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考试题目一、单项选择题1.法的适用是指:A.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B.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C.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活动D.法律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A.社会主义法的基础B.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C.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基本原则D.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3.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条件是: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六周岁4.下列选项不属于国家机构的是:A.法院B.检察院C.政府D.国家总工会5.正常情况下,全国人大________召开一次会议。A.每年B.两年C.三年D.五年1.【答案】A。解析:法的适用,通常称为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A正确。B项是法的执行,C项是法的创制,D项是法的实施。故本题答案为A。2.【答案】C。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是:守法上的平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任何特权;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实施法律、执行法律和适用法律上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但是这并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如我国立法上对不同民族是有区别的,不可能适用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故本题答案为C。3.【答案】A。解析:在我国,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故本题答案为A。4.【答案】D。解析:国家总工会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之一,是免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不属于国家机关。而其他选项都属于国家机关,法院与检察院是司法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故本题答案为D。5.【答案】A。解析:《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6.下列犯罪构成的要件中,属于犯罪的主观方面的是:A.犯罪的故意B.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C.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D.犯罪产生的危害结果7.陈某是某县派出所民警,有一次群众将拾到的5万元钱交给陈某,他心生贪念将那5万元钱据为己有,陈某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滥用职权罪C.职务侵占罪D.贪污罪8.________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A.挪用公款罪B.受贿罪C.贪污罪D.侵占罪9.某市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个体户许某(先已拘留5天),认定其犯有制作、组织、播放淫秽录像罪。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扣押了许某的四台录像机,并擅自将这四台录像机作为公物四处借用。许某被羁押11个月后,检察机关查明其确无犯罪行为,决定撤销案件。公安机关遂归还了这四台录像机,但已破旧不堪,其中两台已无法使用。许某提出赔偿要求,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机关B.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检察机关C.许某只能就拘留、逮捕或录像机损坏中任一项提出赔偿要求D.许某可以同时提出两项赔偿要求,即赔偿因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所遭受的损失和被损录像机的价款10.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处罚是:A.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B.吊销许可证的处罚C.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D.扣留与罚款6.【答案】A。解析:犯罪构成的四要件指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其中罪过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它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A选项指的是犯罪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即犯罪故意;BC选项是针对的犯罪主体;D选项,犯罪产生的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故而本题答案为A。7.【答案】D。解析: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秘密窃取。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本罪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财务的所有权。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案中陈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群众拾到的五万元据为己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应以贪污罪对其定罪处罚。故而本题答案为D。8.【答案】B。解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故本题答案选B。9.【答案】D。解析:人身自由受到侵犯和直接物质损失都应赔偿,因此选D。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范围,《行政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10.【答案】B。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D项的扣留非行政处罚的种类,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而不选。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________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六个月12.某天晚上,甲向乙借5000元去赌博,并答应说:“如果能赢20000元的话,将还给乙10000元。”甲果然当天晚上赢了25000元,但事后只还给了乙5000元。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A.法院应判甲违约B.法院应该确认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C.法院应没收甲的赌博赢利D.法院应判决没收甲、乙的全部赌资13.既可以上行,也可以下行,还可平行的公文种类是:A.意见B.报告C.决定D.批复14.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种类是:A.命令B.函C.通告D.布告15.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下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公文种类是:A.函B.意见C.报告D.通知11.【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12.【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五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赌博是违法的,故该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没收甲的赌博赢利或全部赌资资金,需要处理的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13.【答案】A。解析:意见,具有多向性的特点,可以用于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报告,只能用于上行文;决定和批复,只能用于下行文。故本题答案为A。14.【答案】C。解析:通告是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公文。故本题答案选C。15.【答案】D。解析: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故本题答案选D。16.在下行文中,用于称呼与受文者一方有关事物的称谓语是:A.本B.该C.贵D.你17.××市教育局欲申请财政支持,拟写请示,公文的主送机关应为:A.××市财政局B.××市人民政府C.××省人民政府D.××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18.下列关于纪要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A.纪要的性质取决于会议的内容性质与印发纪要的目的要求B.纪要有交流会议信息、介绍经验的作用,但没有约束执行的效用C.撰写纪要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做各种调查,广泛选取材料D.撰写纪要以叙述为主要表达方式,也可叙议结合19.综合办公部门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建议性处理意见的参谋性活动,称为公文的:A.拟办B.承办C.批办D.催办20.公文的作者是:A.制发文件的机关B.拟制公文的秘书工作人员C.参与文件形成过程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D.审核签发文件的机关工作人员16.【答案】D。解析:公文中的称谓用语一般包括:(1)自称用语。我省、我地、我局、本公司、本企业等;(2)对称用语。贵市、贵公司、你厂、你校等;(3)他称用语。该市、该地区、该局、该厂等。排除AB。“贵”是对对方的敬称,一般用于平行文,排除C。下行文中通常使用“你”。故本题答案为D。17.【答案】B。解析:“请示”为向上级行文,排除AD。公文行文一般应逐级行文,市教育局的上一级领导机关为市政府,排除C,故本题答案为B。18.【答案】A。解析: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纪要是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简报等会议材料整理而成的,纪要的性质取决于会议的内容性质与印发纪要的目的要求。故A正确。纪要具有决议性,会议的决议事项和主要精神以纪要的形式下发以后,便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具有指导作用和约束力,有关范围的人员必须遵照执行。故B错误。纪要需要依据会议的情况,而不能广泛选取材料,故C错误。纪要以叙述为主要表达方式,不能够叙议结合。故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19.【答案】A。解析:本题是对公文拟办含义的考查,公文拟办指由综合办公部门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建议性处理意见的参谋性活动。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