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认可实验室授权签字人主要内容授权签字人定义、资格条件授权签字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如何履行好授权签字人的责任ISO/IEC17025、17020标准对检测/检查/校准报告、证书的总体要求审核、签发检测/校准报告应该控制的内容CNAS对认可标志使用的要求CNAS对授权签字人变更的要求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是经CNAS认可,可以签发带认可标志的报告或证书的人员。由实验室推荐,经评审组现场考核合格,CNAS确认授权,在规定的检测/校准项目范围内签发带CNAS认可标志的报告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授权签字人应是由实验室明确其职权,对其签发的报告/证书具有最终技术审查职责,对于不符合认可要求的结果和报告/证书具有否决权的人员。授权签字人资格条件—CNAS-GL01a)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熟悉授权签字范围内有关检测、校准和检测、校准方法及检测、校准程序,能对检测、校准结果作出正确的评价,了解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b)熟悉认可规则和政策、认可条件,特别是获准认可机构义务,以及带认可标志检测、校准报告或证书的使用规定;c)在对检测、校准结果的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上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授权签字人资格条件1.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专业的工作经历;2.与检查技术接触紧密,熟悉有关检查标准、方法和程序,十分熟悉记录、报告及其核查程序和对检查报告审批把关的要点,能对检查结果做出正确评定;3.了解CNAS的认可条件、申请方义务及认可标志使用等有关规定;授权签字人的条件4.具有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对检查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在对结果正确性负责的岗位任职,并有相应的管理职权,对检查员进行培训和监督管理;5.熟悉与检查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6.熟悉17025/17020标准和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熟悉本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授权签字人的职责和权利授权签字人在授权范围内签发带有CNAS标志的证书或报告;授权签字人代表CNAS对实验室结果和报告的质量把关;授权签字人有自愿终止认可资格的权利。授权签字人的义务遵守CNAS规则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签发证书或报告;必须对其签发的证书或报告负责,为客户保守秘密;在其证书或报告或宣传媒介,如广告、宣传小册子或其他场合中表明其认可状态时,须符合CNAS的有关规定;发现本认可机构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从事任何有损CNAS声誉的活动或CNAS规则的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CNAS报告。授权签字人的考核确认评审组长或委托技术评审员查阅申请人的背景资料,确认授权签字人资格条件符合CNAS认可规则有关要求;在现场评审中,安排专门过程对实验室/检查机构申请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主要采用面谈方式,技术评审员/技术专家协助;在观察现场实验过程中,对专业技术问题考核;共性问题宜采用座谈方式进行提问;授权签字人的考核确认评审组对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时应重点考核其是否熟悉CNAS的相关要求,技术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行政管理领导如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则不予认可;授权签字人考核,除现场试验单独提问外,座谈时间(3-8人)宜用40-100分钟;通过资料审查、电话考核等非面试考核方式增加的授权签字人,在随后的现场评审时评审组应对其进行面试考核。ISO/IEC17025、17020标准对检测/检查/校准报告、证书的总体要求实验室/检查机构应准确(正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测、检查、校准,或一系列的检测、检查或校准的结果,并符合检测、检查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应包括客户要求的、说明检测、检查或校准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报告和证书只能由授权人员签发或批准,有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的标识。授权签字人的标识签发报告或证书的形式:亲自签字授权盖章授权电子签名其他等效标识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能识别负责验证检查报告或证书的人员必须能证明授权是安全和严格受控的授权签字人的变更实验室/检查机构在认可有效期内,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增加/减少授权签字人,或原授权签字人授权范围变化)实验室/检查机构应向CNAS实验室处/检查机构处提交“授权签字人申请表”,提出授权签字人变更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履行授权签字人职责。CNAS通过资料审查、电话考核等非面试考核方式增加的授权签字人,在随后的现场评审时,评审组将对其进行面试考核。授权签字人的变更在监督评审时,实验室/检查机构提出增加授权签字人,评审组长应将情况通报实验室/检查机构处,在得到实验室处/检查机构同意后,由实验室/检查机构提出授权签字人变更申请,并填写“授权签字人申请表”,交实验室处,评审组对新增的授权签字人进行确认。获准认可机构的变更处理变更通知获准认可机构在发生下述任何变化时,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a)获准认可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发生变化;b)获准认可机构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c)认可范围内的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工作范围及检测项目发生重大改变d)其它可能影响其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获准认可机构的变更处理变更的处理CNAS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b)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c)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d)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认可标准变更的处理对实验室提出认可标准变更要求的,评审组应视评审组的情况,对变更内容进行评审。变更内容在评审组成员能力范围内,且不影响评审计划进度时,评审组可在现场受理变更。但对实验室未及时向CNAS提出变更申请,应开具不符合项。变更内容在评审组成员能力范围内,但需延长评审时间时,评审组长应请示项目负责人后再做决定。超出评审组成员能力范围的变更,评审组不予确认。但评审组有义务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认可标准变化,与原认可标准无直接联系时,评审组应建议实验室按扩项提出认可申请。认可标准变更的处理在监督评审时,实验室提出增加授权签字人的,评审组长应将情况通报实验室处,在得到实验室处的同意后,由实验室提出授权签字人变更申请,并填写“授权签字人申请表”,交实验室处,评审组对新增的授权签字人进行确认。监督评审时发现被评审方已更名得到CNAS确认的更名,评审组应核实有关证明文件没有得到CNAS确认的更名,评审组应告知被评审方须尽快按变更处理程序办理更换名称,在未得到CNAS确认之前,不具有认可资格,不得使用认可标志认可标准变更的处理当实验室已申请更名,但尚未得到CNAS确认时,评审报告及所有评审用表格中实验室的名称,均应使用评审通知中出现的名称。监督评审时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整改期限最长为二个月,对影响检测结果的不符合,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监督评审时,评审组若发现实验室已获认可的项目不具备能力,应撤消其能力,若实验室已获认可的能力范围表述不适宜的,应予以纠正。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评审组若发现以前的评审组将被评审实验室不具备能力的项目予以了认可的情况,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情况。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5.3.3.1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查机构应将认可标识置于报告或证书首页上部适当的位置。5.3.3.2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应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5.3.3.3同时获得检测和校准认可资格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或证书应仅使用检测实验室认可标识,校准报告或证书应仅使用校准实验室认可标识。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5.3.3.4如果实验室或检查机构同时也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或证书上只能使用认可标识,而不得使用认证标志。5.3.3.5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由分包方完成,不允许在其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5.3.3.6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晰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5.3.3.7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分包项目时,应清晰标明分包项目。如果分包方获得CNAS认可或获得与CNAS签署多边或双边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的认可,从分包方的报告或证书中摘录信息应得到分包方的同意;如果分包方未获认可应标明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5.3.3.8实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中若含有符合某规范、标准或对结果解释的内容时,应作必要的文字说明,并明确所指规范、标准的完整标识或具体条款,以避免客户产生歧义或误解。5.3.3.9实验室签发的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意见或解释时,意见或解释应获得CNAS认可。如果意见或解释不在CNAS认可范围之内,应在报告或证书上予以注明。CNAS建议实验室将不在认可范围内的意见或解释签发单独不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5.3.3.12实验室或检查机构不得将认可标识用于样品或产品(或独立的产品部件)上,使相关方误认为产品已获认证。5.3.4.1获准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应建立签发认可标签的管理程序。5.3.4.2获准认可的校准实验室签发的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标签可以加贴在被校准的仪器上,并且认可标识应置于标签上部的适当位置。5.3.4.3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标签通常应包含以下信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