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实施方案(讨论稿)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学校本科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课程管理,提高开出课程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通识选修课的内涵与目标通识选修课贯彻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理念,注重不同类课程的融合与渗透,强调人类文化的共同基础,突破单纯的专业视域下的知识学习,重在启发思想,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人文修养和思想视野。通过通识选修课的学习,诣在形成学生自主的学习意识、合理的思维方式、必要的价值分析,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二、通识选修课的内容与学分我校通识选修课分为人文经典与人生修养、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科学精神与科学技术、艺术鉴赏与审美人生4个系列,50%的通识选修课的学分不得低于3学分。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积极主动选修通识课程,共需修读12学分。三、开课资格及要求1、通识选修课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讲师,经二级学院批准也可以申报。2、各二级学院应鼓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开设通识选修课,原则上开出通识选修课的教授职称教师应占本教学单位教授职称教师数的比例不低于30%。3、教师每学期开设通识选修课须提交《包头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和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等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核并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4、鼓励各二级学院聘请身体健康、学术造诣高的离退休教师开设通识选修课。四、课程申报及建设1、通识选修课的开设由主讲教师申报(特邀教师除外),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审核、备案,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申报1门通识选修课。学校可根据课程建设需要,确定需重点建设的通识选修课。2、对于重点建设的通识选修课,学校或二级学院可邀请或选拔主讲教师个人或教学团队进行通选课申报,其它课程可由教师以个人或教学团队形式自由申报,鼓励以教学团队的形式申报通识选修课。3、对于已申报的重点建设通识选修课,鼓励以课程项目的形式进行立项建设,由学校统一拨付项目建设经费,由教务处负责项目管理与验收。4、鼓励部分大班授课的通识选修课尝试采用大班授课+小组讨论的教学模式,教师以团队的形式进行协作教学或小队教学。五、课程实施程序1、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推荐相应系列的通识选修课,并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规划评估,各开课二级学院负责课程建设。2、所开设通识选修课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管理,所列课程三年内没有开班,此课程自动取消;新增课程须经学校严格审核并备案,方可开设。3、通识选修课根据学生选课需要滚动开设,在每学期学生网上选课之前公布本学期通识选修课的课程清单,优先排课。4、通识选修课选课人数达到30人,方可开设。六、修读要求1、每位学生须从不少于三个课程系列中进行选修。2、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2门通识选修课。3、通识选修课不安排补考,不及格者可重修原课程或者另修其它通识选修课。4、通识选修课原则上不规定学生统一定教材,教师可给学生指定参考教学资料。5、学生无故旷课3次,禁止其继续修读,也不能在本学期修读其它通识选修课,须在下学期重新选课。6、对于已经选课但并未实际听课的学生,成绩记“零”分,并载入成绩档案。七、课程评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对通识选修课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推选通识选修课优秀教师,并将检查、评估、推选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组织推选全校通识选修课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并将其作为评选教学管理优秀教学单位的观测点,纳入《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八、全校通识选修课的日常管理参照包头师范学院其它课程的基本要求。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包头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