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2009年7月15日)同志们:今年,是我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市县推广实施信息管理系统的第一年,也是关键一年。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主题是研究部署全省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及推广实施工作。这是我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召开的第一次专题性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有11个市和14个列入2009年试点的县(市、区)财政局的分管局长,采购办、信息中心和集中采购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领导,同时还有40多名从各地选调的政府采购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一起列席,参会代表规格之高、会议规模之大在政府采购系统前所未有,这充分说明了省财政厅党组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刚才俞小青副处长传达了4月22日-23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接下来还将商讨我厅研究拟订并将在下半年实施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及诚信管理办法》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这对我们始终牢固树立“依法采购、廉洁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的理念,厘清下一步工作思路,明确今后工作重点,非常必要。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一、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大家知道,政府采购信息化或电子化是当前国内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趋势和潮流。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信息技术正在不断改变着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以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为主要内容的网上采购市场和网上政府已初步成形,美国、欧盟、韩国、巴西和印度等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也方兴未艾,正越来越受到了广大供应商和采购人的欢迎,并被国际社会所推崇,WTO政府采购委员会已正式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内容修改写入了新版的《政府采购协议》。省委、省政府也十分重视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早于2006年4月就提出要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运行的一体化。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文指出,要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和推广实施工作,推动浙江政府采购工作再上台阶。(一)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省从1999年开始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规模已经从1999年的4.75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437.97亿元,采购范围涵盖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100多个品目,仅省本级,现在一年实施的采购预算项目就达一万多个,涉及的采购审查、确认等业务三万多笔,采购金额近58亿元。同时,政府采购业务范围、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也不断拓展、延伸。截止2008年底,全省已独立设置了87个集中采购机构,培育发展了138个中介采购代理机构,当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达到27020个,专家数量6512个,监管形势的日趋复杂,监管难度不断提高,传统的采购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日益显现出它的不足和局限,人少事多、效率低下的问题会十分突出,采购单位意见不小。如果我们继续按传统的采购管理模式、管理手段、操作方式和服务能力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不仅与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而且也很难满足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提出的新的要求。而政府采购信息化,就是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通过网站平台和信息系统这一载体,将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有限的工作人员从大量的具体采购事务中解放出来,重点从事规制管理和市场监管,以及对重大项目的组织、监控,着力提高采购人和供应商自我管理能力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因此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对传统采购方法的简单改变,即从电子信息代之以原来的纸质信息,由人工流转变成网络流转,而更是对采购管理模式和操作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政府采购制度重建、流程重塑和职能重整等诸多体制和机制问题,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既是改革的要求,也是改革的内容。(二)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财政支出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有效途径当前,财政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要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等各项改革,实现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重点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分类定额标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这一切均需依托于财政信息化。而政府采购信息化作为财政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政府采购业务和流程的电子化处理,同时用科学的方法对大量采购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化,可以使财政支出“精确”、“细化”到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编制开始,到预算执行情况、采购资金支付、资金节余和资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从采购执行机构,到项目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参与的供应商、产品的产地价格等采购过程中的每一项记录都有迹可询,达到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有效地建立起一整套采购项目信息数据和产品服务价格数据,以此为据,可以为科学合理地制定货物和服务的预算定额标准,准确细致地编制单位部门采购预算,客观有效地监督评价预算执行成效,安全高效地支付采购资金,严密及时地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因此政府采购信息化不仅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有效途径,是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内在要求。(三)政府采购信息化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国际透明组织认为:“没有几种行为比政府采购产生的诱惑更大,或提供腐败的机会更多”,因为政府采购,花的是“公家”的钱,买的不是“自己”的东西。因此,中央把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始终作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之一。改革之初,虽然我们政府采购的体制、机制很不健全,制度办法也相对有限,但靠广大采购人员个人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意识,我们没有辜负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期望。但十年后的今天,不必讳言,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采购人员对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和工作机制,已逐步产生了“疲劳”,有的甚至进入了“休眠期”,政府采购领域产生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的风险正日益增大,我省个别地方也已经出现了采购贿赂案件,因此靠改革初期建立起来的道德自律机制显然已不符合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迫切需要我们创新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手段和办法,严格监控采购权力运行过程,把采购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流程的全过程进行公开、透明,用信息化的手段,真正赋权力于制度,以透明促规范,从靠道德治腐、制度防腐提升到用技术反腐,使采购人员和监管人员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惩防并举,从根本上铲除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所以说,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落实党中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四)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透明意识,并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目的是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以服务促管理,实现从“管理为先”到“服务为先”的转变。而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现代公共管理制度,一直以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法治、公平正义作为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服务型政府”理念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集中体现。但是今天,如果我们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去审视当前的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依然存在着管理多服务少、采购信息不透明、采购活动不依法、采购结果不满意等现象,广大供应商和采购人对政府采购的反映、呼声不少,这背后实际是广大民众对“服务型政府”的强烈诉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就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有机融合,实现管理理念的创新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并从过去单纯的政府上网发布信息和上网实施采购,向提供全面的政府信息化服务的方向转型。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透明法治的要求体现在采购监督管理、操作执行的各个环节,寓管理于服务,努力为各类采购当事人和广大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和低廉的采购服务,丰富和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的获取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在充分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民主监督,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总之,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从改革发展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在政府采购和财政管理改革、在反腐倡廉工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好。二、准确把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本质内涵,坚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政府采购信息化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必须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并服从于财政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大局,始终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统筹起来考虑。因此,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本质内涵,坚持正确的目标和方向。(一)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政府采购信息化,通常所指是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在基于规范的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和一系列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电子信息和网络通讯技术,向广大供应商实施电子采购,并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一种新型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与传统政府采购相比,它打破了政府采购物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大大节省采购交易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有利于采购双方更加方便、快捷、规范地实现采购交易,更好地促进廉政建设、提升政府采购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我们认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应当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政府采购交易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这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这是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关键;三是政府采购业务的规范化和系统的人性化,这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因此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不仅包括网上采购交易和监管等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还应当包括对大量政府采购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政府采购业务和流程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改造,以及电子采购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人才培养等内容。可见,政府采购信息化不局限于电子信息替代纸质信息,或网上采购这一个内容;电子化政府采购也不等于政府采购信息化,但电子化政府采购一定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中的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本质内涵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对传统政府采购方式方法的变革,更是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操作模式的重大改革,需要对现行政府采购的管理理念、工作职能、机构性质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重新定位和厘清,其本质是一项重大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具体表现在:1、政府采购信息化的前提是规范化。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实质是政府采购业务规范、制度重建和流程再造的过程。没有对政府采购基本业务和操作流程的统一规范,以及对相关开发技术、数据接口、业务要素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就不可能有信息化,也无法实现一体化。2、政府采购信息化的重点是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化的重点,是要搭建一个虚拟的“网上政府采购市场”,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的电子化处理,并对采购交易全程的各个环节、各种资源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其精髓是突出强调了政府信息的可获得性,采购过程的公开和透明性,交易的规范性,以及监管部门、采购机构与采购双方的及时回应互动,改变了传统的采购组织形式,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3、政府采购信息化的优势在精细化。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对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及其采购交易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可以让政府监管部门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