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案例分析讲解人:金威利绪论熟悉《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汇总表》(以下简称价目汇总表)是由山西省建设厅发布的,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是工程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济文件。消耗量定额及价目汇总表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一、总说明总说明是消耗量定额及价目汇总表的总概括,分别说明了定额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其单价的确定。(一)消耗量定额及价目汇总表的编制原则和依据1.消耗量定额是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是按照正常生产技术水平、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消耗量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和2000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2.价目汇总表是根据2005年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价目汇总表只反映价格,须与消耗量定额对照使用。(二)消耗量定额及价目汇总表的作用1.消耗量定额是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款支付、项目成本控制、竣工结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2.价目汇总表,是执行2005年费用定额的基础,是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标底的依据,是企业自主报价的参考。(三)消耗量定额及价目汇总表的适用范围消耗量定额及价目汇总表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土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可用修缮定额)、临时工程。掌握(四)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95版《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注:最新劳动定额为09版本2.价目汇总表中的人工费,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不分工种、不分技术等级,一律按每工日25.00元计入。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价目汇总表中的人工单价与市场价存在一定的差异,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发布人工单价指导价。(五)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人相应损耗。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费用百分比%表示。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立方米)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注:详见《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3.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4.价目汇总表中的材料费,是按2004年底太原地区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经综合取定计算的,未含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编制标底、投标报价和预(结)算时,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应以构成直接费的材料费加动态调整的材料费用为基数,按2005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的规定计算。5.执行价目汇总表时,凡属于消耗量定额及定额项目表下附注允许调整的内容,均应按消耗量定额规定和价目汇总表取定价格进行换算。6.由于定额计入的材料预算价格与市场材料价格有差额,为保证单位工程造价的完整性,除计取定额中的材料费外,还应根据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的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中规定的材料品种及其价格找差,并按有关规定计取税金。7.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设计要求人工时效时,每吨钢筋时效费144.14元;木制构件的木材,设计要求烘干时,每立方米木材烘干费56.61元。人工时效费、木材烘干费,均应进入直接工程费。(六)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定额项目(包括机械为主操作和人工为主操作的项目)内的主要机械、辅助机械和中小型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2.本定额的机械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项目内用量极少的中小型机械则列入其他机械费内以%表示。3.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照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2004年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及车船使用税等进行编制的。4.由于价目汇总表中机械费与市场机械台班单价有差额,为适应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根据市场价格负责发布机械台班指导价。(七)有关规定1.关于水平运输:定额子目(除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中,已经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考虑了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费用。在编制预算时,不能另行增加水平运输费用。2.关于垂直运输:定额子目中,不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垂直运输费用,发生的垂直运输所需的机械台班及人工应按照第十四章垂直运输定额的有关规定执行o3.关于场外运输:定额子目中包含了中小型机械、周转性模板、脚手架工具等25km内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4.工作内容:定额子目中的工作内容列明了定额子目的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都已考虑到定额子目中。5.定额取定高度:除脚手架、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余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取定进行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时,需按定额第十五章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定额,计取增加的人工、机械费用。(八)定额的管理和解释单位定额管理由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分级管理,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二、建筑面积(一)建筑面积的概念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首层)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建筑物各层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的总和称为建筑物总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总和。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净面积的总和。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总和称为有效面积。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的墙体、柱及垃圾道、通风道、附属烟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墙体、柱子使用面积:教室、卧室、客厅辅助面积:楼梯、走廊注:房建中建筑平面图中一般会遇到:建筑主体(外墙外边线以内,含地下室、地下车库室内楼梯、电梯)、阳台、雨篷、室外楼梯、回廊等(二)建筑面积的作用1.建筑面积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在国民经济一定时期内完成建筑面积的多少也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工农业生产发展状况、人民生活居住条件的改善和文化生活福利设施发展的程度。2.建筑面积在编制工程建设概预算时,是计算工程量的基础,如计算出建筑面积之后,利用这个基数,就可以计算地面抹灰、室内填土、地面垫层、平整场地等项目的工程量及其价值。3.建筑面积作为结构工程量的计算基础,不仅重要,而且也是一项需要认真对待和细心计算的工作,任何粗心大意都会造成计算上的错误,不但会造成结构工程量计算上的偏差,也会直接影响概预算造价的准确性,造成人力、物力和国家建设资金的浪费及大量建筑材料的积压。4.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或结构设计时,都应在计算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再分别计算出结构面积、有效面积及诸如平面系数、土地利用系数等技术经济指标。有了建筑面积,才有可能计算单位建筑面积的技术经济指标。如用工程总价值除以总建筑面积,就是单位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技术经济指标或称单方造价(元/m2),即:单方造价=∑工程造价(元)∑建筑面积(m2)5.建筑面积的计算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投标报价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配备施工力量、成本核算及物资供应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以上分析可见,建筑面积的计算决不是什么单纯的计算工作,它不仅为编制概预算、拨款与贷款提供指标,同时,对建筑面积的合理利用,合理进行平面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空间,不断促进设计部门、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经济效果等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5.建筑面积的计算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投标报价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配备施工力量、成本核算及物资供应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以上分析可见,建筑面积的计算决不是什么单纯的计算工作,它不仅为编制概预算、拨款与贷款提供指标,同时,对建筑面积的合理利用,合理进行平面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空间,不断促进设计部门、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经济效果等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的是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JZ-101-95标准。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制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考虑了建筑面积的计算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修订而成的,施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它分两部分,即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①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者应计算1/2面积。单层建筑物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其高度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例1.0-1求图1.0-1的建筑面积。图1.0-1解:单层建筑物高度3.95m>2.2m,应计算全面积。S=(15+0.24)(5+0.24)=79.86m2b.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例1.0-2:求图1.0-2的建筑面积。图1.0-2解:净高1.2m~2.1m的计算宽度:2.7×2=5.4m计算1/2面积。净高>2.1m计算宽度:5.4m.计算全面积。S=2.7×2×(6.9+0.24)×0.5+5.4×(6.9+0.24)=57.83m2注:若坡屋顶建筑物做了平吊顶,净高算至吊顶底。建筑面积按平屋顶计算高度计算。见例1.0-3例1.0-3求图1.0-3设有局部楼层单层坡屋顶建筑面积。图1.0-3解:1)若剖面图为1-1剖面(一),按坡屋顶计算条文规定计算建筑面积。2)若剖面图为1-1剖面(二),应按平屋顶计算条文计算。小房间2层,计算高度=2.1m<2.2m,应计算1/2面积。小房间1层,平屋顶,计算高度2.8m>2.2m,应计算全面积。大房间,平屋顶,计算高度2.8+2.1=4.9m>2.2m,应计算全面积。S=(9+0.24)(6+0.24)+(3+0.24)(2+0.24)×0.5=61.29m2②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计算。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注:本条计算高度是按平屋顶给出的;若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计算高度处理。例1.0-4求设有局部楼层的单层平屋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解:局部楼层为小房间2层,平屋顶,层高3m,应计算全面积;大房间1层,平屋顶,层高6m,应计算全面积;大房间1层,平屋顶,层高3m,应计算全面积.1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S=(20+0.24)(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