运行状况的监测、系统维护、设备维修、系统改造等活动的管理规范;c)对业务服务的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信息服务申请、服务提供、服务配置、服务注销等活动的管理规程;d)对岗位职责的管理规范,主要包括岗位的设置、职责、考核等管理规范。5交换模式5.1分布式系统间的信息交换模式政务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是建立在部门内原有业务应用系统基础上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门间的共享信息来源于各部门采集的业务信息;二是经过交换平台交换获得的信息最终为部门的业务服务。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分布部署在电子政务网络上,因此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可看作是网络上的分布式系统间的信息交换。分布式系统间可采用三种信息交换模式:第一种是集中交换模式,即共享信息集中存储在统一的数据库中,信息的提供者和信息的使用者通过访问集中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共享。该模式适用于信息共享程度广泛或信息一致性要求高的应用中。第二种是分布交换模式,即需要共享的信息存储于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各自的数据库中,系统间通过信息交换协议将信息从提供者系统定向传输到使用者系统中。该模式适用于信息提供与需求确定的应用中。第三种模式是混合模式,即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各类跨部门应用需求,是支持多种业务模式,实现基础信息的“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基本结构。5.2混合模式5.2.1概述湖北省电子政务交换体系应采用第三种模式。根据系统的实际情况:可通过集中式的共享信息库实现数据交换,如人口、法人数据资源集中存储于共享的数据库中,该信息资源提供者或使用者通过访问共享数据库实现交换;也可以直接访问或通过中心交换结点实现数据交换,即信息资源分布存储在各部门应用业务数据库中,信息资源提供者和使用者通过交换结点(各部门的前置服务器和电子政务中心的交换服务器)提供的交换服务实现两者之间的数据定向传送。5.2.2混合交换模式的概念模型混合交换模式的概念模型如图2所示,由中心交换结点和端交换结点组成。端交换结点接收和发送政务部门的交换数据;中心交换结点管理交换域内端交换结点的数据交换服务,根据需求形成共享数据库。5业务数据端交换结点交换数据交换服务共享数据库中心交换结点交换服务业务数据端交换结点交换数据交换服务交换结点交换结点交换结点图2混合模式交换的概念模型注1:业务数据是由各部门产生和管理的政务数据;注2:交换数据是端交换结点用于存储参与交换的政务数据,即部署在各部门前置服务器上的数据;注3:共享数据库是可以为多个端交换结点提供一致的政务数据的集中存储区。任意一个端交换结点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访问共享数据库;注4:端交换结点是政务数据交换的起点或终点,完成业务数据与交换数据之间的转换操作,并通过交换服务实现政务数据的传送和处理;注5:中心交换结点主要为交换信息提供点到点、点到多点的信息路由、信息可靠传送等功能;注6:交换服务是为特定业务交换信息资源而实现的一组操作集合,通过不同交换服务的组合支持不同的服务模式。它可以部署在提供者的前置环境,或部署在交换中心环境。交换服务可以访问交换数据库、主题共享库或基础数据库。通过前置交换环境或交换中心环境的交换平台提供给使用者调用。交换服务能够被提供者部署与发布,被使用者发现、定位和集成。5.2.3交换结点的基本功能交换结点应至少提供数据传送和数据处理服务。数据传送是指根据选定的传送协议完成数据的接收或发送功能,可通过HTTP/HTTPS、FTP、SMTP、RMI、JMS等技术进行数据传送。数据处理是指完成对消息包的封装或解析功能,并根据需要实现格式转换、信息可靠性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