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L-MED(IME)-INF-08073704PDT-I-TPY-MED-IMI-003(P.1)(生效日期:4/7/08)伊朗旅客須知1.概況天氣:由於天氣常有變化,請各旅客於出發前留意天氣報告或致電天文台熱線1878200或瀏覽天氣網站。以下為全年平均溫度資料表(OC)僅供參考:國家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伊朗0-10-10-(-5)5-1010-2015-2517-2719-2919-2918-2816-2612-198-14大陸性氣候,夏季天氣炎熱及乾燥,冬季嚴寒,會下雪,早晚溫差很大,故需準備禦寒衣物。語言:一般可以英語溝通。時差:比香港慢4.5小時。貨幣:港幣在伊朗並不通用,伊朗貨幣單位為里爾(Rial),美元1元約兌9000里爾(須視乎兌換率而定),信用咭並不適用。兌換外幣時,最好能找換一些較小面額的鈔票,方便零用。而本公司卓越會(貴賓茶會室)備有美元零錢兌換,可以EPS付款,方便快捷。2.衣著男士:不可穿短褲,不得當街赤裸上身,忌打領呔及煲呔。女士:外出時或在公眾場所必須配戴頭巾覆蓋頸肩及頭髮,穿長袖上衣、長褲或長裙,忌穿貼身衣服。**頭巾不限顏色及質料,以樸素為主,忌大紅大綠及透明的絲巾,可多帶一至兩條備用。**請女團友將頭巾放於手提行李內,並須於落機前包頭,於旅遊車上及餐廳內都不能脫下,直至返抵酒店房間內才可脫下。**部份清真寺須女團友穿上黑袍(Chador),清真寺會提供予團友。3.飲食膳食:一般以當地特色餐為主,供應雞及羊;由於伊朗為回教國家,故無豬肉及酒類供應。飲用水:酒店自來水不宜飲用,可飲用滾水。如腸胃狀況欠佳者,宜於當地購買樽裝礦泉水。藥物:請帶備一些慣用的平安藥物及緊急醫療用品,以應不時之需。假如需要長期服用指定藥物,出發前宜先準備足夠份量,以保持最佳健康狀態。由於伊朗天氣非常乾燥,請各團友帶備潤膚用品。4.住宿入住條件:基於環保原則,所有酒店房間之溫度必須達25oC或以上才提供冷氣調節。日用品:酒店一般不設牙膏、牙刷、拖鞋等個人衛生用品,請自行帶備。可按個人需要自行帶備風筒,水煲等日用品。用電事項:伊朗電壓為220伏特,大部份插頭為兩腳圓插頭,插頭則宜配備幼身圓腳較為方便。酒店:伊朗大部份酒店均會安排非吸煙房間給團隊,如客人需吸煙必須向本公司要求代為安排入住吸煙房間;而吸煙房間之要求須視乎該酒店之房間供應及安排而定,否則違例者將被酒店收取有關罰款,敬請注意。5.行程航空公司:根據航空公司規定,每位團友只可攜帶重量不超過20公斤(44磅)的寄艙行李,另可攜帶手提行李一件(體積不超過22吋X14吋X9吋)。空中旅程:伊朗與香港機程較長,為使大家擁有舒適健康的空中旅程,建議團友可在座位中做腿部伸展運動,並且避免穿著緊身衣物,腰部及膝部的衣服不可太緊,亦可考慮穿著合適尺碼之緊壓襪子。飲品方面則適宜飲用大量清水,避免咖啡及酒精類飲品。個人財物:夜間避免單獨出外,請緊記將貴重物品如旅行證件、現金、信用咭、機票、相機等小心隨身攜帶,切勿收藏於行李箱內或留放在車中、酒店房間或公共地方。自費活動:為使團友更能充實旅程及增廣見聞,於各地自由活動時間,當地接待公司均樂意代為安排額外自費節目,費用包括交通費、停車費、入場券、導遊、領隊及司機超時工作費等。如因天氣影響,參加人數不足15人,或因遇到宗教集會或公眾假期而導致改期或取消,領隊則另行通知(小童收費按當地標準,如歲數、高度等。而價目表只供參考,價錢如有更改,以當地為標準)。攝影:任何與軍事有關的設施皆不能拍攝,如要拍攝當地人的特寫時應先事前獲得准許。OPL-MED(IME)-INF-08073704PDT-I-TPY-MED-IMI-003(P.2)(生效日期:4/7/08)參與活動須知:旅客參加任何活動前(包括自費及非自費活動),尤其是水上活動,均帶有一定危險性,旅客應先衡量個人年齡、體格、健康狀況、當時的天氣環境及活動內容細節等,如有需要,應於出發前諮詢醫生意見,以評估應否參與該活動;旅客參與活動時,必須遵照一切安全守則,確保在最安全及最適當的情況下進行有關活動,並須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活動安排:為使行程安排更為暢順,請緊記旅程中集合時間及地點,團體遊覽務請準時。旅程中若遇特殊情況而須調動,當以領隊安排後通告為準。6.注意事項保險:旅遊保險:旅遊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可能會引致龐大醫療費用、財物損失及其他開支。本公司強烈要求所有旅客購買旅遊綜合保險。有關各項保障及賠償均依據保險公司所列明之賠償細則。建議服務費:隨團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之建議服務費合共每天每人港幣120元。證件:請旅客再次檢查旅遊證件/簽證必須有效。海關條例:進入伊朗境地,香港居民每位成人可免稅攜帶香煙200支,酒精類及豬肉均不可攜帶入境。香港入境:每位成人限帶香煙60支及1升酒精濃度30%以上之酒類,而酒精濃度30%或以下之酒類則可隨行李免稅攜帶。出入境須知:~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指引,香港國際機場及世界各國機場,在檢查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時,均需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並均應儲存於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而且要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而每名旅客亦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所有藥物、嬰兒奶粉/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之物品,經查證後可獲豁免。**以上提及的液體、凝膠等,包括於入閘前或入閘後購買之飲品、禮品(如韓國人蔘酒、面膜液、化妝護膚品、蜜糖、蜂皇漿/丸等流質用品/食品)、噴霧劑及任何能溢出(如膠囊內有液體)、塗抹或噴灑的物品,均不可帶入機艙內。**以上規定將按各國機場之最後公佈為準~詳細資料可進一步瀏覽民航處()或機管局()網頁。──祝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