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1、炸药库的建造应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雷等要通风透气,坚固耐用,周围用栅栏隔离。2、炸药库应随时有人值班、注意安全防护,闲杂人员不得擅自入内。3、炸药库内严禁烟火,严禁炸药库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内吸烟、烤火、做饭,炸药库内的照明应用防爆电灯。4、炸药库内炸药、雷管应分开存放,分类管理,炸药的存放应注意防潮、防碰、防摔。5、炸药库的建筑地点应选在远离居住区的安全地带,并尽量远离生产现场。6、炸药库内必须配有足够的灭火器和干沙袋,所有的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7、药库附近每月由机电班负责测定一次杂散电流,并不准超过50mA,否则应进行处理。8、炸药和雷管的储存量不能超过当地公安机关审定的炸药库的设计储存量。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涉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爆炸物品的管理、保管、使用的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二、定期组织涉爆人员及入井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三、每季度出一期黑板报,宣传爆炸物品相关的知识和安全教育。四、每半年组织涉爆人员观看一次电视讲座,学习安全防范知识。五、每天的班前会,必须把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知识和注意事项,列为会议的一项内容。六、项目部每月天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必须把爆炸物品列为其中重要的检查内容之一。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仓管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仓库保管人员岗位职责:1、熟悉、掌握爆炸物品的特性,保管注意事项;2、爆炸物品的堆放:包装箱与墙体之间的距离大于40cm,箱与箱之间要留60cm以上的安全通道,雷管的最大储存量不能超过10000枚,炸药不能超过3吨;3、严格执行领退制度,建立健全出入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4、发放雷管、炸药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有效期的长短,顺序发放;5、炸药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m(即5件叠放),雷管必须单箱堆放;6、保持爆炸物品库区内清洁,严禁堆放其他任何杂物;7、对失效、过期、有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8、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闲杂人员入内;9、严禁穿铁钉鞋和带静电的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用发放间内进行发放;二、仓库值班员岗位职责:1、仓库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找人代替自己值班;2、严防陌生人和闲杂人员进入库区,严防形迹可疑人员在库区外活动,一旦发现必须立即警告或通知矿上其他人员;3、仓库值班人员不分白昼(24小时),应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应重点注意可疑人员、门窗、围墙等;4、仓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和防雷电设施,主要看是否齐全有效。5、发现出入库的爆炸物品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不符时,应立即予以扣留,立即查找原因,如查不清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6、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检记录,按时进行交接班。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安全检查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和消除爆炸物品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每10天由安全检查组对库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定时、定人进行处理;3、定期检查库容、堆码情况,检查帐物情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4、不定期检查库区内消防设施、防雷电设施、报警防盗系统,确保齐全有效;5、随时抽查爆炸物品的发放和退库情况,发现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每月月底召开一次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总结当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管理工作;2、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或传达贯彻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及时通报各级各类的检查情况,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定时、定人进行处理;3、每年召开一次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会,表彰工作中的先进,批评违规、违章行为;4、做好每次会议记录;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库区内的定员定量管理制度一、爆炸物品储存库实行人员定员,储存量定量管理,严禁入库人员超员,储存量超量。二、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得超过6人,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入库。三、炸药储存不得超过3吨,雷管储存不得超过10000枚。四、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或检查,在库区危险场所,人员数量必须严格执行定员管理规定。五、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非涉爆人员,经矿领导批准,必须由安保人员陪同,全程监督。六、涉爆工作人员,不准私自顶班、替班、换班,严禁空班,当班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各种记录。七、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进行交接班,交接未清,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八、交接班必须在岗位现场面对面交接,办好交接手续后,填好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移交。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消防和动火动焊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有关人员认真履行相关职责;2、库区安全消防设施应配置:消防水池、灭火砂、消防铲、灭火器等;3、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4、刮风打雷下雨时,库区内禁止一切生产活动,禁止使用电炉和生活用火,做到人走火灭;5、保持库区内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和废品;6、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必须做到会保管、会使用、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并立即向矿领导报告,重大火患或险情应立即请示上级,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动火动焊管理:1、爆炸物品储存库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2、库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焊、严禁携带火源和其他引火物品进入库区;3、库区内如果发生仓库设施损坏,需要焊接维修时,必须经过矿领导批准,再报县级消防部门审批,手续完毕后方可进行;4、动火动焊时,必须有消防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确保万无一失;5、库区设施维修好后,焊接设备及其他引火物及时撤离现场,做好清理打扫工作,并报消防部门注销;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安全保卫制度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库房保管员、守库员、安全员职责,责任到人,相互监督。二、保管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选用时,政治上必须严格审查,要选用诚实可信、责任心、事业心强的可靠人员。三、严禁使用刑事拘留、刑事审查和有犯罪前科的人员担任保管员、安全员和守库人员。四、爆炸物品储存库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水池。库区实行24小时巡回值班制,严格做到人防、物防、犬防、技防相结合,把好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和退库关。五、爆炸物品储存库四周的围墙,要有防攀爬措施和设施,必须安装报警系统和通讯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报告和报警。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爆炸物品储存库,对入库领用爆炸物品的人员要严格审查、核实。七、保持爆炸物品储存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除库区内外的垃圾和杂草,确保储存库安全。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储存的安全操作规程一、装卸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保管员、守库员必须在场监督;2、守库员和安全保卫人员要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3、禁止爆炸物品和其他货物混装;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清除运输工具内的杂物;5、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炸物品;6、分层装载爆炸物品时,不准站在下层包装箱上,装另一层;7、雷雨天气,禁止装卸爆炸物品;8、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尽量在白天进行;9、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爆炸物品的装载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二、储存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仓库必须实行2人管理制,仓库保管员、守库员必须两把锁,两人发放,当面登帐,两人签字。帐存和实际库存要相符合,月底结算出当月进库、出库、结存数报业务主管;2、库房内爆炸物品的堆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2)爆炸物品必须堆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3)爆炸物品的包装箱下,必须垫有大于10cm高度的垫木;(4)爆炸物品的码放,中间要有60c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包装箱与墙壁的距离大于40cm;(5)爆炸物品必须限箱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6m;(6)库房储存爆炸物品的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7)雷管应分箱单层堆放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6m;(8)爆炸物品的保管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把好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关,账目要清楚整齐;3、库房温度保持在15~30°C之间为宜,相对湿度不超过65%,仓库保管员要随时检查爆炸物品受热、受潮情况,门锁完好情况,消防设施完好、齐全有效情况,避雷设施、电源线路及照明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安全设施失效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4、爆炸物品入库要严格验收,如有规格不符、单物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应拒收入库;5、严格执行领退手续,无分管领导签单,非爆破员或单人领取爆炸物品,不予发放。严格按照先入库先发放,后入库后到期后发放的原则执行;6、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只能发放整件原包装,拆散和零发只能在发放间进行;7、保持库区和室内外的整洁卫生,矿安全领导组必须对仓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1、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结合,严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于未然。2、爆破器材的购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制定的地点购买,严禁超区域审批,跨乡镇购买和供货,更不能自由买卖,违者追究责任。3、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超量审批的,领导不得批示,无计划和爆破指示单的,雷管未编号的,超期变质的,性能不详的保管不能发放使用,而且要做到“出入库登记天天有,数字清帐物符,日清月结无差错”。4、爆破现场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对实际消耗和剩余的民爆器材,安全员要监督监察,严格清点,及时退库保管,而且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即放炮指示单,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5、爆炸器材的运输,以公安机关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后,按制定的时间、路线方准运输、短途运输或免办。拉运民爆器材时,包装一定要牢固、严密,并配有灭火器材和危险物品的标志,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不准在人烟密集,重要建筑物旁停留,押运员要随车押运,不准私自离开,保证运输途中的安全。在到达库内时,要协助保管员清点入库数字,确认无误方可离开。6、停工停产期间,要将本单位的民爆器材送市物资总库保管,职工回家时,要严格检查,集中送站,绝不能把民爆器材带走,流失于社会,造成不安全隐患。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爆破器材销毁制度12、报告中应写明被销毁的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34、场地周围505、场地与周围的建筑、铁路、高压线以及通航河流之6、7风大造成火势蔓延或销毁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居民区89、严禁将销毁不彻底的爆破器材随地散失和任意处理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龙永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炸药仓库管理制度1、炸药仓库竣工,需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储存火工产品。炸药仓库必须消防设施齐备,具有防雷、防电、防盗、防火功能。2、采购火工产品必须手续完备,安全合法。3、执行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验收和发放火工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4、库房内储存的火工产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火工产品必须分库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将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内,严禁在库内进行其它活动,进入库房必须关手机。6、发现火工产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变质过期的火工产品应及时清理,造册登记,报监理和指挥部,转呈公安机关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