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设计美的要素学习提示:从设计美学理论的角度思考设计美的要素,并引导学生运用理论分析的方法研究当前的设计现象。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读者认识设计美的形式美、功能美、材料美、技术美四要素的内涵和理论基础。•前面曾经提到,美学是人们从现实的审美需要出发、以艺术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现代人文学科。设计美学是美学与设计学、艺术学的交叉学科,其研究对象集中地体现为“产品的审美价值”,即与产品使用功能相应的附加价值,可以简称为“设计美”。我们把设计美的要素分为形式美、功能美、材料美、技术美,下面逐个进行分析。•5.1形式美•5.2功能美•5.3技术美•5.4材料美5.1形式美•作为一个概念,形式首先是有着广义的哲学概念,它既应用于艺术现象,又应用在生活中。•对于形式的认识,中外有很大的差别。•我国古代美学观认为“人之有形、行之有能,以气为之充,神为之使。”(《淮南子·原道训》)指出事物的形式是与生命相关联的,君行者,神、气也,正是精神或生命才使形式相应生辉。•而在西方就形式美的问题主要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及理性与感性的关系的问题。•对形式美的探讨仍是设计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5.1.1形式美的历史发展•人类从最早的造物开始,就产生了对形式和形式美的认识和追求,马克思说:“人也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任何审美活动都离不开感性形式,这些感性形式是由体、线、面、质地、色彩和声音组成的复合体,是一种在空间和时间中可以感觉的物质存在。•任何一个审美对象都是由内容与形式组成的统一体。•中国手工业时代,设计是在手工条件下进行的,具有明显的手工艺术的特征,称之为“工艺之美”。人们在这个时候更多地注重的是事物的造型外观,即形式美。•古希腊人把美界定于艺术的形式内涵上,如整体与局部的比例配合上,平衡,对称,变化,整齐之类美的法则上等。古希腊的美学家认为,美是形式,倾向于把形式作为美与艺术的本质。•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数理形式”•柏拉图——“理式”•亚里士多德——“质料与形式”•罗马诗人贺拉——“合理与合式”•这四种概念成了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四种形式概念,也深深影响了西方形式美学的发展。•产品设计的形式美是依存美,更确切地讲,产品设计的形式只有与效用功能、操作功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时,才能成为设计形式美。•什么是形式美?形式是指内容的外部表现方式、类型和结构。同一事物不同角度,既可被看作是内容,也可被看作是形式。•事物的内容和形式是构成事物不可分割的两种要素,形式是内容向形式的转化,并且是体现着内容的形式,而内容又是形式向内容的转化,是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内容。5.1.2关于形式美从外表来看,形状是简单的一种形式,是由事物的轮廓线形成的。由于事物的运动和方向的变化,可以使同一形状产生不同的形式。一个正方形,如果水平摆放,视觉上给人的感觉是静止、稳定的,但若将正方形旋转45度,就会变成一个正方菱形,它的对角线就变成了中心轴线,使左右两个直角等腰三角形沿中心轴线对称。由于它的平衡立足于一个点,各边式倾斜,因而富于动感。著名建筑家贝聿铭设计的香山饭店,便运用了正方菱形构成墙体上的窗形。•审美形式是指审美对象的感性形式,也就是说,作为感觉对象的形状、质地、色彩,以及构成某种空间秩序的相互关系和外在形象。•对形式美的知觉感受也存在个体之间的差异。无论哪两个人在观赏同一景致时,所看到的都不会完全一样。因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个性和习惯来选择和观察某些具有细微差别的方面。由于他们的动机、知识结构、文化素养和心境不同,对待事物的理解和想象也完全不同,造成知觉的不同选择、组织和侧重。•形式是美与艺术内在的表征方式,它与艺术本性发生深刻的关联,从而揭示出艺术与美的存在,所以形式也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5.1.3形式美的原则•自然物质材料经过空间排列组合,构成符合形式规律美的产品设计。因此,产品设计的形式美的最终体现是产品的造型必须符合形式美的规律,遵循公认的形式法则。当色彩、形态、材质、肌理等形式要素符合对称与均衡、调和与对比等形式法则时,就可使人产生美感。•1.比例和尺度原则比例构成事物之间以及事物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匀称关系。尺度则是一种衡量的标准,人体尺度作为一种参照标准,反映了事物与人的协调关系,涉及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的适应性。•黄金分割•菲波那契数列•2.对称与均衡对称是事物的结构性原理。从自然界到人工事物都是存在某种对称性关系。对称是一种变换中的不变性,它使事物在空间坐标和方位的变化中保持某种不变的性质。•均衡是一种等量不等形的组合形式,它是根据力的重心,将各种分量进行配置和调整,从而使整体达到平衡的状态,强化了事物的整体统一性和稳定性。•3.对比与协调•对比是事物之间差异性的表现和不同性质之间的对照,通过不同色彩、质地、明暗和肌理的比较产生鲜明和生动的效果,并形成在整体造型中的焦点。•协调则是将对立要素调和一致,构成完整的整体,给人一种丰富和稳健的审美感受。•4.变化与统一•变化与统一的关系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在进行设计时,应力求在细节的变化中求得整体的统一,在单纯的统一中蕴含丰富的变化。•多样性的统一构成和谐,完整之美给人以强烈的整体感。5.2功能美5.2.1人们对功能的认知历史•功能及功能美是一个不断发展并深化的过程。在18世纪以来的近代美学的思潮中,美与功能、实用价值无关。18世纪以来的近代艺术与这种美的、哲学的思潮相应,实践着“为艺术而艺术”的信条。•19世纪下半叶,尤其是进入20世纪以后,当机械化生产已经能够生产出具有功能又有审美价值的产品时,这种产品之美的存在迫使人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艺术与人的生活、功能与美的关系的问题。•“工业美”、“功能美”等诸多新美学观念的产生与确立,使“功能美”成为现代产品美学、设计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有用即美”的思想又一次被提出,也就是只要具有使用价值就是美的产品。•产品的功能美是产品功能效用和使用者目的性的象征,它的形成是将设计活动中的功利内容凝结成为形成要素的过程,是人的生活经验向审美直觉的转化。•“功能美”最本质的内容就是实用美。功能主义认为凡是有用的东西都是美的,明确表现功能的东西就是美的。这是20世纪初在设计领域中占主导地位的功能主义思想的主要理论。•在设计中重视功能的思想并不是现代人所独有的,早在人类创物之初这一思想已经成为设计的基本思想了,老子《道德经》中说法论证了功能与器物之间的关系。•老子《道德经》中说法论证了功能与器物之间的关系,“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个观点从侧面强调了有和无之间的互为作用,说明了功能的重要性。•功能主义思想在中国先秦时期的诸子学说和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论辩中已作为一个哲学、经济学的命题而深入研讨过,并成为功能主义的先声。•功能主义思潮的涌现是现代设计的产物,对于现代设计和现代美学有着特殊的意义。•19世纪末建筑师沙利文明确提出了“形式服从功能”到包豪斯强调技术与艺术的新统一。•瑞典家居设计师布鲁诺·马斯逊(BrunoMathsson)提出了“功能第一”的设计理念。•20世纪40、50年代流行于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式”设计风格,使功能主义设计不仅纠正了18、19世纪以来注重外在形式而不注重产品内在功能的偏向,同时也创立了一种简洁、明快具有现代审美感和时代感的新风格——“无装饰的装饰”风格。•功能主义思潮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消退,取而代之的是后现代的各种思潮,再次出现了复古的趋势,这似乎是对功能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抗和反思,也是西方经济的发展和审美情趣变化的结果。但在设计中所产生的功能美理论的历史意义没有消失,可以说“功能美”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才进一步深化了艺术设计的美学研究,并使其系统化。5.2.2功能美的内涵•从设计本身的角度来讲,设计产品的功能因素分为实用功能、认知功能和审美功能三部分。•1.实用功能实用功能是通过设计物和人之间的物质和能量的交换,直接满足人的某种物质需要,也称之为物质功能。•2.认知功能•认知功能是由设计物的外在形式所实现的一种精神功能。通过视觉、触觉、听觉等感觉器官来接受物的各种的信息刺激,形成整体知觉,从而产生相应的概念和表象。•首先,认知功能体现在物的指示功能方面,特殊的造型、色彩和标识,显示了它的功能特性和使用方式。•其次,认知功能另一个表现为物的象征性方面,象征能传达出物“意味着什么”的信息内涵。•在认知功能中,还有一种功能因素是以传播展示物的实用功能为目的的,利用传播媒介和展示手段。•认知功能以信息传达为目的,以外在的形式因素引发人对“物”的知觉和概念形成,因此对信息的处理方式和外在形式的表现具有重要的意义。•3.审美功能•审美功能是指事物的内在和外在形式唤起的人们的审美感受,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是设计物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高级精神功能因素。•审美功能的建立,必须综合物的实用功能和认知功能以及人不同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这也是人们对设计物的综合评价的重要因素。•实用功能、认知功能和审美功能共同存在于某一产品时,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相渗透、互相联系的。由于设计物的本质差异,这三种功能的倾向和比例也有所不同。5.2.3功能美的形式及对功能美的再认识•一个具有美感形式的设计,必定有着良好的结构和合理的功能表达。设计产品的最终完成是依靠有许多不同的形式结构系统支撑完成的。•一个完美的结构完全能表现出合理的功能美形式,一个外表难看的结构表明它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欠缺.•产品结构的特性是功能目的构成外在的形式,不以任何装饰手法掩盖其功能结构,从而充分体现出结构的巧妙、简捷和独到之美•功能美是设计美学的核心,因为它涉及到产品设计的关键,即价值取向和合目的性。一件产品的价值取向是与该产品的功能目的相联系的,产品的结构形式、工艺色彩、材料加工,是功能目的的体现。•功能与美虽是两个不同的价值领域,但是在产品设计中,两者是融合在一起的,这体现在以下四方面:(1)功能美是依附于产品的功能而存在,不可脱离其功能随心所欲的追求纯粹的形式美感。(2)功能美又是能够超越功利性的,因为不是所有使用的产品都具有审美价值,所以,不能将实用性作为唯一功能,而放弃任何其他形式因素,甚至将功能与形式对立。(3)功能本身不能直接构成美,功能主义“有用即美”的推论并不成立。(4)功能美的实现不仅是通过合目的性的造型结构形式来表达,还要通过审美的其他因素的作用,尤其是材料的选择与合理的加工,使产品功能美的感性形式从多方面凸显出来。5.3技术美•设计是艺术和科学技术的结合体,科学技术给设计以坚实的结构和良好的功能,因此,以技术为前提,用艺术的手法创造和生产出具有美感且实用的产品,能更好的为人类服务,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5.3.1关于技术与技术对象•技术是与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同时产生的,从某个角度说,所有的产品都是技术的产物,它是调节和变革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力量,也是沟通人与社会的中介。•技术对象是技术领域的物质成果,作为人类之体、感官和大脑的补充和延伸,扩大了人类的活动范围,改善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并且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5.3.2技术的发展演变及其个性美•技术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技术。•技术是科学的物化,具有明显的理性特征,并不直接依赖于人的感受。•有时技术并不一定是正确的,但技术的正确性是构成美的必要条件,因此,美意味着产品与人关系的和谐统一。•从美的本质角度出发探讨技术的内涵:技术是人类生产劳动的成果和手段,作为人的劳动形态,它是改变个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力量。技术美是劳动的物化形态,它是人类创造的第一种美的形态。•审美价值的产生和人的审美感受的丰富都离不开社会物质生产和人的技术实践活动。•人类对色彩、形式的认识与技术的熟练息息相关,正是在人的感性基础上,技术美以物的形态获得了独立的价值存在,并发挥着重要的社会职能。•技术的发展经历了手工技术和现代技术两种不同性质的阶段,由此也使技术美具有了不同的形态特征。•在古代,技术活动以手工操作方式进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