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线西段维修改造(汪家嘴~额头湾)工程四标段(K2+580.317~K4+400)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编制单位:中铁十一局四公司三环线西段工程项目经理部编制人:尹文举审核人:唐武编制日期:2008年5月30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一、编制说明三环线西环段维修改造(汪家嘴-额头湾)工程,整个工程施工任务繁重、工期紧,整个施工工期只有90天,为确保在工期内完成繁重的施工任务,安全文明施工是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在施工工程中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二、工程概况1、主要工程概况三环线西段(额头湾~汪家嘴)是规划的三环线的一部分,为全封闭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为80km/h,路幅宽度为39米,双向六车道,长约11km,其中水泥路面长约4km,沥青路面长约7km,立交桥5座,分别为额头湾立交、百威立交、米梁山立交(在建)、孟家铺立交和汪家嘴立交。本工程标段起点为江汉五桥(汉阳岸)搭板止点,桩号为K2+580.317,终点桩号K4+400,本标段全长约1.82km。道路沿线主要为农田和鱼塘,地表土多为可塑状态粘性土层,但局部地段连续分布有厚度不等的第四系全新冲积及湖积淤泥质土,地基承载力较低,土质较软,含水量较高,下部为全新统冲洪积灰绿~褐黄色粘土层,地质相对较好,地基相对较好,地基承载力较高,工程地质较稳定。四标段整个施工面按照加铺路面结构层施工,在道路病害处理完毕后,加铺24cm的C35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以及16cm的沥青面层。主要工程量为63071m2。另还包含道路中央分隔带以及其他附属工程。2、工程特点:工程工期紧,施工任务繁重,并且施工期处于夏季高温、多雨季节。因此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是确保工期按期完成的条件之一三、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一)、安全组织、目标管理及施工现场危险源1、组织机构施工项目部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在安全施工控制上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常务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等项目部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施工作业队伍设立专门的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巡视工作。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1‰。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8%以上。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安全施工工地。3、施工现场危险源本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包含的危险源包括:施工用电、大型施工机具(挖掘机、破除机、运输车辆、起重机械)、小型机具(发电机、切割机、混凝土施工机具),以及现场防火。(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质安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各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2、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教育。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本工种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考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3、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管理、各自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向下一级人员布置施工时,应同时进行安全交底。下达施工任务时,公司总工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经理进行安全技术和特殊结构部位施工方法的安全交底。安排施工时,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工程施工部位向班组长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入作业位置前,班长必须根据工作位置环境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必须有文字依据,履行签名手续。4、安全检查制度公司、项目部、班组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督导员、安全员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公司每季组织对项目部和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施工用电等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施工用电等进行安全检查。班组每日开工前对作业面的作业环境、安全设施、使用的机械等进行安全检查。(四)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6、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7、奖罚资料;8、伤亡事故档案;9、关文件、会议记录。(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组织保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工程师专管,工区专职安全员协管。2、制度保证(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负责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主抓安全的副经理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负责。经理部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工区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各作业点设有“共青团安全监督岗”。(3)、根据施组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抓好“安全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活动。(5)、每一工序开工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执行。(6)、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7)、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工区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工班每天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指定专人限期整改。(8)、设立安全专项基金,对安全生产好的个人和班组给予重奖,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的行为给予重罚,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9)、全员加强防雷电、防火、防洪等防灾期意识,建立防洪组织,配备消防设施,制订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减少自然灾害造成损失。(10)、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11)、做好职工的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包括民工)未经三级教育不得上岗。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的作业和危险较大的作业,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12)、坚持每个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活动。(13)、规范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时间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进行,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情况下100%检查。(1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仿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3、一般保证措施(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和不穿反光背心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违规罚款5-30元。(8)、特殊工种,如电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9)、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10)、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11)、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12)、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13)、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六)、安全具体的保证措施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具体安全管理。1、现场施工人员和机械的使用与管理:(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或患病、精神失常时驾驶和操作机械,严禁非驾驶人员上机作业。(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3)、机械操作前,应对车内情况、在机状况、锁紧装置等进行检查。施工作业前,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交待施工作业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正确选择停机位置及作业面。(4)、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板鞋和拖鞋,严禁人员上下,严禁驾驶室中超员;在运行中,严禁搭乘人员或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5)、严禁机械超负荷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严禁将挖掘机、装载机作吊车使用。(6)、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指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点5-10米的安全地带。操作人员只能接受一个指挥人员的规定信号,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7)、机械在高压线下或附近作业及通过时,机体与电线的安全距离10千伏以下的不得小于1.5米。(8)、在地下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前,应探明其方向,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9)、机械在通过公路桥梁时必须慢行,履带式机械通过时应铺设防护材料,不得急转弯,通过后,立即撤除防护,恢复线路通车,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下坡禁止空档溜放。(10)、机械在陡坡上严禁换档掉头;在通过集镇或人员密集的地区时,应低速行驶,前后车间隔不得小于15米。(11)、如发现内燃机缺水或过热,必须加注冷却水时,不得熄火,应降低转速待温度降下来后,再添加水,打开水箱盖时,应戴上手套,面部必须躲开水箱口,以防蒸汽喷出烫伤。(12)、如在边坡、坎、沟边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一定的距离。(13)、施工机械发生故障时,需要牵引机械行走时,应操作平稳。牵引与被牵引机械前后距离不得小于5米,牵引速度不得大于8公里/小时。(14)、液压、气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必须释放压力。(15)、做好机械设备的防火、防冻、防滑、防风沙、防盗工作,添加燃油、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