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流程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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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流程管理时间:2014-12-1213:38来源:未知作者:赵君华点击:100次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我今天讲的内容是比较具体的,流程不像战略是比较抽象、宏观的,流程是比较具体的,所以可能大家听起来会没那么精彩。一、施工企业为什么要进行流程管理为什么做流程管理?我总结了三个原因:一个是管理信息化的需求,很多企业在上信息系统的时候需要做流程管理,或者是进行流程的梳理;第二个原因是为了提高效率;第三个原因是为了加强控制。1、管理信息化的需求管理信息化的情况是这样的,相信很多特级资质的企业都一清二楚,2007年3月建设部发了一个新的资质标准的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提出来要求企业做内部的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到2007年11月建设部又发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在《特级标准》颁布前已经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自《特级标准》发布之日起设3年过渡期,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0年3月13日,到2010年3月13号,一定要强制实行信息化,后来发现很多企业做到这个资质要求很难,又延长了2年,决定将《特级标准》的过渡期延长至2012年3月13日,以上就是建设部提出来上信息化的要求。整个施工企业在特级资质就位这个过程中,包括我们公司在做咨询的过程中,很多企业要求我们做流程梳理。有些企业在做信息化之前就跟我们公司合作,明确地告诉我们,让我们帮他们梳理流程。去年有些客户提出来说他们基本上信息化都上了,验收也通过了,但是他觉得目前信息系统的流程就是公司现在运行的流程,但是感觉这个流程还不是那么顺,还需要重新理一下。实际上很多企业在真正上信息化之前、没有梳理流程之前,流程是有的,只是这个企业的流程有两类,一个是显性的流程,这个企业流程本身是有的,内部都梳理过。另外一个是隐性的流程,比如目前我们管理水平相对比较落后一些的企业,或者是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即使没有做流程管理,里面毕竟还是有一定隐性的流程。我们在跟施工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没有上信息化,或者是上信息化的企业要求做流程梳理,只是把显性的流程理一下,或者是把隐性的流程梳理出来,然后放到信息化系统里面去。有的信息化公司告诉施工企业“我们已经有信息化流程了,已经固化在系统里面,你直接去用好了”,这种应付特级资质考核肯定没问题,我们有些企业就是这样,没关系,100万,我给你100万,你帮我保证审核通过就行了,至于我后面用不用是其次的问题。当然了,在我们几次与软件公司召开信息化高峰论坛的时候,很多老总就提出来:我现在特级资质也有了,信息化系统花了100、200万之后,后面能不能用?如果改良的话,改良的是什么?改良的是里面的流程和表单,改良流程和表单的时候又碰到了问题:软件的灵活性比较差,管理流程很容易就变了,但软件里面可能没办法变。2、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建设部提信息化的要求出来,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两方面:第一个原因是为了提高效率。如果说把我们的很多工作流程化,把我们的管理也做成像生产制造业一样的流水线,效率会大大地提高。实际上,一个企业小的时候效率是很高的,夫妻老婆店效率非常高,因为需要决策的东西非常少,也不需要很多规范的制度。企业稍微大一点,十几个人,企业里面老大发话,下面十几个人都按照老大的安排去做就行了。当企业逐渐变大的时候,再这么管就不太可能了,至少中间加了一层,有部门经理,这时候,我们就发现有些事情就需要制度化,而不能说由上面的人发命令,下面的人去执行,需要有些制度去做,无论是制度,还是流程,或者是制度里隐含着流程。主要是把很多日常工作流程化,不需要请示,按照制度来做就行了。随着企业变大,我们会发现他有所谓的大企业病。很多部门只看到自己的这一块,很难观察全过程供应链的流程。实际上在我们日常工作中也发现企业局部改良对局部是有效的,但是总体上肯定是无效的,或者日常工作中,还有部门之间有些摩擦,使得管理流程没办法贯通,等等这些情况导致企业需要做管理流程的优化。这里有例子,是我们碰到的一个真实情况:有一个小型的民营企业,企业不是很大,老总觉得很累,为什么?一方面他出差很多,小的施工企业都是这样的,老总他需要频繁地出差,比如招投标、项目检查的时候都要去,应付方方面面的事情。另外一方面,回到公司以后又有一堆事情要做,尤其是资金审批,一把手,一支笔,都需要他审批,其实很多日常的东西他已经没有心思去管了,一个是他不了解,另外一个,他没有心思去管,他跟我们说他有时候晚上十点钟还在公司加班,虽然看起来是非常小的事情。很累,这是老总的感觉。另一方面,员工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员工也有很多事情,举一个很小的例子,员工差旅费报销,员工先垫了,垫了以后拿到财务去报销,报销的时候可能正好碰到老总不在家,或者是审的过程中没办法确认,还得叫人来问,这样下来有时候几个月都没办法报销,这种情况下员工的情绪很低,觉得很累啊,在外面跑业务很累,回来还要处理这些事情,因此员工的意见很大。我几年前还碰到过另外一个例子,他们也说到很类似的情况,在浙江温州也有这样的一个企业,也是民营企业,产值接近10个亿,也是做自营业务,他们的情况有点不一样,说这个老总情绪化很厉害,他不高兴的时候谁也别找他,这时候找他审批,他肯定不批,还把你骂一通。他高兴的时候什么事情都OK。他下面的人都是这样子,一看到老板今天脸色不好,就别找他了,别自找麻烦。一看老板很高兴,拿着一叠单子就去了,老板什么都批,跟谁吃饭都OK。这种情况下,肯定就会失控,一方面发现很多不该批的都批了,而且很多事情还耽误了。以上这个情况应该怎样来改进?其实很好解决,对不对?比如通过授权来解决。但对于授权,实际上我们碰到过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老板不知道怎么授权,不知道这个权怎么授下去;第二种是老板不舍得授权,他觉得授权很好,但不放心啊!对不对?最后一支笔他要守住。当然,最后老板签字是肯定需要的,报销的时候或者税务部门要求这个老总必须得签字,但很多事情并不是一定要老板签了字以后才放款,其实有些事情,比如说,按照公司制度,你授权给副总,那么副总签了就生效,生效之后等老总回来补签就行了。税务局规定所有票据上必须要有老总签字,但并不一定等到老板回来再签,只是把这个制度做好。关于授权,民营企业的情况比较普遍,我想国有企业肯定也有这样的情况,有些事情没有及时授权而导致事情的拖拉。实际上,授权的过程中最主要的情况是什么?一个是权限,再一个是把权限做成分级控制的流程,也就是如何来做。总的来说,实际上企业大部分的流程,或者是大部分的权限,领导班子基本上都不会非常关心,但是有三方面的流程领导层会比较关心,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经营的问题、资金的问题、人事权。其他的权限,在整个流程审批做完以后,可能领导班子就不会参与讨论了。但是经营权、资金权、人事权,领导班子层基本上都会关心这些问题,甚至是逐个流程去审,逐个权限去审,权限做完以后才会放心。经营权主要在于合同的审批权限。合同权限包括几个方面: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这些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权限。一般领导班子层都会反复地讨论这个问题。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方面:一个是合同额大。实际上,很多工程局,尤其是铁路工程局,合同额很大,动辄几十亿,当然,现在很多房建企业的合同额也很大,最近碰到一个企业好像是在贵阳,单个的房建合同出来3000万平方米,可以算一下,比如2000块钱一平,这是非常惊人的合同额。实际上,真正在我们做流程的时候,除了合同额之外,还有一个就是经营权的争夺,就是分子公司之间打架如何来协调?这个权限也会有争夺。当然实际上,如果是在做完流程之后,包括到后面真正上信息化的时候,很多的情况是企业不愿意把经营阶段的信息透露到系统里去。分包阶段也是这样,分包阶段主要是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分包阶段授权主要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如何合理地授权?权限如何分下去?另外一个问题:当审批链较长,参与审批的人员较多的时候,简单地划分权限有一个什么好处?实际上就是找得到最终负责人。施工企业里面最怕审批链比较长的时候,到最后发现出问题之后很难找到负责人。5个人审过了、10个人审过了,到最后还是出问题,这个板子谁挨?有时候就会出现这个问题。我们最近在北方做的一个企业是这样,企业有一个项目,项目不是很大,好像是8万多平方米,在劳务分包环节,每个平方多了5元钱,很小的一个事情,但有8万多平方米,算下来400多万,400多万没了,最后发现是什么原因呢?参与合同审计当中项目经理签字了,分公司老总也签字了,大家都签过字了,最后板子打在谁身上?如果说审批环节足够长,都已经审过了,但问题还是有,这种情况下,整个审批权限究竟谁来承担责任?从实际工作出发的话可能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审批的时候,一个事项最好是有一个人来负责,我审这份合同,我并不是对这份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我只审我负责的这一块,这样的话可能会比较清楚一点。因为实际工作中可能就发现这样的问题,一个合同上面有很多人审,审完之后出了问题,即使每个人挨板子都没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只审自己熟悉的一块,并对这一块负责,如果这一块出了问题,我对此负责,但其他的事情不关我的事,我只看这一块,这样才可以。另外一个是资金审批的权限。实际上我们会发现资金审批分几类:挂靠企业的材料款、分包合同,资金怎么出去?另外一个是日常管理费用等等。其实根本没必要由老总一个人来把事情全部做了,老总最后肯定是要签字的,比如到这个环节,这个人签完这个钱就可以付了,到最后老总只是补签。但对有些事情,在资金环节里需要很明确地分清楚,老总签字是需要他审?还是只是走税务必须的环节?他签字表示我老总对此负责,在税务环节上对此负责?还是对业务负责?需要做这样的区分,这样的话老总的工作就大大减轻了。比如说一个大的企业,老总可能每个月签出去的资金几十亿,小的企业,一个月签出去的资金可能也有几个亿,很多的票据大大小小,真正需要看内容的可能只有1/10,其他的我就按流程环节签了,我就不看了,因为责任打在前面这个人的身上,只是有1/10的单子是你对此内容负责,你需要确定这个钱付不付。最近我做的一个客户就是这样,总经理签完以后付200万,但送到财务总监时候,财务总监把它打回不让付。总经理私下就说,那我这个总经理究竟有什么权限?我已经跟人家拍胸脯说了这个钱付给你,但分管财务的副总不付,如果这样的话,他说“很简单,我以后就做执行者,我没有这个权限,这种情况下你把的风险控制,权限小了,责任就小”,总经理就觉得“没有问题,你什么权限都不给我,没问题,很多项目后期的情况协调,我可能也做不了主,没办法做”。我觉得,这一方面需要有清晰的权限授权划分,另一方面,要看一下哪些老总签字有否决权?哪些老总是不否决的,只是负责签字?这是有关于资金审批方面的问题。另外一个是有关于重要人事的审批权,这个也是很多老总也非常关心的。一般情况下可能国有企业对人事审批权抓得更紧一些。我记得,我2002年、2003年刚开始做项目的时候,那时候企业里面还有很多情况是叫组织部,党管干部,人事这一块不仅仅需要总经理签字,还需要党委书记签字,到现在企业里面是不是还有两条线?比如工程局单位,处级、科级干部需要党委组织部来确认,这也是需要的。在民营企业里面,老总任命员工,任命到部门员工这一层,这可能是抓得过于细了,要把这个权限松掉。比如按照企业规则,或者按照公司法的规则,董事会管到班子层、经营层,甚至董事会真正任命的就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副总都可以由总经理来提名,部门经理这个层面的人都可以由总经理来任命。但是我见到过的一个民营企业,董事长直接把部门员工都确定了,不仅仅是部门经理这个层面,后来他的总经理在与我沟通的时候,就说“我建议老总任命只到部门负责人这个层面,员工的权限就归到我”,但实际上这里也不对,是不是?我们说作为总经理不应该去管部门员工的权限,部门员工的任命权应该给他的直接上司。民营企业有一些人事权管得紧的,比如说中天,财务系统的人都是老总楼永良亲自面试,不仅仅只是审批,是必须他亲自面试,面试的话他认为你这个人可信、他点头了这个人才能用。但其他的权限他还是松的,他不是说把所有的权限都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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