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行动两年治理用表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综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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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综合表(一)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表工程所在(市、县):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施工许可证号:建筑面积合同造价:形象进度结构形式:建筑层数: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建设单位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承包单位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专业分包单位模架工程施工单位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劳务分包单位1负责人:2负责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综合表(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单位名称:序号检查内容评价结果依据评价标准符合不符合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检查性评定为不符合2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在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未提供相关资料,检查项评定为不符合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建设单位未单独编制的,此项检查不符合4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的,此项检查不符合5建设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建设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合同中未明确的,此项检查不符合6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未将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此项检查不符合7建设单位将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未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的,此项检查为不符合结果统计符合项;不符合项检查人:检查日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综合表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施工单位)单位名称:序号检查内容评价结果依据评价标准符合不符合1总包单位按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任一分包单位存在企业资质不符合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2总包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职责并签字盖章总包与分包单位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或虽签订了协议书,但在协议书中没有明确各自的职责,没签字盖章的评定为不符合3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①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②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③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③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项目负责人及按规定数量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5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抽查发现任一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此项评定为不符合6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内容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总会计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企业包括生产计划技术质量安全、设备、劳动教育、保卫消防、材料、财务、行政卫生等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制定目标考核制度,或虽制定责任制但内容不齐全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7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带班制度,并有记录和签字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未认真履行带班制度的,也没有记录和签字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8按规定编制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没有对措施进行审核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9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未编制清单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10按规定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为编制、审核或论证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11按规定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验收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12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建立制度,或对人员未进行教育,或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此检查项评定为不符合13按规定单独列支和使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检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未按规定单独列支和使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此检查项评定为不符合14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规定对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未按规定建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或未按规定对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治理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15制定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或制定的预案没有针对性,没有组织演练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统计结果符合项;不符合项检查人:检查日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专业表(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模架工程)项目名称:序号检查项检查数据评价结果依据评价标准抽查样本数量符合数量不符合数量样本符合率符合不符合一、内业资料检查1模架工程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爬架工程应具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其中,一级可承担各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贰级可承担80米及以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模架工程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的,则检查项评定为不符合。2模架工程按照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建质【2009】87号附件一的规定时,必须编制专项方案。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专家论证的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3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架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符合建质【2008】87号附件二的规定时,必须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过程符合建质【2009】87号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参加论证的专家应为地方专家库内专家。方案没有进行专家论证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变更符合相关程序专项方案论证后,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需要修改时,应符合建质【2009】87号第十四条规定。没有此项可不填修改后的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或需专家论证的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此项评定为不符合。5安全技术交底齐全应符合建质【2009】87号第十五条规定抽查样本不符合率>20%,此项评定为不符合;6验收资料齐全应符合建质【2009】87号第十七条规定7架体主要构配件有质量证明和检验报告架体主要构配件的质量证明和检验报告包括:(1)模架构配件原材料质量证明书;(2)扣件性能复试报告(强条8.1.4);(3)可调顶托性能试验报告;(4)盘销式钢管脚手架整体试验报告;(5)爬架架中锥形承载接头、承载螺栓、挂钩连接座、导轨、防坠爬升器等重要受力部件的性能复试报告;(6)爬模架产品的住建部鉴定或验收证书。质量证明或检验报告缺失,则检查项评定为不符合。8架子工等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爬模架的安装、拆除操作人员应持架子工证。任一架子工为持证上岗或上岗证书未在有效期内,此项评定为不符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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