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CDAH—表1使用号:工程名称成都地铁3号线轨道工程施工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作业班组全部班组施工部位场内及隧道工作内容施工作业消防安全交底时间年月日交底人职务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现场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吸收业主参加,健全防火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一、场地防火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防火器材及部署防火工作。1、配电房、易燃品仓库,必须设立足够的消防器材。2、生活区和工作区均设相应的消防器材。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布设和更新,并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知识及交底。4、电焊作业严格执行“十不烧”原则,焊割作业点和氧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10c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5、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距离要大于10m。6、生活宿舍,严禁任意动用明火,必须动火,须经审批,严禁员工用电炉、电炒锅等高功率电器,禁用碘钨灯或灯泡烘晒衣物和取暖。二、电气防火1、配电房地面应安装绝缘地板,配置灭火器材,禁止烟火,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品、腐蚀材料和物品。2、现场配置的各种保护器、电路、设备等应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确保电气绝缘,防止闪耀。3、加强电器防火教育,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和宣传,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在电气防火重点处设置禁止标志。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的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5、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6、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7、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8、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一、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6、在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等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二、灭火器材配备措施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置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三、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各种装过可燃的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9、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接受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